“可我也有想做的事啊……” 陶雪小声嘀咕着。
那次之后,陶雪第一次严肃地跟男友说起自己的梦想,“我想做小说家。”
“好啊!我最爱看小说了!” 汪磊双手双脚赞成,“你一定要多写,我都会看的。”
“问题是……” 陶雪低下头,一脸沮丧,“跟别人比起来,我的脑子好像…… 好像有缺陷似的。”
“哈?啥缺陷?” 汪磊乐了,“你是说投稿不中?这不是很正常吗?那些大作家不都这么过来的,你最喜欢的那个作家,叫什么「北」来着,不是籍籍无名好多年?”
“不是投稿不中的问题。”
陶雪摇摇头,继而直直看向男友,眼神有些哀伤,“是「创意」,我想不出好的故事。分享会上每次听到别人的大纲,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这个不能是我的」?”
庄明栋的话蓦地在耳边响起。
“你知道吗?大家背地里都叫她「陶抄抄」,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但我又很担心,这样一个只考虑自己的人,未来恐怕会做出更多背信弃义的事来。”
“先别想这么多,来,好不容易排到这家的队,多吃点。” 汪磊说着,往锅里下了一盘虾滑。
***
“铛铛铛~”
不远处的小学敲起放学铃,汪磊的思绪回到当下。
他想了想,走到卧室,拖出床底下的一个白色纸箱子。
箱子里有一只牛皮纸信封,信封上一个字也没有。
但他知道里面是什么,撕开封口后,里面掉出一本装订成册的薄薄小册子。
密密麻麻的段落时不时出现荧光笔的标注。
汪磊仔细看了起来,越看眉头拧得越紧,他想起自己已经快一年没见过庄明栋了。
大学毕业后,两人去了同一家信息公司。
汪磊在编程上很有天赋,入职就被提拔为小组长,而庄明栋似乎还找不到自己的方向。
“我打算不干了。” 有一天,二人在公司卫生间里碰到,庄明栋小声说道。
汪磊并不感到意外,他甚至觉得这一天来得比自己预期的晚了一些,“那你打算做什么?”
“我想开餐厅。”
“行。到时候开业了,我一定去捧场。” 汪磊拍了拍好兄弟的肩膀,鼓励道。
谁知造化弄人。
毕业八年后,曾经意气风发,编程颇有天赋的汪磊逐渐失去了对It的兴趣,从信息公司辞职后,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过着相当封闭的生活。
庄明栋的情况更糟糕些,筹备餐厅期间,被一个两吨重的铁箱子砸中,所幸捡回了一条命,但左腿没能保住。
后来的一切就如大家所预想的那样。
事情开始失控,陶雪原本对于创作的热情开始减退,她像是真的堂而皇之的认为那些东西是她写的,人啊,一旦开始骗人,骗着骗着,就连自己都骗过去了。
以至于,到了最后,她甚至意识不到自己是在欺骗别人,也在欺骗自己。
说谎的最高境界,就是以为自己说的是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