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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其他类型 > 凡咒 > 第29章 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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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朝东来招手,笑嘻嘻地问他:“怎么样,刚才我喊的是不是很真?”

“真你个头啊,这么会装,以前没有少装啊。”

“以前跟师傅在一起的时候,我跟师傅学的。”

不知不觉,大叔走了四十五天了。

“三大妖王死了两个,就只有一只兽妖了。”

“要本座怎么做,杀了它?”

锦蛮摇摇手说道:“六翼淮虎虽然说是妖王,却从来没有祸害过清泉山,与我们也算是井水不犯河水,留它一命也未尝不可。”

“都怪你,小紫,耽误了好久,太阳都到正顶上了。”

“想看就快点去,话这么多,还看不看了。”

东来看见当然脸上的玩味心里怪不踏实。

—————

再说御北,现在的御北城外布满了军队,万人方阵足足有二十座,七字良将更是全员到齐!

大军齐举阵,誓立千秋功。

御北城头如今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攻城从前天一直持续到了今天下午,御北城防军几乎全部打空,凭借着玄铁重骑的不断冲阵才得以持续到现在,玄铁重骑不能离开神机营的射程范围,否则一旦对上专门克制重骑兵的闪灵军后果不堪设想。

十万闪灵军先头部队已经全部到齐,这给了玄铁重骑极大的压力,原本在战场上一往无前的玄铁重骑如今像是被扼住了喉咙,失去了对于战场的绝对控制。

闪灵军可谓全副武装,不管是十字弩、绊马索还是十一节霹雳长鞭以及长弓和钩枪都应有尽有。

闪灵军的马匹明显高出中原马匹一大截,马身上甚至可以坐三个骑兵,以达到近中远距离冲杀时无惧任何敌人。

因此闪灵军在大邺只有呼儿延可以调配。

而在大鉴,除了拥有相同配置的无何寻铁骑可以与之匹敌以外,还有步人甲可以勉强与之抗衡。

五十年前在御北,一位将军就曾以一千步人甲冲烂了一座万人大阵,并且以一比五百的战损比将步人甲的威名打了出去。

步人甲的盔甲在改良后有足足五层,最重达一百五十余斤,而一千百八七十三页铁甲片编织构成的步人甲盔甲防御性之恐怖甚至可以硬抗二品境的全力一击!

步人甲以五百为一个方阵,虽然勇猛无比,但是像上述能够响彻大江南北的战绩却是仅此一例。步人甲很难取得大胜,却极易大败,因为一旦出现指挥失误的情况,步人甲甚至有可能全军覆没,并且在大鉴,这样由于将领的愚蠢而失败的战例不在少数!

御北东城头上死拼的除了城防军之外还有死战不退的浴炎营,城防军的刀都砍卷刃了也不能退下去,他们有的捡起敌人的刀剑纵身跃入敌军之中拼杀,有的形成了一堵墙横亘在敌军与友军之间为同胞争取一息之机。

总之,御北军士不论是麻木的挥刀还是紧咬牙关任刀刃落到身上,他们的脑海中自始至终只有一句话:戍疆者虽死不惧,御北军虽死不退。

“四营的同胞们,邺狗杀进来了,不惧死者与我赴死!”

从一侧的人群之中,一人肩扛猛火油目眦欲裂高声呼喊,却见那人喊完后再无多言,人与火油皆没于敌军之中。

火折子的声音在此刻将整个战场覆盖。

霎时间,御北城头火光冲天爆炸声四起,邺军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可进攻却是一刻也不停,邺军那边鼓声震天动地,更有邺帝亲临前线,就士气而言已经盖过了御北。

“剑哥,西边怎么样了?”

“相较你们这边而言,西边简直是风平浪静,有几个将领叫阵被我射杀了。”

“剑哥,去派人把鼓架起来气势不能输,我亲自击鼓,另外,请剑哥为我执旗!”

“好。”

罗剑一箭射杀了登上城头插旗的士兵后对着下方高呼道:“你们的婆娘女儿都在后面看着,要是不想亡国灭种,就给老子守住!”

“是!”

一位手持弯刃的御北军士将大邺的军旗一并斩落后重新插上了御北的军旗,随后连续砍断了大邺登城的云梯,木制的云梯只需要砍断一侧便可以使其全部散架。

“我死囯生,从容去,囯殇民恸。回首处,家山还远,高堂难奉。一缕忠魂行去缓,十万百姓沿江送。谁堪比,荣辱一肩担,囯为重……凭军魂赤胆,阻敌狂纵。身后几回燃战火,碑前数度梅花冻。看今日,有大好河山,英名共!”

沈料在城楼顶端一边击鼓一遍高呼,御北的将士们热血沸腾,局势瞬间就有了变化,他们面对无边无际的敌军没有丝毫畏惧,眼神之中全是凶狠!

也就在这时,战场的西边杀出来了一队骑兵,不多不少足有一千人,皆配白马银甲,手中长枪锋芒毕露。

“是……是无何寻铁骑,兄弟们,有救了!”

人群之中,一道声音颤抖着炸开了花,紧接着,御北城头爆发出一阵阵的暴喝。

战场局势千变万化,瞬息之间,御北城头的气势又盖过了敌军。

那一千人从西边杀开了一个豁口后便扬长而去,紧接着,东边又杀出来一群骑兵,与先前无异皆是白马银甲!

战场上的步卒始料未及,那一千无何寻铁骑犹如无人之境,在战场上肆意冲杀,但是他们并不是一味搏命,反而是冲着敌人的薄弱位置下死手!

罗剑振奋地摇动旗帜,“沈料,起作用了,城主大人果然料事如神!”

片刻之间,城头又涌上了大量御北士兵,原先早已负伤的士兵一见到他们便来了底气,于是他们一鼓作气,将敌人全部逼退。

沈料在顶上疲倦地笑道:“终于守住了……”

沈料摇摇欲坠,罗剑一把揽住了他的肩膀防止他从顶上摔下去。

沈料知道,罗剑比他更累,三天三夜没有合眼的罗剑要将沈料的每一个命令落实到御北城楼长达十里的战线的每一个角落,只有这样,沈料才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应对每一个突发状况。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御北长达十里的东西距离之中,沈料设置了多达一百五十个哨口,这也是前所未有的设置,这一点同时也被夜宋大加赞赏。

可以说,这毫不起眼的一百五十个哨口在战争中发挥的作用不输任何一个兵种,甚至,如果是在现在这种超大型战役之中,发挥的作用不可估量。

越大的战役,时间差的信息就越重要。

沈料与罗剑背靠着背坐下,罗剑骂骂咧咧道:“狗日的,三天没有吃饭了。”

“剑哥,还有心思吃饭呢,小命都保不住了。”

“臭小子不懂了吧,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身,像我们这样来从军的,十有八九都是家里面吃不上饭的,在御北还好,管饭。参军之前啊,一周都吃不上饭,我们一家都是佃户,但是种的田就那么几亩,还要交给地主一大半,那时候我家里就我和我爹两个壮丁,弟弟们年弱体衰,老娘病重。狗日的地主说按人头分配官府的救济粮,但是只有能够下田的才有资格领粮食……”

罗剑用脏袖子擦了擦脸,罕见的哭腔让沈料不太习惯。

原来,再坚强的男人也会有软肋。

“一家五口人…才领了两口人的口粮,交给地主的粮食超过了七成,官府也管不了我们哪荒僻地,结果……后来…我娘活活饿死了,我手里面这把弓,我爹三番五次想卖了换点口粮可是我娘不允许……我娘死后,我守孝了一年便来到了边关,也就是因为我只守孝了一年,所以来到御北后四处碰壁,也是,毕竟谁会瞧得上一个不讲孝心的人呢?”

“可…可是……”

罗剑双眼通红几近哽咽,沈料侧过身来递了一口酒过去,罗剑缓了缓接着说:“可是我听说边关待遇好咧,虽然会死但是能够让家人吃饱饭,他们的性命还有保障。而且我是偷偷摸摸溜出来的,十年过去了,弟弟们大多成家了,老父亲也不用看地主脸色过日子,虽然我还没有婚娶,但是我觉得…老子也算是个男人,老子有种!”

沈料笑道:“剑哥当然有种了,谁又能想到当年的毛头小子会有今天,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就你贫,难怪能够升迁这么快,城主大人也不像是听花言巧语的人啊。”

沈料平静的笑了笑,罗剑默不作声,又忽道:“余下两年,我想你替我守孝……”

沈料一愣看向罗剑,“什么意思?”

“啧,你小子,非要我说明吗?这种时候你应该点点头,假装悲伤的掉几滴眼泪。”

“剑哥,我不会帮你守孝的,你要是死了,我就把你金条偷了,让你死了也不安生。”

“嘿哟,臭小子。”

虽然说沈料官大一级,但是罗剑可不在乎这些,自始至终,他都是把沈料当做弟弟,因此该出手时还是不会手软的。

沈料挨了一巴掌仍然笑嘻嘻,“剑哥,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死的。”

沈料的笑容很灿烂很自然,罗剑看着他,鼻子酸溜溜的半天说不上话。

忍住,男人不能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