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吧,还不是钱闹得,你也知道就那10万块钱嘛,就是嫁祸老厂长的那10万块钱,是十三他们从银行抢劫犯那里捡漏捡来的。”
“捡漏捡来的?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漏儿可捡呢?”
方筝不自觉的将心底话说了出来,黄毛听后也连连点头。
“可不是!虽然他们是这么说的,可人警察不是这么想的啊。”
按照郑玉笙的说法,他是在银行里面发现了抢劫犯的线索,然后根据线索找到了抢劫犯的临时老巢,结果正好碰见了劫匪内部搞内讧一死一伤,还有两个被他的虚假警笛吓走了。
听听这像不像某一部警匪片的情节,还是完全不动脑子的那种。
“那现在到底怎么样?”
“查呗,还能怎么样!”
一想到这里,黄毛觉得自己头发都焦白了。
郑玉笙是他从垃圾堆里捡回来,又请大夫花钱治好的,他对这小子还比其他的兄弟更多了一分感情。
“然后除了这件事,其实还有一件事。”这件事黄毛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告诉方筝。
虽然郑玉笙说了,让他不要告诉方筝,可他觉得对方做这么多,都是为了帮老大洗脱罪名,要是不说,那不是太可怜了吗?
“还有什么,说!”
“其实,在你被洗脱罪名之前,十三那小子已经猜到了部分真相,但他没有证据,为了抓到内鬼,所以就把老七、老九、老二、老十都抓到了废弃工厂,警察那边说他犯了什么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
这也是郑玉笙被抓到拘留所的原因之一。
原来郑玉笙做这些,是为了她吗?
她这个‘偶像’何德何能,人家那些脑残粉,自家偶像还能给粉丝唱歌跳舞什么的,她什么都做不了。
说是带他挣大钱,可方筝相信即便没有她,就凭郑玉笙的手段不用五年他也能崭露头角。
想到这里她一阵天旋地转,第一次怀疑自己。
“黄毛,我以前怎么从没听过你说起过劫匪这件事,你也在瞒着我,是吗?”
电话对面的方筝的语气不善,千里之外的黄毛觉得自己的天灵盖都有一种酸爽的感觉,想想方筝那些层出不穷的折磨人手段,他就止不住的打激灵,连忙告饶。
“老大你信我,我可以对天发誓,在此事爆发之前,我绝对不知道半个字儿,先前他们去跟踪银行劫匪的时候,就没通知我。”
“是吗?”
“真的!真的!真的!你信我!如果你不信你直接去问十三那小子,当年可是他把我排除在外的,就他还有老二,老七,老九,哦!对了,王大娃也知道他不就在你那边吗?”
放下电话,方筝转头看到一脸无辜的王大娃。
王大娃,哆嗦的就想往其他人背后躲。
“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儿?躲得了初一,躲得了十五,还能躲一辈子吗?我很累了...”
方筝一向是杂草生命,什么时候都神采奕奕的,第一次在手下面前表现出疲惫,让王大娃等人不是滋味。
“老大,你从拘留所出来,先好好休息一下吧,具体的事咱们明天再说,好吗?”
“现在就说清楚,你不说清楚,让我如何睡得着。”
王大娃垂头丧气的如同一只丧家之犬,蹲在方筝面前简短的交代了一下。
其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就是去年有一天他正在家里睡大觉,楼下小卖部的老板娘扯着嗓子说有他的电话,懒洋洋的下楼后。
郑玉笙在电话里问他,说有笔大买卖问他做不做,当时他闲得发慌又一想到有钱就跟着去了。
“人是十三带我们找到的,但是我们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搞出了内讧,高个子男人脖子被割开倒在地上死了,那个中刀的就还剩一口气,十三用警笛声把他们吓走之后,事后还是我们打的120,结果没成想那小个子到医院之后他还是死了,完全不关我们的事。”
王大娃肢体夸张的摆手,要方筝一定要相信他。
“然后你们还干了些什么?”
“然后啊......”
后面他们就把钱装到了行李箱里面,藏到了烟囱里,他们六个人约定好五年之后去把那笔钱取出来用。
因为担心被警察发现王大娃后面也没敢去查看,虽然有时候没钱的时候想一下,可也就真的只是想一下。
“你们就没想过报警?也没有想过把那两个逃走劫匪的信息告诉警方?”
王大娃摸着鼻子不好意的的暗想,告诉了警察,他们还怎么分钱,不能搞钱不就是为他人做嫁衣吗,鱼没有捞着还惹得一身腥。
当然这个想法太不符合核心主义价值观,王大娃没敢当着方筝的面说,他有些不自在的转移话题。
“老大,接下来咱们怎么办?”
说到底,银行又不是他们抢的,那两个劫匪也不是他们打死的,他们最多就拿了点钱,要是为此被判个十年八年的,怎么想都不划算。
“你让我想想...”
方筝抬手阻止了王大娃的继续询问,一时间接触太多信息,她也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
“为今之计还是先找到劫匪还玉笙他们一个清白,能减少一个罪名算一个吧。”
方筝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
一周之后,风尘仆仆的一群人回到江城。
刚才警察局打听情况,就看到警察局,押着一个男人回来。
仔细一问才知道,这个男人很可能就是银行抢劫案的真凶之一,也是翻出两万块钱的花盆主人的侄子。
这家伙把抢来的钱,一部分悄摸着花了,一部分藏在了光棍老叔的家里。
方筝张大了嘴,不过才一周,就把逃跑了快两年的劫匪抓到了,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这就是郑玉笙的厉害之处了。
他其实早就知道了劫匪的底细,虽然不知道劫匪在哪里,但他知道长相身高姓名,还能通过对劫匪的性格分析,推测出他们藏身之地。
连办案的警察都不得不感叹,这小子要是没走错路,确确实实是个人才。
你想说郑玉笙为什么知道?
很简单,坏人一般都更了解坏人。
而郑玉笙恰恰巧巧是这本书里面的一个究极变态,要是没遇到方筝,此刻这小子恐怕不是在黑化就是在黑化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