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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瀚海居然这么主动交出权柄,实在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好吧,虽说十六人小队的队长看起来根本算不上什么权柄,但十方书院在整个缥缈天境的影响力都很大。

能够考进十方书院的少年本就是少年精英,而他们这十六人又是初级班大比拼留到最后的人,说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一点儿不为过。

今日的十六人小队长,极有可能成为未来这片大陆的顶尖人物。

阿晨年龄毕竟还小,并没有考虑到那么长远,可是金六却已经想到了。

“左师弟,别犹豫了,你这一路上的表现,我们大家都看在眼里,你是众望所归。”金六忙出声道。

“我同意,挺你!”聂小小毫不避嫌道。

“我也同意!”乐乐趁机道,她在炼器系的威望不低,她这一带头,炼器系的几人也都举手表示同意。

“我们俩也同意。”傀儡系的林子夏拉着同伴的手道。

“既然孟师弟都看好你,我也同意!”战斗系的葛辉开口,其他三名战斗系的也跟着点头。

不是他们胳膊肘子朝外拐,实在是孟瀚海之前的表现不如人意。

阿晨其实从小就做孩子王,之前在绿藻星中央区读书时,也是几个小伙伴中的老大。

现在让他带领这十六人小队,他倒也并不怯场。

“好,既然大家都信任我,那就由我来给大家做开路先锋吧!”阿晨果断道。

离开了泥沼地很远以后,他才放了那只蚁后。

他知道泥灵蚁兽群都生活在那片泥沼地,就算这只蚁后再记仇,也不可能率领族群跑那么远来追杀他们。

他也没打算杀掉这只蚁后,这里毕竟是书院的试炼地,总要留下能够生产后代的妖兽,好让后来者有妖兽可杀吧。

来到第三层的入口处,阿晨看到了石碑上刻着的字:灵域第三层。

他总有种好像是在体验老妈故事里所说的地狱十八层的感觉,不过这第三层怎么看起来不像是荒野,反倒是一个热闹的小镇?

看着前方不远处的人来人往的街道,众人都很迷,尤其是孟瀚海。

他觉得自己特别的倒霉,轮到他当开路先锋时,前面不是独角犀群,就是黑煞火鹘群,还有刚刚逃脱的泥灵蚁兽群!

可是轮到左晨当队长,迎接他的竟然是一个热闹祥和的小镇,难不成他是霉运当头,左晨却是锦鲤附体?

左·锦鲤·晨满心警惕,带着大家走进了小镇。

他拦住了遇到的第一个人问路:“婆婆,请问这是什么地方?”

被他拦住的老妇人头发雪白,走路也颤巍巍的,看面相至少也有八十岁左右。

老太太似乎有些耳背:“娃娃你说啥?”

“请问这是什么地方?”阿晨被迫提高嗓门儿,从小养成的教养令他不习惯在人前这么大声喊,他觉得有些害羞,小脸都红了。

婆婆见状,伸手掐了一把他白嫩嫩精致的小脸儿,然后咧嘴一笑道:“呵呵!娃娃长得真好看,我们这里是归墟。”

“归墟?”十六人齐齐重复了一遍。

老太太既没有说这里是什么镇,也没有说是什么村,而是直接说了归墟这个地名。

可是归墟在缥缈天境所有修士的认知中,就是一个传说中的地方。

据说修士死后是不入轮回的,但是如果修士死的时候怨气冲天,魂魄便会进入一个名叫归墟的地方。

所以归墟就是怨灵聚集地。

不过外来户阿晨却并没有听说过关于归墟的传说,所以他又笑着开口:

“婆婆,你们归墟这个地方的出口在哪里?能不能劳烦您帮忙指个路?”

小队成员:不愧是队长,听到归墟都能面不改色,真牛叉!

那婆婆显然也有些意外,但她却不动声色,笑眯眯道:“娃娃,我们归墟这个地方呀,是只有入口,没有出口的。

你们想要离开,那就只能原路返回了。”

“原路返回?不行呀,婆婆,我们要去下一层,所以不能回去。”阿晨摇头道。

“那你们就先进来逛一逛吧,我听我爷爷的爷爷说过,归墟似乎有一条路可以通往下一层。

可是据说那条路,只有有缘人才能见到,无缘之人就算是在这里住一辈子,也是找不到的。

反正老婆子我活了八十八岁,就从没见过那条路。”婆婆依旧笑眯眯,说出来的话却令所有人都觉得毛骨悚然。

“多谢婆婆!我们既然来了,又不能回去,那就只有进去找找看了。”阿晨礼貌道谢,然后迈着小短腿走向前方的街道。

紧随其后的孟瀚海紧张道:“左师弟,你真要带着大家进入这个怨灵聚集地吗?”

“怨灵聚集地?不是吧?我并没有感应到这里有阴冷的气息,你看街道上的人大都面带微笑,可见这归墟是个祥和的地方。”阿晨道。

所有人:队长威武!

既然年龄最小的阿晨都不怕,他们这群从混战中脱颖而出的人难道还会怕吗?

就算这小镇上所有的人都是怨灵,大不了他们到时候来一个灭一个!

打定主意后,所有人就都跟着阿晨大步向前了。

走进归墟的街道,就听到左边第一家店铺里传来一个娇俏的声音:

“客官们是从外地来的吧?咱们家铺子可是远近闻名的脂粉铺子!

这位小少爷贵姓?要不要给身后的姐姐们买点儿脂粉?

不买也没关系,进来看看,闻闻我们的脂粉香不香?”

阿晨抬头,就看到一个少妇打扮的女子,生得十分娇媚,笑起来眉眼弯弯,很讨喜的样子。

“谢谢姐姐,我们正好打算随便逛逛,那就先到您家的脂粉铺子看看吧。”阿晨笑得一脸纯真。

那少妇直接上手掐了一把他精致的小脸儿道:“小少爷生得真好看,比奴家中的晟儿还要美三分呢。”

“姐姐所说的晟儿,是您家的小公子吗?”阿晨道。

“嘻嘻!小少爷误会了!升儿是奴的女儿,她的闺名叫做墨雨笙!笙歌的笙,是她那个秀才爹给她起的名字。”女老板笑着解释道。

“哦,原来是笙歌的笙,我理解错了。墨雨笙,是个很好听的名字。”阿晨道。

“嗯,是个很好听的名字。只可惜,她的名字虽然好听,却不吉利。”少妇的脸色变得阴沉。

“怎么会不吉利呢?雨笙,寓意有才华、聪明伶俐,配上‘墨’这个姓氏,给人一种诗情画意、乐音袅袅之感。”孟瀚海忍不住插话道。

“可是她爹说她的八字硬,会妨克至亲,所以才会害得他一次次考不中举人!

后来她爹把她送给了抚台大人的傻儿子做童养媳,他就考中了举人!

呜呜呜!可怜我的笙儿,过门儿才三个月,就被那个傻子给打死了!

她爹中了举人后,被守备大人的千金看中,结果他就给了我一纸休书,自己当了守备大人的上门女婿!

奴家觉得,我的笙儿命不硬,不然她也不会才刚满八岁就死了。

既然她的命不硬,那就只能是她的名字不吉利了,呜呜呜呜!”女店主哭得不能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