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敲定了目标,敲定了计划。杨烁回到了现实中。
可惜现实中的杨烁还是个一岁多的小屁孩。想干啥都干不了。
每天装蠢卖萌,在爹妈面前混了个乖宝宝的形象。
在杨烁两岁的时候,开始适当性的锻炼。并且还找了张纸和笔,在上面歪歪扭扭的写字。
当然作为细节党是不可能按正常那样拿笔写字的,谁家孩子无师自通2岁就会自己拿笔写字啊。
所以是攥着笔画的,还是按着墙画上面的字画的。不然没个对照物,会被当作怪物的。
就我故意这么画的这几个字,被父母发现了后惊为天人,感叹家里要出个文化人,出个爱学习的好苗子。
就这样,我得到了几本汉语拼音的启蒙书,还有铅笔和田字格本,这也是我计划的一部分。
之后的一年里陆陆续续收获到了横条格本,还有圆珠笔。这正是我的目的所在,是时候该忽悠年幼的大幂幂了。
(因为有计划的练习写字,加上前世的经验。也算得上写的一手好字)
因为前世无意间瞥到过大幂幂的初中、高中在哪里就读的。所以写信并不愁寄不到大幂幂手上。
毕竟只是一步闲棋,实在不行还可以去十四中找她……
毕竟一个五岁的小孩子哪个保安会防备呢?
至于去找大幂幂的路费?什么路费?这不是正攒着呢吗?隔三差五的用零钱上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那里换。五毛换一块,四块换五块。至于理由,揣着那么多钱我怕丢……
真特么委屈,一个前世今生加起来三十来岁的灵魂。天天用这种小伎俩在家人那里糊弄这块八毛的。
这更坚定了杨烁挣钱的决心,上辈子被钱难的爱而不得,家人被拖累。这辈子绝对不能重蹈覆辙。
言归正传(这本书第一次出现哈。)
可能是因为重生,灵魂的充盈使杨烁在娘胎里吸取了更多的养分,所以今生体质要比前世这会要好很多。
基本上没咋生病,去医院的次数屈指可数,所以家底也要比以前殷实。
家底殷实的表现就在伙食上,每天早上一两个鸡蛋,一碗豆奶粉就是我的早餐。午餐晚餐更是隔三差五的有肉,对比前世不知道好了多少。
再加上隔三差五的去二姑家蹭饭,四岁的我对比前世身高高了一头不说。身体也因为有规律地锻炼,隐隐有了腹肌的轮廓。
至于大幂幂也让我哄的乖乖的,回信的时候也会给我寄一些生活照什么的。
当然我也会讲一些前世的笑话,来哄她开心。毕竟女孩子嘛,物质基础你满足不了她。精神层面上满足她也是可以的。(在这个科技还不算太发达的时候,一个有着前世二十几年记忆的老男人,哄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那不是手拿把掐吗。)
就这样我们两人交换了上百封书信,建立起了良好的感情基础。
本以为是我先忍不住,可没成想忽悠大了。她在2001年10月份的信件上面写着说寒假要来见我……
我凑,这特么不完犊子了?
外挂还没到账,那个不孝子孙也没说这五年咋算啊?是特么从娘胎里开始算还是从出生开始算?如果算上娘胎里的9个多月,那么大概在2002年1月14号我的外挂就到了。
如果不是那特么这条线就废了,只能等2002年9月26号以后去她学校堵她了。
就这样我忐忑的表示现在见面可能还不是时候。之后又在空白的部分上写了一些小笑话,和一些土味情话。
没过几天,我又收到了大幂幂的回信。
在阅读她的回信中就能体会到她很委屈,她问我是不是不喜欢她?是不是讨厌她了。信纸上还有几滴泪滴的痕迹……
特么的,拼了。
两辈子了,整整两辈子。就特么最见不得女人流泪。
在回信的时候我说了我可能比她要小,跟我见面我的年纪可能会超出她的想象。
等收到她的回信的时候从信的内容上看得出来,明显心情好了许多。
然后我回信和她预定好了时间,时间就定在了2002年的1月30号。
就这样杨烁怀着忐忑的心,开始度过了煎熬的这段时间。
可时间这玩意越在意他他就过的越快,越快越煎熬。就好像走进了个完美闭环。
一狠心,一咬牙。
么得,锻炼。时间会辜负自己,朋友会欺骗自己,甚至爱人都特么会抛弃自己。唯有身体不会辜负、不会欺骗、不会抛弃自己。来兄弟们,这碗鸡汤我杨烁先干了。
(杨烁干的哈,跟作者没鸡毛关系,我又不叫杨烁,谁爱锻炼谁锻炼。睡觉都不敢乱翻身的作者哪有劲去锻炼……)
期间家母带着我去买衣服,还顺便照了几张相片。小西服穿在我身上,就特么俩字:帅呆了。
照相馆给我照相的姐姐给我换衣服的时候都看愣了,尼玛,5岁小孩有八块腹肌你敢信?
“不是,姐姐你看归看。但不要乱摸好吧?掐一下的动作你是认真的吗?要不是看你蛮好看的,我都告你骚扰未成年人了……”杨烁心里如此吐槽道
就这样,拍了好十几张照片。两个女人在那选来选去,哪张都不舍的删掉。
最后在我不耐烦的催促下,小姐姐拍板决定了。全洗出来,就收我们两张照片的钱。
不过这还不算完,这姐姐又拉着我进了更衣室。找出了一套夏季的蓝色衬衫,和蓝色的沙滩裤。觉得差了点什么,又拿了副蛤蟆镜……
就这样,背景墙上换成了沙滩。而我也被强迫的敞开了衬衫拍了好几张暴露了身材的照片……
最后在小姐姐不依不饶的强烈要求下,我这些照片都被洗了两份。一份给我们拿走,一份她留在店里用来宣传。
代价嘛,以后来她这里拍照免费。
杨烁感觉自己被白嫖了,不过看了看家母满意的表情。也就没再多说什么,毕竟不是啥大事。
和家母从照相馆出来后,家母别提多开心了。
家母开心就好,不过家母没开心多久就不开心了。
因为我在服装店挑了一件60多块的羽绒服,一条30多块的裤子,一件30多块的毛衣。还有一双50块的鞋子。
就在我还要挑的时候,家母拦住了我购物的脚步。因为在她之前的计划里也就是花100块给我买身衣服就得了。小孩子嘛,一年一个样。身上衣服穿不了两年就得换,没必要花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