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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新闻媒体的争相报道这起案件,而且当时网络上还有很多舆论。

对药家鑫的身份背景进行揣测,说他不是“官二代”就是“富二代”。

大学生、怕农村人难缠、官二代,富二代,丧尽天良,杀人偿命等词语,成为新闻媒体报道这起事件标题的关键词。

“大学生驾车撞人8刀捅死伤者”。

“农村版的:撞伤不如撞死”。

“药家鑫‘怕难缠而杀人’的借口 。

再次挑战法治底线”。

富二代“药家鑫”或被判死刑。

“药家鑫案揭示其丧尽天良 ,不判死刑天理无存”等等!

同时,也有不少知名人士站出来评论此事。

“药家鑫他长的就是罪该万死的样子”。

“即便他活着出来,也会被当街撞死,没死干净也会被补几刀”。

当时社会舆论出现了两个极端。

一个极端是对这张妙家庭的极度同情。

张妙无端被害,家庭经济困难,还有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需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捐款。

另一个极端是,对药家鑫家庭的极度仇恨。

认为药家为富不仁,药家鑫撞人后的灭口行为极其恶劣,必须一命抵一命。

2011年2月26日。

距离药家鑫一案开庭审理还有24天时,药家鑫父母去了被害人张妙家,登门道歉。

在此前两家人一直没有见面,只是在案发后不久,药家委托公安机关转交了1.5万元给被害人张妙的家属,作为丧葬费。

这次见面,两家人闹的并不愉快。

在离开时,药家鑫母亲拿出了3万元递给被害人家属。

并下跪祈求被害人家属谅解。

她表示这三万元钱,不是民事赔偿,也不是道歉,而是死者的停尸费。

药家鑫的法律责任他自己承担,我们该负的民事赔偿我们担着。

但最后因为种种原因这笔钱被拒收了。被害人张妙的父亲表示,事发后,他和女婿王辉,曾多次给药家提供机会,想坐下来商谈此事。

但是,你们都没有珍惜,事已至此,谈民事赔偿也就没有必要了,有什么事,就在法庭上说。

至于,两家人为什么迟迟没有坐下来好好谈这件事情,他们彼此都在顾虑什么,其中具体原由我们不得而知。

2011年3月23日上午。

在舆论浪潮的一边倒的声讨中,药家鑫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场有500多名旁听人员。

其中,受害者亲属25人,400多名在校大学生和数十家媒体。

法庭上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辩论:

药家鑫的自首情节是否成立。

药家鑫的悔罪态度。

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程度。

药家鑫的主观恶性到底有多重。

被告人药家鑫的律师表示: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

药家鑫是因为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

药家鑫从小到大获得的13份奖励。

在案发前一直都表现良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之后又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予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而被害人张妙家人的代理律师表示,张家人不在乎赔偿数额。

但是认为对方的态度不积极,很难接受。

而其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也在法庭上明确表态,坚决要求法院判处药家鑫死刑。

并说出“死刑我一分钱不要,也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及“只要严惩我们不要钱”等话语。

代理人张显是被害人张妙丈夫王辉的远房亲戚。

在一审最后陈述时,药家鑫边哭边说:“我知道我的行为深深伤害了两个家庭。

我和我的家人将会尽最大的努力赔偿张妙的家人。

希望张妙的家人、父母还有孩子能好过一些。”

说到这里,药家鑫的声音颤抖不停:“我会怀抱着一颗忏悔的心、感恩的心,回报社会给我的机会,向受害人的家属赎罪。

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愿意给张妙的父母养老,给他们当牛做马,请求他们的宽恕……我对不起他们……”

2010年4月22日。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

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

持尖刀捅刺被害人6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

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

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

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虽然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依法作出,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5元。

2011年6月7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死刑。

在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前,曾提出要捐献眼角膜,当时被他的父亲拒绝了。

被害人的张妙的葬礼也将在10天后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