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姜昊打算转身到淬火池中取水的时候,百炼真君开口说话了。
“姜昊,我应该要谢谢你!原本唤你前来,是打算给你一场机缘与造化的,却不料反而是你的一番话点醒了我,让我走出了多年以来的误区。”
“你所说的这些,虽然源自你父亲传授给你们兄弟俩的凡俗锻造技艺,却也结合了你自身对资质与努力的认知。虽然看似浅显,但其中的道理却是共通的。”百炼真君缓缓开口,语气中带着一丝感慨,“修真之道,亦是如此。一个人的灵根资质,或许决定了他的起点,但最终能够达到何种境界,却取决于他如何去‘烧料’、‘锻打’、‘定型’、‘淬火’。”
“我此前的多年化凡经历,更多的是感悟凡人的生活,却忘记了将我所领悟的道与法则,与凡俗间的事物相融合。我本以为法则之力与凡俗之间的事物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却不料这些玄而又玄的道与法则,就是必须要从最普通、最根本的事物之中去感悟······”
姜昊闻言心中一惊,暗自揣测:“化凡?道与法则?面前的这位前辈难道是元婴后期,甚至是元婴期大圆满的修士?百炼······百炼真君!这竟然是宗门内那位他虽有耳闻,却从未有幸见过的百炼真君!”
百炼真君望着一脸震撼的姜昊,便明白了他的心中所想。于是淡淡一笑继续说道:“不错,我就是本宗的百炼真君。此番没让广成将我的真实身份告诉你,就是希望你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情况下与我交流,却不料竟然成全了我自己,这当真是缘法与因果之所为啊!”
当明白了面前的这位前辈便是宗内的元婴期大修士百炼真君后,姜昊的语气立刻变得恭敬和拘谨了许多。忙躬身施礼问道:“敢问百炼老祖,何为缘法与因果呢?”
百炼真君见姜昊态度恭敬,便温和地说道:“姜昊,你不必太过拘谨,与我说话随意一些,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吗,你的存在就是我,甚至是器韵宗的缘法与因果。如果过于拘谨,失去了那份自然与洒脱,那就不妙了。我们修道之人还是比较看重缘法与因果的······你我今日相遇,并非偶然。在修真界中,我们相信万事万物都有其因缘和结果,这便是缘法与因果。你之前所说的话,让我有所触动,这便是你我之间的缘法。而我因此而得到突破,便是因果的体现。”
随后,百炼真君便把有关于缘法与因果的内容,以及这其中佛家与道家对此理解的不同,最终又大道同源、殊途同归的内容。以传道的方式向姜昊解释了一遍。
佛教认为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因,也可能成为果,没有绝对的因,也没有绝对的果。
因果最简单的解释就是造成这事件的原因和导致造成的后果。佛家的说法就是你今天遇到的事情其实都是由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不管是前生还是后世。
而缘分是因果之间的纽带。
你种下的种子是因,上天的雨水灌溉是缘,自然的生根发芽是果。
这就好比一则佛教的故事: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的某一日成婚。而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了别人。书生因此受到了打击,一病不起。
某日,一名游方僧人路过,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给书生看。书生看到了茫茫的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的躺在海滩上。路过了许多人,均是看一眼,便摇头离去了。
又路过一人,看了一眼,给女子盖上了自己的外套,走了。再过一人,挖了个坑,小心翼翼地把尸体埋了......
对于此,书生大为不解,于是僧人解释,那女尸便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为她披上衣服之人。她今生与你相恋,只为还你一段情。但是她最终要去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亲手把她埋葬的人,那人便是她现在的丈夫。
佛家有来世与轮回之说,而前世所造成的因会成为来世的果!
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今生未悟,来生再悟,终有一天会“觉悟”。
道家表面上虽不讲因果与来世,是讲究承负和今生。道法曰:天道有循环,善恶有承负。
至于道家所谓的今生,便是你自身的修行和对“道”的感悟。人死后,归于道,除非悟道方可成就长生。
道家讲究修今生,更希望今生就能够修炼得道成仙,而不是寄托于来世。
何况,对于修真者而言,对于缘法与因果的理解又有所不同了。修真者在修为高深之后,可自由穿梭于幽冥鬼界。甚至可以通过修习某些灵魂类或鬼道功法,纵使肉身毁灭,也可让自身魂魄永世不灭。只不过这些都是小道,最终都是无法修成正果、得道成仙的。
姜昊认真聆听,心中对修真界的缘法与因果有了更深的认识。
百炼真君继续解释:“缘法,是指事物发生前的征兆和条件,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潜在联系。因果,则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结果。在修真界,我们认为一切现象都不是孤立的,都有其前因后果。”
姜昊点头,若有所思,“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待缘法与因果呢?”
百炼真君微微一笑,“对待缘法与因果,首先要有敬畏之心。要明白自己的行为和选择,都会产生相应的结果。其次,要善于观察和把握缘法,利用因果关系来引导自己的修炼和决策。最后,要有一颗平常心,不因一时的得失而动摇,始终保持内心的平和与清净。”
姜昊深受启发,“百炼老祖的教诲,弟子铭记于心。今后定会以此为准,修炼己身,以敬畏心与平常心对待万事万物。”
百炼真君满意地点头,“很好,姜昊,你有这样的心态,我很欣慰。现在,我想与你聊聊关于三宗合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