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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深最终向警方透露,原来这具被警方截获的尸体并不是杨树深第一次为马崇华运送死人了。

就在不久前,在同一地点,以同样的方式,自己还帮马崇华运送过另一具女性尸体。

警方分析,马崇华在短时间内连续处理两名女性的尸体。

拉运尸体的地点相当偏僻,而且当时并无其他死者亲属人员在场。

这就足以证明两名女性死者的尸体运送与正常的丧葬活动并无关联。

那么这两名女性的真实死亡原因是什么?马崇华运送尸体的目的何在呢?

既然目前车上死者并不是刘霞,那之前老马雇佣杨树深拉运的女性死者很可能就是刘霞。

在掌握了这些线索后,警方将马崇华带到了杨树深交代的第一次拉运死者的地点。

铁证面前,马崇华向警方供述。

早在4月3日刘霞就被自己卖到陕西省神木县孙家岔镇刘家沟村。

出售给刘增平家,配阴婚了,获利元。

警方立即赶往榆林神木县,找到了马崇华所说的“配阴婚”的人家。

通过对刘霞照片的辨认,买家证实了他们从马崇华手中购买的这个女性尸体就是甘肃驿马镇死者刘霞。

刘霞身份的确认,整个证据链条似乎闭合了,马崇华以介绍对象为名,从刘家带走了刘霞。

杀害刘霞后,马崇华雇佣了杨树深的车,将刘霞的尸体以5万元的价格卖到神木。

那么4月13日查到的车里的死者又是谁呢?

警方调取了马崇华手机在这一时间段的通话记录。

通过对大量通话记录分析。

在4月13日前后有一个号码与马崇华联系的非常频繁。

根据这个电话,警方在甘肃省镇原县找到了杜永侠。

据杜永侠回忆。

3月底。

自己接到一个自称老路的陕北男子的电话。

老路请求杜永侠为自己介绍一个对象。

老路于4月10日来到甘肃杜永侠家中,经杜永侠牵线。

当日就和一名自称安文泰的人带来的安福红见了面。

安文泰介绍自己是安福红的姑姑。

老路见到安福红表示比较满意。

在给了杜永侠2000元钱、安文泰5000元钱后将安福红带走。

马崇华与以前打工时认识的陈再考联系,双方商定以元的价格将安福红的尸体卖给陈再考为其父亲配“阴婚”。

后马崇华通过杨树深将安福红的尸体放置于庆阳市人民医院太平间。

4月13日凌晨。

陈再考等人查验尸体后,马崇华雇用杨树深驾车一同将安福红的尸体运往陕西省榆林市。

当行驶至陕西省吴起县马营路段时被公安人员查获。

杜永侠辨认,确定照片上的马崇华就是当时联系自己的老路。

根据这些信息,警方找到了安福红的家,通过对其父亲和妹妹的dNA采集比对,警方证实了2016年4月13日查获的死者正是安福红。

虽然车上死者身份也得到确认,但是警方的疑问并没有解开。

为什么马崇华前后带走的两名女子都在其后不久就死了呢?

是如马崇华所说的因病而亡,还是其中另有蹊跷?

就在这时,法医关于死者安福红的检测结果出来了。

检测报告显示,死者血液内含大量有氯丙嗪的成分。

真正死亡原因就是氯丙嗪中毒所致。

氯丙嗪是一种镇定类药物,短时间内过大剂量的使用会引起药物中毒。

警方分析,刘霞的死可能不是病死这么简单,根据安福红的检测结果和在窑洞发现的物品,警方加大了对马崇华的审讯力度。

迫于铁证和警方施加的压力,马崇华的心理防线很快崩溃了。

2016年4月3日。

因常年奔走在甘肃、陕北一带,马崇华深知在这一带有一个习俗,配阴婚。

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他连续将两支氯丙嗪注射到刘霞的身体内,最终致刘霞死亡。

刘霞死后,马崇华打电话给司机杨树深,雇佣他的车将刘霞的尸体拉到了榆林神木,卖了个好价钱。

而这次罪恶的交易也让马崇华尝到了甜头。

几天后的4月10日。

在甘肃镇原县,马崇华故技重施从杜永侠家带走了安福红。

4月12日。

马崇华将安福红带至宁县米桥乡屈家村一废弃窑洞,给安福红注射盐酸氯丙嗪致其死亡。

4月13日。

马崇华与杨树深再次踏上了运送尸体的路程。

这次马崇华就没有之前那么幸运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9年7月1日。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尸体侮辱罪判处马崇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1年2月8日上午。

在当地法院验明正身后,马崇华被依法执行死刑。

阴婚市场明码标价,如何定?

一具刚去世的女性尸体能卖到10多万,而死了好几年的只能卖4-5万。

病死的女尸往往要比交通事故致死的女尸价格高。

而刚刚病死的女尸又比离世多年的价格高,越“新鲜”越好。

所以,年轻漂亮的、刚刚病死的、家庭条件好的女尸最值钱。

价格往往可达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

这种特殊的供求关系,在过去的上千年间早已催生出一个无形的灰色产业链。

阴婚产业链上有三类“供尸人”,他们环环相扣,滴水不漏。

首先是“阴媒人”。

多为人脉广的当地人,他们负责牵线搭桥做尸体中介。

然后是“盗掘人”。

专门盗挖入土的尸体,干体力活。

最后是“运尸人”。

多为老司机,有车有经验,便于进行跨省买卖尸体。

2004年。

山西霍州妇女汤某,听说女尸在阴婚市场能卖钱。

便把女儿12岁的同学狠心勒死,卖了两万多块钱。

2007年。

河北临漳男子宋某,为了谋取阴婚暴利,杀害6名妇女。

其中4名有智力缺陷,剩下2名,是他骗雇的保姆。

2011年。

刑满释放后的王海荣伙同两人,杀害一名孕妇,一尸两命。

卖给他人配了阴婚,共得赃款元。

2015年。

一顿致命毒打后,山西常兴平将其9岁的外甥女变成了一个夭折男孩身旁的“鬼新娘”;

2016年。

内蒙古王占存胁迫外甥女毒害亲姐姐,之后询问是否有人配“阴婚”购“女骨”;

2019年。

山东德州23岁女孩方洋洋因婚后未能生育,被夫家殴打致死。

在火化前,方洋洋已被娘家提前“安排”好了冥婚

……

据资料显示。

近10年内,警方破获的涉阴婚刑事案件就近300起,如此可怕的数据令人胆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