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明瑞打开盒子。
那里头,是一张信笺,以及信笺之上压着的一朵刚刚采摘下的栀子花。
“花不尽,月无穷,两心同。此时愿作,杨柳千丝,绊惹春风。”
卞明瑞的神色一柔。
还有两日,便是乐锦的生辰之日了。
两个月前,乐锦曾带着他偷偷去了西郊的一处宅子。
那是一处极为普通的民宅,甚至算得上有些寒酸了。
但乐锦告诉他,这间宅子是属于她的。
“乐锦是贱籍,按大雍律是不能拥有任何私产的。这间房子,是在乐锦曾经的一位姐妹的名下。她运气好,脱了贱籍,有了能够托付终身的良人。彼时在香坊中,我们二人有着相互扶持的情谊,所以后来她问我可有什么心愿之时,我说,我想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宅邸。于是,我用攒的银子置办了这出宅邸,放在了那位姐妹的名下,闲暇时香坊看得没那么严,我也能过来待上片刻。”
绮陌香坊的姑娘们,日常是可以在坊外行走的。
香坊也不怕姑娘们逃跑。
一则,她们都是贱籍。
大雍律法有规定,贱籍之人只能在所属郡县中指定的管辖地进行活动。
像绮陌香坊中的姑娘,她们的郡县管辖地便是香坊,除了宛陵的各种香坊和秦楼楚馆,她们哪里都不能去。
若是逃了,可让官府帮忙追捕。
而贱籍逃跑,被抓到后是要施加刖刑的。
即为,斩去双足。
所以没有人敢这么做。
那代价太大了。
二则,香坊树大根深,背后有世家撑腰,更是打点好了官府,若坊中姑娘逃跑,连城门都没出便会被发现。
之前不是没有过例子。
六年前,香坊出过一例。
那个甫一及笄就遇到了心爱书生的姑娘,不愿留在香坊中继续迎来送往,身不由己。
所以,和自己的情郎趁着月夜偷偷私奔了。
结果,逃跑了不过半个时辰便被抓了回来。
他们甚至连城门都未曾出去。
她的情郎,那个刚刚考过乡试得了功名的书生,被打断双腿,硬生生折断了双手,断了前程,扔回了家中,过了每半年自裁死了。
而那个姑娘,则是被当着香坊中所有姑娘的面,生生打了六十鞭子死了。
那鞭子上是带了倒刺的。
一鞭子下去,一行血肉飞溅而起。
那时,乐锦还未入香坊,并未见过这一幕。
但邈娘见过。
她说……
到最后,挂在那里的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而是一团血肉。
甚至,可见白骨。
目之所及的一切,都是红色的,那一刻,她甚至能够从看到的一切中嗅闻到味道。
是铺天盖地的血腥气。
那个笑起来有两个小梨涡的姑娘,尸身被挂在了香坊后院的树上,硬生生让所有人看了三日。
最后,草席一裹,扔到了乱葬岗中。
两个人的死,其中一个还是有功名在身的书生,却未曾在宛陵城掀起任何风浪,甚至官府的人连来问一声都不曾。
那一刻,坊里所有姑娘曾经生出的那点子蠢蠢欲动的心思,都烟消云散了。
这几年,像乐锦这般的花魁娘子,是可以在城内自由行走的。
只是,她们外出也是有极为严苛的时间规定。
过了时辰未曾回坊,便要受刑。
香坊里的刑罚,没有人不害怕的。
所以即便能够出去,大部分姑娘还是有些畏惧的。
但乐锦一直喜欢出来。
她喜欢到这处宅子来。
她知道,这处宅子瞒不过香坊的。
她也没想瞒。
她只是,想要有一处属于自己的宅邸罢了。
在她浑浑噩噩不知前路在何之时,在她无数次想要放弃性命之时,来这里坐坐,当上几个时辰的普通人。
站在满院尚未开放的栀子花中,乐锦面含浅笑,阳光打在她的脸上,为其蒙了一层温柔和清雅。
“我喜欢栀子,兰叶春以荣,桂华秋露滋。何如炎炎天,挺此冰雪姿。它虽不及兰花和桂花那般雅致高洁,但盈香脉脉,自有其清新之处。”
乐锦面带微红看向了卞明瑞。
“大人,这一院子的花,没几个月便要到了花期,也,也要到了乐锦的生辰了。届时,可否邀大人来此共赏清宴?”
那一刻,她不是绮陌香坊里的花魁娘子,而是一个含羞带怯邀约自己的心上人共度生辰的普通女子。
卞明瑞的心中一软,点了点头。
“好。”
如今,乐锦有些忐忑地送出了这锦盒。
她害怕卞明瑞忘了当日的应允,却也懂事地知晓,如今宛陵城内情形特殊,卞明瑞的一举一动都是有无数双眼睛盯着的。
故而,她只送了锦盒和那句诗,多余的话,并没有让沈胥带回。
卞明瑞相信,便是自己最后未曾前去赴约,乐锦也不会多说一句的委屈。
她总是那般娴静温柔。
罢了,只是赴约,没什么人知晓。
无碍的。
“沈胥,你提前派人去定安巷那处宅子查一查,若无什么不妥,两日后,我要去一趟。”
若是没什么不妥,他还是想要成全乐锦的这份心意的。
而且,他既然存了为乐锦赎身的念头,也是想要真心实意与她相守一生的。
他虽然生于阴诡算计中,但这份心,还是真的。
沈胥立刻躬身。
“是,大人。”
在沈胥在那两天时间里赶着调查的时候,谢望之也已经带着人前往太守府了。
他深思熟虑了一夜,还是决定,先和张聘合作,拉下庆国公再说。
毕竟,庆国公负责押运粮银,待两江局势稳定后他便要离去。
自己可是绝不能放他回去的。
谁知道他回去后会如何在圣上面前编排自己?
以往自己可以不在意。
但如今卿卿有了身孕,自己必须牢牢将权势抓在手中。
任何挡他路的人,都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