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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失去一颗眼珠能像失去一颗珍珠一样简单就好了。遗失的东西,再怎么找也找不回来,时间长了也就放下了,淡忘了,说不定还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哄自己买一个新的。

但遗失的身体却不一样。他不是失去了眼睛,而是长出了新的一部分。一个伤疤,一个坑凹,顶替了他眼睛的位置,是崭新的流血的肉。他永远不可能失去它,想扔也扔不掉,想摆脱也摆脱不了。只要他还活着,就永远要活在这个小小的坑凹里,只要他还需要对镜自照,第一眼逃不开他干瘪可怖的眼皮。

人活到这个地步,为什么不能去死?至少人死了会烂成一具白骨,没有人会知道他的脸是什么样子。

反正他的腿他的眼都已经死去了。

陈清煜控制不住地想死。他想到死,就想起他杀过的人,心中悲凉。好像自己在经历的只不过是一种因果报应——在他炫耀似的,把自己视作仇敌的兄弟杀死时,已经亲手种下了因,很快结出如今的果。

他有时庆幸自己至少没有死的那么不堪,有时又觉得他还不如就那样死了。

两个他正在互搏着。

很多次,在角斗的最后,他会想起自己手中的信,最后一张还沾着桑仡人的血,信纸被浸透成皮革一样的褐色,微微皱起来,拿着比他皇姐送来的其他信纸都沉。那是他战利品的最血腥也最有成效的部分。

他还不甘心去死。他自己和自己的角斗分不出输赢,但他和自己那个桑仡“兄弟”的输赢已经明了了。他还没有享受过胜利的喜悦快活。

况且,他死了,他皇姐也永远不会知道。她可能还在傻傻地等着,等她的皇弟寄来回信。

他不允许自己做失约的,让陈嘉沐落泪的那一个。

他活着,还有机会回柳国。回柳国,就还能见他的皇姐,听到他能完全明白的,故乡的语言。

他像一只候鸟一样期待温暖的风,却踏上了和候鸟完全相反的路途。

现在,他当然也渴望着一个回去的契机,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了。

一个人,砍去四肢要被称作人彘,那他现在算什么?

陈清煜也很难说得清楚。

他换好了眼睛上的布,又暂时强迫自己把身体的不适抛之脑后。使者等着他整理好衣裳,近前来,教他一些简单的桑仡话。

陈清煜的一天就是这样。无聊,漫长。但今天稍稍不同,他的侍女等着使者给他讲完基础的语句,凑过来说了几句话。

他翻译道:“你的东西,还帮你保存着。”

陈清煜下意识地问:“什么?”

他看使者指了指自己的眼珠。那双桑仡人的手,凹凸不平地布满许多茧子,伸出的手指却似短箭一样,又扎了他一次。

他知道柳国的太监有一种恶心的习惯,切下来的东西要放在罐子里保存着,等待什么时候死去了,或者出宫了,可以把那东西领走,带回家,带到墓里去,相当于一个完整的人。

怎么,现在他也要像太监存根一样存着自己的眼睛吗?

陈清煜知道自己的脸已经发起热来了。不是害羞,而是愤怒的,但这个屋子里,骂谁都是白费力气。他仔细想了一会儿,妥协道:“给我看看。”

他的侍女懂得了,点了点头,过一会儿,拿过来一个很小的水晶罐子,罐子里装满一种透明的液体。

液体之中,是他的眼球。

陈清煜没有做好看它的预备。

他以为,桑仡保存身体的办法,和那些柳国的太监是一样的:是把切下的东西埋在一种灰里来保证它的不腐。这样,他拨开灰烬的时候,还能做一做准备,不至于突然吓一跳。

但桑仡不是。搁在水晶罐子里的,简直是做一种展品,在向他展览着,带给他功绩和地位的被摘除的眼球。

人也会被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吓到。离体的物件,到底不是他熟悉的样子。这样封存着,隔着清澈的液体,更是陌生恶心。

陈清煜没有接过那罐子。他只是盯着,死死地看,恨不得自己的眼睛里能发出一束光,把罐子里的东西点燃了,烧的一干二净才好。

这样的罐子,他之前见过的,也用过,装的不是他的眼珠,是一颗他父皇赏赐的夜明珠。

他非常喜爱,把玩许久,做了决定,把那小玩意转送给了陈嘉沐。

现在,就连他自己的眼睛,也是作为一种赏赐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