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顺张开胸前血口将子弹尽数吞下,一记「耕返」又全吐回去。后方,苏诧诏出三十只血色菜蚊肌去追赶离开的三架直升机。
没了机关枪的左僚机上,大豪在震惊中回神,端起一把暗淡的液体步枪,把弹夹处延伸的管插进手腕动脉,那步枪的液体弹夹便成了土黄色。
“什么东西啊,连机关枪都他妈能拆下来!”大豪痛骂着,钻出机舱,在门外挂着,“队长,打不打?”
“打!听我号令!异能〇四四队,出击!”
“杀!”
左右两僚机上各跳出三个身披迷彩披风的异能者,队长没有下来,他的激光眼在天上更能发挥作用。
李森化身狼犬,逆着楼盘狂奔,跑到天台跃起,那最边缘处的异能者才刚跳下来,便被他扑走,在地上摔了个半死。
“滚啊!炸死你个傻逼!”
这异能者代号炸弹人,第一异能体爆浆瓢虫,第二异能体幽铁海豹。
他两手顶住李森喉咙,指尖温度急剧升高,然后爆炸。
李森吃痛合嘴,炸弹人便借机踢开他,迅速爬起来去拿远处的枪,李森刚要去追,便被机关枪打得连连躲闪。
炸弹人端起步枪,把插管捅进动脉,弹夹变成橙色,对着李森扫射。
和机关枪子弹的硬件伤害不同,那步枪发出的子弹每当中弹都会爆炸,和刚才炸弹人用手引发的爆炸一样,甚至威力更大,而且会疼。
至此,李森便看懂了。
这种枪会用异能者的能力作为子弹,和瑙的枪差不多。
机关枪能打碎肢体,让他寸步难行,生物枪又是真对他生命有害,再这样下去真会被耗死。
于是,李森的黄色长发分裂,用「金丝幕」把自己裹成茧。
直升机需要攻击所有目标,不会在李森身上停留太长时间,茧外爆炸也停了,于是李森从茧上开了个洞往外看去。
炸弹人一直端着枪,看见洞中的眼睛,便要开枪。
“太眸之齿!”
李森永远不害怕对视。
炸弹人浑身溃烂,端不起枪,李森变成狼犬2.0挣破金丝茧,踏开无容银海。
金丝蔓延到炸弹人脚下,顺着腿往上爬,很快便会被彻底缠住。
于是他身形涨大,全身覆盖深蓝色的晶石,犬齿延长,锋利无比,两臂各伸出一只长牙尖刺,比他更大的狼犬扑上来,他便弯腰举起长牙。
长牙扎进狼犬腹部,但而后便寸步难行,反而是狼犬下扑的重量折断了长牙。
炸弹人处于绝境,机关枪便再打下来,然而子弹却在一团水雾中失去了冲击力。
这时李森已经咬住炸弹人脖子,爪尖耗了些时间才破开他身上的晶石,刚要下口吃人,便被激光贯穿。
“吼——”
“该死,谁去把那傻逼弄死!”
李森躲开后环顾四周,意外发现林济愉没在跟前,那刚才的水团是……
苏诧的水下万里?
非常好苏公子,使我獠牙旋转!
“李森,吃!我让他瞎!”朱老头脱了军大衣,祭了「避光咒」。
李森没回应,趁此机会便扯烂了炸弹人的躯干,咬断胳膊,压扯双腿,用哀嚎惨叫当伴奏啃食殆尽。
吃爽了,李森便要寻找下一个目标,突然痛苦无比,原来是下身又中了激光。
朱老头不知道跑哪去了,上面的队长用一发生物狙击枪打烂了李森下身。
“拿他枪!快点!”
李森最后大喊,彻底藏进无容银海。
……
异能者中一人臂上套了个钩索,套上范顺所在的天台,又抓了一个异能者一同落在天台上。
“你有病吧!带着我打巨噬!?”
据秋千堂给的资料,胸前有嘴的是巨噬范顺,危险度最高的一档,同一档的还有穿公子袍的公子苏诧、用鬼火的蝗虫郜昌,和假冒异能者的笑面刘钰椿。
比起其他几个不容易识别的,范顺是最好分辨的一个了。
也是都不想对上的。
被抓来的异能者大骂,端起枪就打。
代号棉卫,第一异能体「钢盾王八」,第二异能体「荤食羊」。
银色生物枪打出的子弹坚硬无比威力巨大,能用步枪的速度打出狙击枪的威力。
棉卫同时拥有羊的视线范围、头骨硬度和巴西龟的骨质和转化为握力的咬合力。
范顺尝试用巨口吞下子弹,然后口里穿了个洞。
另一个也开枪,专门盯着脑袋打,范顺弓腰瞬移,头部避开左右两道枪线,抽蝎刑枪直扎棉卫喉结。
后开枪的异能者胸口伸出淡红色节肢腿,越过棉卫打在枪尖尾部使其偏离轨道,同时一掌按下棉卫的枪,迈过他,手刃砍枪柄中间,一拳打枪中下端。此刻范顺便要抽回蝎刑枪。
那人臂上伸出两根切口相对的半个圆柱体,撞击范顺手背,若非他收的快,真要被这人缴械。
异能者脚步未停,行云流水,迈步肘击范顺喉咙,又抬腿踢其面门。
范顺后撤一步闪躲,打量起这人,平静挑眉:“练家子?”
那人耸耸肩:“嗯哼~”
此人代号假蚁,第一异能体「牙红蚁蛛」,第二异能体「蕉衣黄鹈」,第三异能体「泡脓尸化菌」。
范顺撇撇嘴,忽然坏笑。
“你笑什么?”
“谁跟你拼功夫,死吧。”
范顺剩下的眼珠黑白颠倒,猛得背部隆起,浑身肌肉涨大,血肉填充腹部豁口,伸手瞬移十厘米抓上假蚁脖子。假蚁立马抡圆手臂,反关节擒住范顺一臂,一手握拳,上面涌出土黄色扭曲纹路,向范顺面门勾拳。
范顺一爪握住其拳,身形猛涨,披上紫铜板甲,发力便将假蚁的手腕压在地上,血口张开,其中如同贝壳内胆一样的胃喷洒胃液弹出,沾在假蚁背上。
棉卫往一旁逃窜,举枪发射,在范顺身上留下几个弹坑。
范顺抡起变大的邪神枪横扫,把天台上的柱子都打碎,天台即刻坍塌,棉卫撞在墙上,幸好骨头够硬,全方位的视角发现有个柱子要砸下来,立马躲避开来。
假蚁唤出个巨大的鹈头长颈兽像,一头撞在范顺头上,可越是如此,范顺越是用力控制着他,知道手心异样才肯放手。
一看,一手都是土黄色的菌群,不停蚕食他的皮肤,沸腾黄绿色脓疱,流淌脓水。
恶心。
范顺暗骂道,震碎了这一手细菌,还是留下红肿的印记。
血口又一次张开,层层褶皱中暗涌电光。
可不知为何,面对假蚁,恍惚间好似提不起攻击欲望。
假蚁堪堪起身,头上顶起两只触角,两眼漆黑,嘴变成四瓣唇的口器。
红蚁蛛,靠在红蚁部落伪装成红蚁以捕食红蚁的蜘蛛。
触角能拟态与蚂蚁一样的信号,进化以后,能把拟态成多数种族同等的气息。
南兴天在最新的《新竞纪报》中,发表过关于精核的研究报告:
“异兽的本质,是通过进化在‘所有动物都在进化’的更加残酷自然界里拥有存活能力的,加速、异变进化的动物。
一般,动物把自己赖以生存的能力变得更强大,把短板尽量消除,让其加速进化,不被自然淘汰。
虽然看上去是毫无逻辑的基因突变,但除了速度更快和不通过遗传进行进化以外,都意外严格遵守达尔文定律。
而异能,是让动物拥有对抗天敌的能力。人类获得异能,不是直接获取,而是基因借鉴精核的基因,进化出适合自己的异能。
人类的天敌是丧尸,所以异能对数为了克制丧尸而进化。”
「红蚁蛛」触角本来的作用是模拟红蚁信号,进化后的「牙红蚁蛛」触角是为了模拟进化的红蚁群那更复杂的信号。
异能「天择拟态」,是为了让多数对自身有威胁的个体认为自己是同类,从而逃脱,或是捕食。
但对丧尸的拟态效果最强。
因为只有丧尸才是人类天敌。
好似记忆残缺的异样感令范顺格外别扭,脚下这个蝼蚁一样的同族,将枪口对准他头。
若是平时,范顺必定在他开枪前反杀,可现在,他像个啥b一样愣着。
“你是谁来着……”
砰——
子弹没有打中范顺,反而向棉卫方向射去。
棉卫的枪被蓝火焚烧,顺着插管烧进棉卫血管中,撕心裂肺的疼。他想拔掉插管,另一只手却被踩住动不了。
棉卫早就看见了他,也尝试过攻击、闪避、逃离。
可郜昌会飞、身子硬、速度快、力量大,还会用火,根本不是棉卫能对抗的敌人。
郜昌中了枪,打穿了翅膀,打中脊骨,但无所谓了,直升机的机枪几乎一半子弹都在他身上,不差这一点。
“你向我开枪啊……”
郜昌绷直后背运动一番,焚掉体内的子弹,用尸气填补弹坑,但脊骨中弹,好像伤到了神经,身子变笨拙了许多。
“天子哥,你傻逼啊,我他妈中枪了!”
坏了!
第一次面对这种级别的敌人,假蚁在外界算是顶尖的等级,早就忘了和这群变态的差距,在他们面前弱小无比,天择拟态又怎么能完全控制他们!
“咏龙词。”
假蚁提前在天台边跳下,与电光白龙的腹部只隔毫厘擦过,迷彩披风的末端就被烧没了。
贴着楼墙下坠,假蚁皮肤分裂,长出四片像香蕉皮一样的粘稠粗大触手,在楼墙上延伸、拍打、固定。
郜昌咬了一口棉卫,让他自生自灭。
天台被轰出向下延伸的半圆缺口,巨噬巨人和鬼火蝗虫在天台边往下看,对视一眼,巨噬缩小身形翻下来,脸上挂着想忍忍不住的笑容。
缺口打通了天台和顶层屋子,郜昌没踩稳掉进去了,而后在缺口里飞出来。
假蚁粘在垂直墙壁上,左边延伸长颈鹈头,右手张开牙红蚁蛛的巨角。
范顺头在身下挺直身子,他头上的绷带在巨大化时便掉了,刘海在气流作用下背在头上,那半睁不合的空洞左眼上赫然竖着一刀缺口,把眼皮分成四瓣,血在眼窝里凝固成块,新鲜的血要挤破血块往外喷……可他却好像根本不在意一样,甚至嘴角还有对蝗虫嘲讽的笑!
假蚁愈发心慌,左手端起生物枪发射。
范顺圆舞邪神枪,挡下子弹的同时可以稍作减速,也可以通过一端撞击楼墙来转向。
两人临近之时,范顺已经是脚朝下,食指轻抬,空间之力。
假蚁离开楼盘十厘米,触手失去依附,继续下坠。
两人速度相同近乎静止,持枪扎去,假蚁持钳卡住,郜昌在上,一团火球扔下,同时甩出炎魔锁,把范顺缠在楼盘上。
假蚁迎面吃了火球,皮肤烧尽,离死不远,却还抓着范顺,鹈头咬在他腿上撕扯。
突然下雨了,是林济愉的「雨凭」。
天台上,棉卫翻下,肋骨扩张形成龟壳,脚踩龟盾,高速旋转,用极快的速度飞下来,身形越降越大,堪比闷石石旭,郜昌想躲都没处躲,被生生砸进地里。
炎魔锁随之消失,范顺和假蚁如此摔下。
假蚁试图用钩索逃跑,被范顺一枪扎穿了腰,强行扯下来垫背。
假蚁摔成肉泥,当场死掉,范顺砸在假蚁身上,身上多处骨折,左眼又喷血。
旁边那巨大的神龟,壳与盾之间,棉卫浑身溃烂,已经是黑眼白瞳。
……
余下三个异能者,大豪满身白绒,肘后有弯刀,肩宽胸厚,头有虎貌。裸露的皮肤上长着鳞片。
代号熊虎,第一异能体「铁唇罗汉」,第二异能体「凌云虎犊」。
巴子全身变绿,眼睛通红,头顶巨大独角,嘴凸、无唇。
代号蟾美,第一异能体「茂叶蛙」,第二异能体「草原地雷犀牛」。
老方看着得有四十多岁了,老年服役。两手、肘关节、肩、背肌变大,嘴里獠牙粗长,胸口顶了个野猪头。
代号方神,第一异能体「愉悦金刚」,第二异能体「铲车山猪」。
由于异能者需要击杀异兽才能获得异能,击杀第一只异兽时,自己是没有异能的,所以绝大多数异能者的第一个异能都是本身很弱小的生物。
老方不同,第一只异兽就是愉悦金刚,黑猩猩。
但也不意味着他能以凡人之躯单杀黑猩猩,他是和队友一同击杀愉悦金刚,其他队友都战死,他才得以捡漏。
他没有出手,但是运气好,既熬走了队友,又得了强大异兽晶核,又能在“吸收非亲手击杀异兽”那只有20%成功率的超低概率下成功吸收,逆风翻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