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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锦月一怔,便也不再逞强,乖乖坐了下来,半仰起鹅蛋小脸。

王行之弯下腰,单膝跪下,这个姿势让沈锦月一惊,她便想起来,“王先生,我还是站起来吧……”

让堂堂一个皇子在她的面前单膝跪下,这么大的礼,她可不敢受!

“坐着,别动。”

王行之本人却并不在意这些,打开盒盖,以指腹刮了些许膏药,抬手在往沈锦月面上涂之时,补了一句:“若是疼,便忍着。”

说完后,他又觉得这话对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似乎不太合适。

便又改口:“若实在疼,也可直说,我尽量轻些。”

沈锦月反而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王行之动作一顿,“笑什么?”

“平时王先生好似不近人情得很,原来竟是我想错了,王夫子也是个细心体贴的主。”

沈锦月深深的看着他,美眸笑意流转,干干净净的只倒映着他一人的身影,“特别好。”

王行之眸色一颤,指腹便覆盖在了她右脸的伤处。

沈锦月当真是冰肌玉骨,脸上的肌肤似是一层薄纱般,轻轻一戳便会碎了。

将药膏给涂抹开,柔嫩的触觉,一路从指腹传到到了心坎儿,带动着心脏的某处,似乎都跟着不正常的加快了一瞬。

但这感觉转瞬即逝,未及细想,便又听沈锦月道:“多谢王先生了。”

“先前见你控马的时候,倒是胆大得很,怎么如今在内宅中,反是蹑手蹑脚,任人拿捏了?”

沈锦月笑了下,但笑中却透着几分苦涩,“我一个新妇,嫁入侯府无依无靠的,若是想好好活下去,便得小心谨慎,这不叫任人拿捏,而是苟命守则。”

这话听入王行之的耳中,却是叫他心中不大舒服。

王行之竟然鬼使神差地说道:“不过就是离开孟家,我当时多大点事情。”

沈锦月听了眼里闪烁着光芒,“真的吗?先生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就不可再反悔了!”

“你厌恶毅远侯府,”

王行之说的是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想让我怎么帮?”

“自古以来,妇人与夫家和离,本就艰难,锦月只想多求一个靠山,只希望王先生日后能祝我一臂之力,大恩大德,锦月一定报答。”

沈锦月很清楚,哪怕是皇子,他也不好直接插手臣子内宅之事。在和离这条路上,困难重重,但不论如何,她都会踏着荆棘走过去,她不会让前世的悲剧,在今生再次重演!

眼前的沈锦月,看着娇柔,但她眼里的光,身上百折不挠的精神,却是王行之平生头回所见。

他对这个女人,产生了一些兴趣。

他忽然有些想知道,她能走到哪一步。

“你很聪明。”

“也很笨。”

夸她聪明就好了,怎么又补了一句说她笨?

沈锦月眨眨眼,还没开口,便见王行之拂袖间,将什么东西丢进了她的怀中。

本能的伸手一接,却发现是一块墨玉镶珠祥云纹玉佩,上面没有刻字,却在正中央刻有水纹图案。

“沈家乃是京城首富,沈小姐出嫁之时又是十里红妆,钱财肯定是不缺的,那求我的就是权势,拿着这块玉佩,它能助你一臂之力。”

沈锦月细细的摩挲着玉佩上的纹路,而后将其小心的妥善收进袖中。

能得未来太子的一句承诺,她必然要好好利用,等到和离的关键点,再拿出来用。

王行之突然说道:“包子真是你亲手做的?”

沈锦月点点头应下,“暮云阁的小厨房请的是京城名厨,做的点心一绝,王先生可要尝尝看?”

“哦?我刚刚许了你玉佩,转眼间就将用小厨房打发我,好生薄凉。”

沈锦月愣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王先生必然吃过不少珍馐,我的手艺可能入不了先生的眼……”

“还算不错。”

王行之说的是包子,很显然“不错”这两个字的评价,在王行之这里,已经是很高的了。

她只是纯粹听见王行之说不错,便发自内心的一弯美眸,笑意晏晏,“只要王先生不嫌弃我的手艺就行,先生可有什么忌口的?”

王行之徐徐道:“鸡、鸭、鱼、肉这些。”

沈锦月面露难色,不由微微蹙起烟眉,“王先生,太过挑食对身体还是不大好的……”

鸡鸭鱼肉都不吃,她还能做什么美味?

却听王行之极轻的笑了声,慢慢站起身,“这些我都能吃,除了虾。”

沈锦月一怔,抬眸正和王行之眸中尚未化去的揶揄对上,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男人是在逗她玩儿呢!

一时之间,沈锦月又羞又恼,“你……你怎么能这样!”

“我怎样?”

沈锦月张张嘴,气焰小了一半,“你很好。”

她分明是想骂他,认怂却是相当快。

王行之眸中荡漾着不减的笑意。

沈锦月拿起斗篷:“天色不早了,我就先告退了。这是归还给王先生的斗篷,我已经洗干净了,斗篷末端划了一个口子,我擅自做了一些缝补,还望王先生见谅。”

王行之嗯了声,从她手中接过,斗篷上还留有沈锦月的余温。

他顿了下,补了一句:“冰肌膏,每日涂三次,不出三日便能好全,不会留疤。”

“我记住了,王先生也早些歇息。”

沈锦月恭敬的盈盈行礼告退。

王行之随手将斗篷放在椅子上,而后走到门口负手看着沈锦月离去的背影,秦风拿过过斗篷,刚挂在黄花梨衣帽架上,王行之眸光一顿。

“拿过来。”

秦风啊了声,一下没理解王行之的意思,便见他对着斗篷指了指,秦风赶忙又取下来,“公子,这么晚了,您还要出门吗?”

王行之却没搭腔,而是将斗篷翻了过来,就见斗篷的末端,绣了以金线为主的竹纹,再往上翻,衣袖两端,各绣了兰花纹滚边,衣领处是以暗红色为基调的腊梅纹,门襟则是以淡黄色的雏菊纹镶嵌。

花中四君子,在一件斗篷上尽数体现,还有一股淡淡的皂角香,仔细闻,似乎还带着极不易察觉的梅花香。

整件斗篷被这么稍作修改,便显得高雅了许多,足以见得织绣之人的用心。

王行之的眸中荡起一层笑意波澜,递了回去,“折叠好,放到衣橱中。”

秦风挠挠后脑勺,应了声。

怎么公子最近奇奇怪怪的,方才还对着斗篷笑,这斗篷有什么不一样吗?也没哪里不一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