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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重生70年,觉醒系统从打猎开始 > 第421章 结识,兵王张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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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瘸子,我看你是没死过。”

说着一人直接一拳从后偷袭,这是敲诈不成,又被瘸子言语刺激,有些恼羞成怒了?

苏宇刚要起身帮忙,倒不是他多好心,只是他见不得混混欺负当兵的,哪怕是他家里人有人当过兵,那就不该被欺负。

可不等他动,手就被老支书一把抓住了。

老支书是不知道他很能打的,这么上去,顶多多一个人挨揍,而他们既然决定动手了,那么必然打不长久,因为要在公安来之前撤离。

所以在村支书看来,一个成年人,只要对方不下死手,挨几分钟打,也不算什么,何况店家也会去阻拦。

苏宇过去不是等于添乱吗?这也是苏宇隐瞒的太好导致的。

可不等苏宇解释,就见混混那一拳被对方直接接住了。

“金蛇缠丝手?”

这下苏宇一下看出了对方的招式,这是擒拿手里的招式,这会他不急了,顺了村支书的意思,安稳坐下看戏。

在苏宇的注视下,那人分别使出了“金丝缠腕,倒牵毛驴,等擒拿招式。”

一共就五六个人,分别被他一个人,站在原地,动也没动,就整得几个人哇哇乱叫。

这下子,傻子也看出来了,对方是一个高手。

这帮人不讲武德,有人拿起实木座位,直接打了过来。

“小心。”

对方腿脚不方便,如果没有腿部受伤,苏宇相信,这一下,对方也能应付,可现在,他确实有些担心,这才下意识提醒了一句。

可那汉子仿佛身后长眼,别看他单手拄拐,可只见他腰部发力,一个华丽转身,直接一个军体拳里的直拳,啪的一声,实木做的桌椅,直接应声而碎。

哗啦啦撒了一地,而一拳并未停止,直扑对方面门,这种速度,岂能是一个混混能抵挡的?

眼见这一拳要击中面门了,可对方突然下压,化拳为爪,直接锁喉。

这一手简直漂亮,若不是对方腿受伤,相信根本不需要那么麻烦。

别的不说,像是擒拿里的“接腿上掀,抱单腿摔,接腿勾踢, 接腿搂腿,夹颈打腿等。”

这些都需要腿部配合才能施展,而对方一条腿受伤,根本无法施展,限制了大部分能力。

可即便如此,也不是这群混混能碰瓷的,利用手上仅有的功夫,就把他们打的丢兵弃甲。

“算你狠,走。”

混混必备技能,离开前放狠话。

几个人彼此搀扶,离开了,没办法,店家已经组织人拿着各种武器围过来了,再不走,他们可能真的走不了啦。

“谢了,这位小同志。”

那人转身,冲着苏宇抱了抱拳。

店家在打扫尾,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苏宇笑了笑,看得出对方是条汉子,腿部打着石膏,应该是摔伤,之所以这么说,那是因为苏宇可以断定,对方腿部没受伤前,一定是一个高手,这种高手即便不敌,也能逃离。

想打断他的腿,那是很难得。

而这也不是什么节日,能出现在这里,明显不是现役军人,既然是退伍的或者家里有当兵的,那就不存在执行任务受伤的,那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若是执行任务,那没办法,明知是死都要有人去,当然不会撤离,可他出现在这里已经说明,他不是现役军人了,否则执行任务受伤也不会那么快离开部队,更不会那么草草退役了。

既然是早就退役的,那就是个人的事,所以打不过完全可以逃离,以他的身手,几十人的包围圈也够呛能拦得住他。

因此苏宇得出评论,他可能是摔得,腿伤了。

苏宇礼貌的也冲着对方拱了拱手,这是练家子里的一种拱手,并非草莽礼节。

这说明对方刚刚看出了苏宇会功夫,不过这也不奇怪,因为会功夫的人,走路,乃至形态,和普通人确实有细微差距。

只是不是门内人,很难瞧出端倪,但瞒不过那些练家子,比如特种兵教官,比如各个流派的内家拳高手,他们经常练习,把功夫当正经事在经营,一天十二个小时,他能拿八个小时出来练功,这种人打眼就能看得出你是否是练家子。

想要在他们面前藏拙是很难得,因为无论是走路还是什么,下意识就会展现出来,让人不经意间察觉你的与众不同。

苏宇拍了拍村支书的手,让他安稳吃饭,这才来到了那汉子面前。

苏宇自我介绍道:“苏宇,我看大哥也是练家子,刚刚使的是擒拿手和军体拳?大哥是当兵的?”

刚刚苏宇要起身帮忙,被老头拦住了,他是看到了的,包括事后苏宇出言提醒,他都是看在眼中,对方没来帮忙,也是看出来了,他是练家子,一个人能搞定。

所以对方还是很感谢苏宇的,他也起身,拱了拱手。

“张立国,同志好眼力,不过我只是当过兵,学了点庄稼把式,献丑了。”

苏宇实力如何,通过细枝末节很难分出来,但对方虽然年轻,但能通过他的招式分辨出他的招式,这就不简单。

擒拿手还好,一看就知道,但军体拳里的直拳,可不止有军体拳里有直拳,其他拳术里同样有直拳。

只是发力技巧不一样,不懂的很难分辨得出。

苏宇能一眼识破,说明他对擒拿,军体拳有些研究,否则不可能说出来,若说错了,岂不很丢脸?

虽然苏宇年纪轻轻,但张立国也没有小瞧对方。

苏宇大马金刀坐下,笑着回答道:“这可不是庄稼把式,我看张大哥身手不凡啊,我平生最佩服有本事的人。”

“老板,这边来一份羊肉,上一瓶酒。”

苏宇直接把钱付了,然后跟对方喝了一阵酒,这才得知了一些对方的消息。

原来是他战友战死,他战友料定他老婆一定会离开,再嫁他人,拜托他照顾他女儿。

果不其然,为了战友,他选择了退伍,找到小女孩时,她已经一个人了,张立国甚至没见到女孩的母亲。

更为可气的是对方临走借了高利贷,如今所有债务都压在一个小孩子身上,他们要绑了那女孩去还债,于是双方发生了冲突。

好在张国立及时赶到,加上村里人帮忙,女孩才没有被带走。

他这条腿,就是带着女孩躲避时,误入绝境,高空跳落导致的。

“张大哥,那你出来,女孩怎么办?”

“放心,我送回村里,有民兵在,有枪,没啥事,上次只是我带姑娘去买衣服,被他们盯上了。”

原来如此,他就说吗,再牛逼的混社会的,也不敢去村里打砸抢吧?你当各村的民兵是吃干饭的?

二三十人的民兵,打个攻坚战不行,打个防御战,还不是卓卓有余?何况对面的敢拿枪对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