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中充满了痛苦和矛盾,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和詹世宣多年的父子情,竟然还比不上一个仅仅见过几次面的女人。
他知道,詹世宣一直对陆怡有好感,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这种好感会发展成这么深的爱情。
他不同意,他的阿宣将来是要坐上那个位置的,决不能让陆怡这个蠢女人毁了阿宣的未来!
所以他一定要在詹世宣知道之前,将陆怡杀掉。
他知道,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阿宣知道陆怡死在他的手上,很可能会因此和他反目,但是他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陆怡必须死!
詹硕吩咐道:“你们都给本国公听好,陆怡,一定要死,在阿宣知道我要杀陆怡之前,她就要死!”
暗卫们跪在地上,他们不会反驳主子的任何话,于是齐齐回道:“是!”
谁都没有注意,詹硕的脚面上趴着一只毛毛虫。
没错,就是之前和陆怡聊天的那只。
它与蚂蚁们一同搬家,见证了含辉院被大火烧成了灰烬。
它以为陆怡被火烧死了,还流了几滴眼泪。
哭着哭着,就和蚂蚁们走散了。
它迷失了方向,孤独地在废墟中爬动。
终于顺着人声,爬出了含辉院。
它的身体小小的,绿绿的,长满了绒毛。
它的眼睛圆圆的,黑黑的,闪烁着无助的光芒。
它的触角细细的,长长的,探索着周围的环境。
它的小脚扁扁的,宽宽的,支撑着它柔软的身体。
它就这样静静地趴在詹硕的脚面上,一动也不动。
仿佛是在等待着什么,又仿佛是在寻找着什么。
当时,它爬出了含辉院门,詹硕刚好就站在外面看着里面的熊熊大火。
毛毛虫便爬上了他的鞋子上面,紧紧的巴住他的鞋子,才逃过一劫。
现在恰好就将詹硕的话听的一清二楚。
一开始知道陆怡没有死,还很庆幸,
现在又听说他们要杀陆怡,
它吓得差点从詹硕的鞋子上掉下来。
这个人好可怕,竟然要杀那个叫陆怡的女人!
陆怡,就是大青的夫人。
这个女人与众不同,她不仅不惧怕自己,还主动给自己送食物。
更为奇妙的是,她竟然能够理解它们的语言!
她是如此独特,它怎么能让这样一个有趣的灵魂轻易消逝?
不行,它内心焦急万分,必须尽快让自己的好朋友们将这件事告诉陆怡。
毛毛虫颤颤巍巍的从詹硕的脚面小心的爬下来。
好在是天黑,屋里的油灯并不光亮,所以没有人注意到詹硕脚面上还有一只毛毛虫。
所以毛毛虫顺利的爬到了另一个人的脚面上。
它慢慢的从那个人的鞋面爬到他的小腿,又从它的小腿爬到大腿,再就是他的腰身,一直到肩膀,最后爬到了他的头发上,找准了发髻的窝窝,钻了进去。
他们既然是要杀陆怡,肯定就知道陆怡现在在哪里,它只要一直藏在这个人的头发里,总有一天能见到陆怡的。
终于,詹硕吩咐道:“你们都退下吧!”
暗卫们一闪,就隐没了身形。
六全为詹硕上了一杯茶,说道:“老爷,您何苦,万一要是大公子知道了,和您离了心,你还不是一样会难过。”
詹硕喝了一口茶,说道:“阿宣还小,他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好,他见过的女人少,以为一个陆怡就是天下第一好,以后他就会明白,这天下的女人,漂亮的,妖娆的,妩媚的,柔美的,应有尽有,只要他想,什么女人没有?这样一个陆怡,他总会忘记的。”
六全却不这样认为。
他也是看着詹世宣长大的,詹世宣的个性,从小就是执拗,只要他看上的,喜欢的,想要的,从来不会轻易的放弃。
六全摇摇头,看来这父子两人,将来少不得要大吵一架。
想到这里,六全说道:“老爷,其实,大公子要是想要陆怡,将来做个妾也好,你何必非要杀了她?反而惹的大公子对您不满。”
詹硕说道:“你知道什么?陆怡是世均的妻子,竟然还妄想攀上(其实是另一个大家都知道的词,不知道能不能写)阿宣,这样心术不正的女人,我是不会让她活着的,更不会让她留在我的两个儿子身边!”
而最好的一劳永逸的办法,就是让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