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前的星》片场。
顾皓锐正在片场和导演编剧一起在交流剧本修改的事。这两天刚开始拍摄,自从进剧组以来,顾皓锐前期拍的
内容还不多,因此他目前还是先把重心放在进一步改良剧本
上。
这部剧是星皇娱乐今年最重大的投资项目,他希望通过这部剧能够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当然最好还能多拿回几个大奖有个新的突破,也打破之前一个对家影帝的成绩纪录,因此他也十分慎重。
最近一年来,各个平台火剧频出,大家各种卷生卷死,你方唱罢我登场,各个排名榜单一出,成绩好坏立马一览无遗。
好处是片子的质量越来越高了,但是坏处就是拍摄的压力越来越大。
观众们的口味也越来越挑剔,评判的标准也越来越刁钻。
因此要想拍出一部好剧来各方面都要做到最好!
这部剧顾皓锐特地去找来的总导演是业界拍摄古装剧和民国剧最知名的大导胡导。
剧本是由星皇娱乐的金牌编剧亲自操刀,写了两年的原创剧本。
在剧组开拍之后,顾皓锐拍完自己的剧情后,他们几个主创仍然经常会凑在一起商量如何进一步改善剧本,精益求精!
胡导看了看场中顾皓锐今天的妆造,顾皓锐这个男主穿着一身华丽的燕尾服,他表面上是个富家纨绔公子哥。其实是我党派出去潜伏在海城的卧底。
现在他们正在拍摄男主在国外留学,他准备放弃学业归国为革命事业而奋斗的剧情。
富家公子哥林风,身着一身华丽的燕尾服,手握红酒杯,优雅地站在高楼的阳台上,眺望着这座繁华的异国都市。
他的外貌俊朗,眉宇间透着一股不羁之气。
脸庞稍显清瘦却更显得轮廓分明,玩世不恭的微笑似乎永远挂在那薄而有力的唇上。
深邃的眼眸仿佛能穿透迷雾,显露出他对眼前这个世界的不屑和轻蔑。
“这里虽然很繁华很美好,但终究不是我的故乡,”林风喝了一口杯中的红酒,眼神中带着回忆与坚决。
对面有个身材凹凸有致的金发美人诚恳地劝他:
“可是林,你的学业还差一年就毕业了啊,教授们那么喜爱你的才华,你就不能留下来吗?或者再等一年也行啊!回去有什么好的?国内那么落后又危险!”
“不!如果现在不立刻回去,我会终生遗憾,良心不安!”他笑着摇头,抬头看向天空,“我的家乡她不会一直落后贫穷的,千年前的她曾辉煌无比,引得八方来朝。我相信,在我们国人的努力下,她一定会再一次挺直脊梁,崛起、腾飞!”
“这样的人不止我一个,”他回过头,挑起的凤眼直视镜头。
那双眼中承载的情感太多,太沉重,多到让人立刻被它们所感染,“我相信,和我一样的人很多,即使我看不到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姓名,但我的心却能感受到他们。”
金发女子表示不解。
“为什么?为什么你宁愿放弃学业也要回去呢?”
“为什么?”林风转过头看向手里的酒杯,以隐藏他泛红的眼眶。
“我只是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她摆脱压迫、殖民和灾难,重新变得国泰民安。”
金发美女皱眉:“这怎么可能呢?林,这只是你的狂想罢了,以你们国家的实力来看,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你要现实一点!”
“不,安娜,这不是狂想,而是我们所有国人的愿望和梦想!而我们,一定能实现它!”
他低头紧紧握住手中的红酒杯,从红酒的波光中,他似乎看到了梦想中的新世界。
……
整个片场和监控室一片寂静,直到胡导喊了一声“咔!”把涌上心头的憋闷情绪压了下去,“非常好,一条过了!”
监控室里所有人都用力鼓起了掌。
哇!
不愧是三金影帝啊!真的好牛批!
刚才就短短几句话的功夫,那情绪,那台词,看得他们这些五大三粗的汉子们都快要落泪了!
胡导也欣慰地看着顾皓锐从片场走出,来到监控室和他一起看刚才的片段回放。
这部《黎明前的星》谍战剧就围绕着男主如何从一个在国外留学的富豪公子哥,先是被军统吸收训练,随后被派到海城出任务,但其实他暗中又早就是我党的卧底,这样一个双重间谍的身份。
林风以富家公子哥的身份,成功地打入了海城敌对势力的内部。他利用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周旋在海城的上层社会里,结交了许多敌人的朋友和同伙。他时常参加各种社交场合,与敌人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同时,他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工作便利,窃取政府部门和倭军的各种重要情报。
在这期间他和女主,一个富豪家的小姐周曼琳一见钟情,而周曼琳也是我党的秘密成员。
在周的通力协助和斡旋下,林风度过了很多个难关和危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破解了敌人的密码,获取了许多重要的机密信息。
他经历了种种生死搏斗之后将这些信息秘密地传递给了党组织,为革命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
这部剧里出场的人物众多,因此每个重要出场人物的性格特征,事件设计就非常重要!
因为一旦设计不好,剧情就吸引不了观众,而且还容易崩。
因此对于编剧,还有演员的演技要求也格外的高。
林花音能在这部剧中当上女主,就是因为她外形出众,加上之前在几部网剧中演技特别出色,才最终得到了胡导和顾皓锐的肯定。
这也是为什么林卉萱没能把主角从林花音手中撬走的一个重要原因。
毕竟林卉萱的那演技和林花音一比,那可是差到十万八千里都不止了。
她之前能一战出名,也全靠顾皓锐特地找人给她量身定制的剧本,让她能本色出演。
最后加上剧情和女主的滤镜光环才让她一下子圈粉无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