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虽然浑浑噩噩,但是知道了少爷小儿子做的事,脑子却一下清醒了。
她要跑去告发少爷小儿子。
少爷小儿子怕被枪毙,情急之下对原主动手,最后想要杀了原主封口
他一个人摁不住原主,叫圣母妈帮忙。
当圣母妈朝原主走过来的时候,原主停止了挣扎。
可能那时候她仍然对圣母妈抱有幻想,但最后的结局却是,圣母妈一边哭着一边毫不留情的捅了她一刀。
圣母妈说:“他是少爷的孩子,是少爷家的男丁,我不能让他出事,不然我对不起少爷啊。”
还说:“你去当舞女,知不知道让他也在学校里抬不起头来啊,要不是因为这样,他也不会去给小日子办事,是你亏欠了他,现在就当偿还了他吧。”
原主就这样被亲妈联合外人,杀死了。
这七八个孩子都不是省油的灯,对圣母妈毫无感激之心。
但是在圣母妈各种无私奉献、舍身忘已之下,他们逐渐意识到母爱的伟大,最后真的把圣母妈当成了亲妈一样。
多年后,他们都成家立业了,圣母妈已经老了,少爷也回来了。
原来少爷当年出了意外,被一个富家千金救了,之后娶了入赘富家千金家里,儿孙满堂,根本就忘记圣母妈和七八个儿女了。
直到他妻子死了,他一大把年纪了,才开始思念故土,才想起自己曾经把七八个孩子托付给了圣母妈,于是大张旗鼓的回来找圣母妈。
发现圣母妈这些年尽心尽力照顾自己的那些孩子,少爷相当感动,于是晚年又跟女圣母妈结婚了。
圣母妈终于圆满了,多年的付出都有了回报,她在结婚的第二天,就在极大的满足和幸福中死去。
圣母妈的所作所为荒诞又离奇,6868小嘴早就叭叭开了。
“一群人道德绑架一个哑巴,不要脸啊!”
“这个狗哔妈也好意思给人当妈啊,她做的每一件好人好事,她高尚无私的名声,都是通过牺牲自己的亲生女儿来达到的!看似圣母宽容大度其实自私透顶!原主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这辈子才当她女儿的!”
“这个傻逼女主,她要还人情她不会拿她自己去还吗?凭什么拿别人的孩子?”
让女儿受苦显得自己是个好人,牺牲儿女来成全自己的圣母名声,找存在感,获得别人的赞同……
所作所为就不是一个正常人做的出来的。
不对,她根本不是圣母,她就是个圣母婊。
真圣母看到别人落难,想的是:这个人好可怜,我要去帮帮他。
圣母婊看到别人落难,想的是:那个人好可怜,你们要去帮她。
6868叭叭了半天,程也愣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6868忍不住悲天悯人的叹口气,“哎,冷漠无情的宿主永远都无法共同我们有情有义好统统的感情。”
现在的剧情已经发展到,高利贷穷追不舍,圣母妈已经预感到了他们迟早会被放高利贷的抓住,开始不断给原主灌输去百乐门当舞女有多赚钱。
无非就是暗示原主,他们要是没钱了,走投无路的时候,原主可以通过当舞女这条途径去赚钱,拯救所有人。
说是舞女,但进了那种场合,就不是你想单纯跳舞就真的能单纯跳舞的了。
柳兰娘很清楚女儿进了那种地方会发生什么,她无法承受亲手把女儿推进火坑里的罪恶感,所以她就是不明说,她各种暗示,但表面上却极度反对女儿去百乐门那样的地方,宁愿死都不会让女儿去。
要是女儿不听她的劝去了,那就是女儿自甘堕落跑去跳火坑的,跟她这个当娘的没有关系。
为了让人知道这是原主自己的选择,她对所有人都是这套说辞。
甚至是对原主喜欢的那个青年,也是这样说的。
她说原主自甘堕落去的百乐门,青年接受不了,羞愤离开,招呼都没打一声。
“真是个无耻至极的女人!宿主,赶紧撕下她丑陋不堪的面具!让她看看自己是个什么德性!”
程也不搭理系统,也不搭理耳边喋喋不休还在给她洗脑的柳兰娘,很快就陷入了沉睡中。
第二天一早,程也还在睡梦中,就被外面的声音吵醒了。
高利贷的果然找上门来了,带了很多打手,凶神恶煞的。
聂少爷那几个儿女还一脸的不以为然吗,朝着打手们喊道:
“不就是欠了你们几个臭钱吗?至少我们的手是干干净净的,比你们满身血债,满手血腥好!”
程也翻了个身继续睡。
6868哔哔,“好吃懒做不肯自力更生,最后只能借高利贷,借了高利贷也没从头到尾没打算还,最后牺牲原主去百乐门卖身还债,还好意思说自己的手是干干净净的。”
这话显然也是把高利贷们刺激到了,开始在狭窄的院子里乱砸。
聂少爷的儿女们哭喊着阻止,谴责打手们不是人,都是丧尽天良的畜生。
打手头头冷笑了一声,“你们借钱不还还有理了?我告诉你们,我这里可是有借据的,你们要是不还钱,我就报警察局去,让你们蹲大狱!”
现在政府是默许民间放高利贷的。
甚至很多放高利贷的组织,背后都是政府在支持。
所以打手这番话,自然把柳兰娘和聂少爷的儿女们吓住了。
柳兰娘顿时抽了风,突然冲过去,一把从头头手里抢到了借据,然后塞进嘴里,吞了下去。
头头上前对着她就是一个大嘴巴子,说道:
“你以为吞了借据就不用还钱了?咱们签的借据可不止一份!”
说着,头头就让打手们拖着柳兰娘和聂少爷的儿女们去警局,要让他们都蹲大牢。
众人顿时呼天抢地的,柳兰娘几乎是下意识的寻找程也得身影。
亲妈都这么惨了,还被抓去蹲大牢了,身为好女儿,自然要挺身而出,牺牲自己解决亲妈的困境啊。
可程也怎么连个人影子都看不到?
“小也啊!小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