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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内蒙古淫魔赵志红(三)

1996年5月9号晚上,赵志红来到了呼和浩特新城区的一家单位,碰到了一个值夜班的女性。

赵志红直接把人捅死,又对着尸体发泄了兽欲,随后从尸体翻出一百多块钱,迅速逃离了现场。

此案由于没有目击证人,也没留下有效的线索,因此暂时没有侦破,成为了悬案。

连续两次杀人都没什么事,赵志红非常膨胀,他觉得自己就是天选之子,有老天爷的保护,所以胆子越来越大。

接下来的时间里,赵志红开始疯狂作案,而且手法越来越利索,在处理尸体、隐藏痕迹、逃跑路线这些方面,开始做起了详细的计划。

1996年5月19号晚上七点多,赵志红拿着刀进入一户踩好点的人家,将女主人强奸后捅死,顺便抢走了七百多块钱。

1996年8月初,赵志红在公园里溜达,看到一对男女在小树林里约会,他偷偷跑过去听了一会,发现这女的是出来偷情的。

于是赵志红趁着这个男的离开上厕所的功夫,腆着脸跑过去要挟这个女的,想要和她发生关系,幸好没多久那个男的回来了,他才没有得逞。

1996年9月5号,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回民区,强奸杀害一名女性。

同年12月份,赵志红又在呼和浩特城区的一家理发店,把独自看店的女店长强奸后杀死。

1997年,赵志红只做了一起强奸案,但没有杀人。

到了1998年9月份,赵志红再次作案,他以小孩做为要挟,强奸了一名年轻的母亲。

1998年11月13号下午,赵志红撬门偷东西,结果被人发现了,扭送到了派出所,最后被拘留了15天。

这本来是一起小案子,但却成了重要的转折点,因为这次赵志红留下来了指纹信息,也为日后破案,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不过赵志红这次被抓,他自己没当回事,也就是十五天,一转眼就放出来了。

转眼到了1999年,这一年他一共作案六起,强奸六人,杀死两人,年龄最小的17岁,最大的34岁。

赵志红的作案目的很明确,就是奔着强奸去的,遇到反抗激烈的,就杀死后对尸体下手,有时候还顺手拿点钱走。

此时的赵志红,对强奸这件事已经无法自拔了,脑子里根本就没有别的,几天不发泄一下,他就浑身难受。

到了2000年5月20号这天,赵志红又做下一起案子,这也是他所有案子中,最丧心病狂的一起。

这天赵志红闲得蛋疼,溜达到了呼和浩特赛罕区的一个偏僻的村子里,突然被一户人家院子里的声音吸引住了。

院子里是一个小姑娘在唱歌,这个小姑娘当年只有12岁。

赵志红在外面观察了一会,发现只有这个小姑娘一个人在家,马上就起了邪念,于是就在外面敲门,说是要进去查水表。

小姑娘没多想,就把门打开了,而且还给赵志红倒了一杯水。

赵志红假装和小姑娘聊天,喝了两口水之后,他找准机会把人按倒了,然后卡着她脖子,把她拖到屋里,开始实施不轨之事。

事后这小姑娘拼命呼救,哭闹个不停,赵志红把人抱起来,直接大头朝下,按到了厨房的一个水缸里,活生生的把人淹死了。

整个2000年,赵志红又做了6起强奸案,杀死了一个人。

做完这几起案子之后,赵志红突然良心有点发现了,他觉得自己这么做,有点对不起老婆,虽然这女人骗了自己,还是个二手货,但两人毕竟有了一个女儿。

赵志红觉得自己做了这么多案子,说不定哪天就会被枪毙,所以就想和老婆离婚,但是又没有理由,人家没做错什么,更不可能主动离婚。

赵志红肯定不敢说实话,他想来想去,终于想到了一个损招,那就是出轨。

没多久赵志红就勾搭上了一个邻居,然后故意让老婆知道了两人的奸情,还创造机会让她捉奸在床。

事发之后,他老婆果然受不了了,果断和赵志红提出了离婚,赵志红高兴坏了,马上就开始了自己的单身生活。

赵志红心里很清楚,说不定哪天自己就被抓了,干脆活一天算一天。

他把之前盖的房子卖掉,拿出来一部分钱存到了银行里,每个月再给老婆孩子一点生活费,剩下的钱就全用来找小姐了。

这段时间赵志红没有作案,因为从和邻居偷情这件事上,他发现了自己的本事,反正现在也单身了,直接泡妞就行了,于是他找到了婚介所,准备从这里找目标下手。

没过多久,赵志红就通过婚介所,认识了一个姓张的女人,刚开始的时候,张某并没有看上赵志红,觉得他个子太矮了,也没什么本事。

但是赵志红有办法,脾气好,说话还温柔,对张某百般呵护,非常的体贴,但凡是张某遇到点烦心事,赵志红总是能及时出现,温柔和气的安慰她,帮她出主意。

时间一长,张某对他的看法就变了,虽然他个子矮,但是脾气好啊,虽然他没什么本事,但是对我好啊,身边有这样一个男人,也还算不错。

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而且准备做点小生意,因为张某有点积蓄,于是她就投资在乌兰察布开了个幼儿园。

虽然两人没有结婚,但张某又给赵志红出资,买了一辆面包车,让他没事的时候,出去跑车赚点外快。

不过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赵志红就有点受不了了,因为张某的脾气很大,情绪喜怒无常,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把赵志红骂的狗血淋头,更严重的时候,就直接动手了。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赵志红的做法就是忍着,软饭还是很香的。

但表面不反抗,不代表背后没想法,一年之后,他就和幼儿园里一个19岁的老师勾搭到了一起。

不得不佩服赵志红,虽然其貌不扬,但不仅能吃的了软饭,还能啃的上嫩草。

没过多久,他和幼儿园老师这件事,除了园长张某之外,整个幼儿园的人都知道了。

张某头上顶着绿光,每天都被人看笑话,而赵志红脚踩着两条船,日子过得特别充实。

不过在两个女人之间周旋,确实也不容易,时间到了2005年,赵志红属实有点疲惫了。

虽然他非常喜欢年轻的小老师,但也也不敢跟张某摊牌,毕竟人家又出钱又买车的,赵志红不想放弃。

另外这些年来,赵志红经常被张某揍,心里还是有点害怕的,不过该调节心情,还是要调节的,赵志红选择的方式,就是继续出去作案。

2005年1月2号中午,赵志红在乌兰察布打了一辆灰色夏利出租车,司机是个女的,姓程,当年37岁。

当出租车开到郊外一个偏僻的地方时,赵志红让司机停车,说要下车方便一下。

结果车停了之后,赵志红并没有下车,而是直接摊牌了,他对司机说道:“咱俩交个朋友怎么样?”

司机一下就急了:“就你这逼样的,谁和你交朋友啊,赶紧给钱下车,别在这跟我耍流氓!”

赵志红马上就火了,竟敢瞧不起我,他掏出刀子就把司机逼住了,随后把她拉到车外,直接强行拿下。

痛快完之后,赵志红还是觉得不解气,从包里掏出来一段随身携带的电话线,在程某脖子上饶了两圈,把人活活勒死。

赵志红把程某的尸体扔进了附近的一个粪坑里,随后自己开着出租车,一溜烟的离开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