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停云只往里看了一眼,就拿起门边竖着的一把板斧——也不知是哪个土匪的趁手武器,足有四五十斤重,顶他大半个人的体重了,他却毫不费力拎在手里,冲进去见人就砍!
旺财紧随其后,满嘴火焰东喷西射,很快就把整座屋子引燃,熊熊大火形成包围圈,李停云在里面乱杀一气,杀到斧头表面裹上一层厚厚的肉泥,劈进皮肉、插进脏腑里去,不用点力气都拔不出来!
十几具残尸横七竖八倒在地上,找不出一具全尸,血河纵横交错,也分不清是从谁身上流下来的,一路蔓延到李停云脚下,浸湿两只鞋子。
脚踩在地上,有着分明的粘腻感,走几步路,黏糊糊的一滩血,竟然粘住了他的鞋底。
李停云舍了斧头,拿起利剑,剑身折断,又捡起一把刀,丢开刀鞘,刀柄握在手心,才发现周围已经没有活人了,死的死、跑的跑。
转头看到衣不蔽体的花魁,跌跌撞撞跑来,他立马用左手捂住眼睛,刚想说声“没事了”,右手一沉,花魁撞上刀口,白刃穿腹而过。
她死死捂着伤口,没让血流喷溅出来,临了一直在说:“别碰我、别碰我、别碰我……”
花柳病会传染。
李停云就那样站着,沉默片刻,说:“这么多血,不用就浪费了。”
啥叫无知者无畏,这不就是了?他竟然用花魁新鲜的血液,混合朱砂尝试画了许多道血符,每一道符,都带着强烈的、恶毒的诅咒,奇诡而又阴狠。
从此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什么狗血鸡血,都不他入眼,还得是人血献祭,才最管用啊!
什么样的人血,最适合用来献祭?要么至洁至净,就像炉鼎之血,胜在本身质量奇高;要么至阴至毒,例如得病、暴毙、惨死之人,他们的血,自带毒性,怨气深重。
人间遍地都是乱葬岗,最不缺的就是后者,李停云但凭一股无畏无惧的精神,无数次跟千奇百怪的尸体打交道,解剖人体精细入微,无师自通。
也不知他究竟是怎样的一条烂命,竟然天生的百毒不侵,就像天生只配跟最肮脏、最污秽的东西混在一起似的,什么古怪刁钻的病,也染不到他身上。
真乃学医圣体!旺财偶尔会想,他主人不去学医,是埋没了天才,但转念又想,还是算了,根本无法想象他主人治病救人是啥样,治死一个、治跑一双,简直不要太可怕!
李停云不只折腾死人,还拿活人做试验,草菅人命,残忍至极,他毫不犹豫地举起屠刀,进行疯狂的杀戮,杀了第一个人、第二个人,紧接着,还有第三个、第四个,杀到刀口卷刃,锈迹斑驳——
他最知道怎样在短时间内放干人体最后一滴血,这是他的拿手好戏。
死时越痛苦,死状越凄惨,血祭越成功。
很多次,旺财看李停云杀人,看得头皮发麻。
多年以后,当他主人纵横四海,名震天下,真真正正实践了年少狂言“唯我独尊”之日,还是没能改掉随时随地随手搞场血祭的习惯。
搞到最后,修仙界人人都知道,只要凶杀现场有“血祭”的痕迹,尸体支离破碎,鲜血流干流尽——不用说,肯定是太极殿殿主来过了。
李停云从前因为太弱,所以借助歪门邪道,后来他强得离谱,就成了歪门邪道本身。
他为自己代言,他拿人命修炼,他把生灵看得比草木轻贱,就连物稀为贵的“炉鼎”,他也眼都不眨一下就往火坑里填!
有问题吗?没毛病啊!至少李停云自己觉得,这很正常,用得着大惊小怪?!
除了血祭,最令旺财印象深刻的,当属他主人做过的第二件疯事——辟谷。
辟谷,不过是不吃五谷杂粮,长时间断食,修士的入门必修课罢了,单说辟谷,当然没什么大不了。
可怕之处在于,李停云是怎么逼自己学会辟谷的。
他本就对食物有着超乎寻常的依赖——他对这狗屁烂臭人间唯一的期待,就剩下吃一口热乎的了,无奈每天找东西充饥太麻烦,浪费精力和时间,久而久之,他就主动想学一学“断食”。
可惜没人教导他什么才是正确的方法。
那他就只好再走一走“歪门邪道”了。
这时,要提到另外一个人,一个瞎子。
李停云和旺财在流浪途中除遇到过花魁之外,还跟另一个来自黄粱城的“老乡”打过照面。
这位老乡是个瞎子。
瞎子算命很厉害,精通《周易》占筮,上推演天时,下解说地理,三寸不烂之舌,洞明世事。
直到他拽着李停云的手说,小子,你命好啊!被李停云鉴定为江湖骗子,直接打一顿,叉出去——他就不是那尊老爱幼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哪个不能揍?他没忌讳。
没想到,一年后,李停云走在大街上,被人拽住胳膊,转头一看,瞎子居然找他来了!
天下之大,茫茫人海,一个瞎子,也不知怎么找上自己的,李停云有点狐疑,而这次,瞎子说:我有真本事要传授于你……
不等他说完,李停云又扁他一顿,利索叉走!
一个连小孩儿都打不过、还得摸着墙走路的老头子,有什么真本事?嘴皮子功夫罢了。
瞎子大叹人心不古,古有张良拾履,几次三番表尽诚意,黄石老人才肯将《太公兵法》交于他手,如今他诚心诚意要将毕生所学传给后人,可他选的这位“后人”倒反天罡,还得他腆着老脸三顾茅庐?
也罢!也罢!
瞎子追上去喊:少年,等等我!
三顾茅庐就三顾茅庐,他老脸不要了!
但少年风一般地刮走。
毫不领情。
又过一年,李停云依旧好端端走在大街上,一下被人拽住,再转头一看,竟然还是瞎子!
瞎子第三次找上李停云,一句话没说,就差点被掐着脖子捏死。
李停云动了杀心,一次两次是巧合,第三次就是有鬼,这瞎子阴魂不散,不除恐生灾祸!
瞎子坚持不懈:我有本事传授于你。
李停云要他去死。
他又说:给个机会,让我在死前传你一些真本事!
李停云不听,要他立刻去死。
他先有本事自救再谈别的吧!
可事实上,瞎子并没有自救的本事,死到临头,嘴里还是那句不变的说辞。
李停云在最后一刻松手,决定信他一信,不言不语,退后一步,伸手做出“请展示”的姿势,示意瞎子开始他的表演。
瞎子反客为主:坐吧,我跟你聊聊天。
李停云:聊什么?你传我十八般武器,三十六般心法,还是七十二般变化?要不弄朵筋斗云给我玩玩儿,或者给两颗蟠桃人参果之类尝尝也行。但如果,什么实惠和好处都给不了我,趁早滚蛋!
瞎子说:这些我都不会。说实话,我不懂修仙。
李停云:你可以滚了。
瞎子又说:格局要打开。咱不聊那些浅显的、有形的、身外之物,我最看中你的悟性,就让我们谈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吧。例如万物本源,万法之宗,万道之祖——太极与阴阳,如何?
这一聊,就是三天三夜。
狗子睡了三觉,爬起来一看,俩人还在你一言我一语交谈,再谈下去,怕不是要坐化升天。
狗子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大约是太极八卦、天道地道、两仪四象之类,瞎子貌似别有一番鞭辟入里的见解,反正李停云听得入了迷。
旺财心想,这瞎子还真有两把刷子,光靠嘴皮子,就把他主人忽悠瘸了,然而,这么厉害的一个人,竟然没有丁点自保的能力?!
跟李停云聊完分开没几天,瞎子也死了,死得那叫一个凄惨——他被一群饿红眼的难民抓住,烹食充饥,煮熟吃了。
啥叫人吃人的世道啊?还真不是吓唬小孩子玩儿的,天下不太平,“岁大饥,人相食”,谁家有人死了都不敢哭,悄悄埋了也就是了,一哭,准有人半夜偷尸,第二天怕是只能找到一堆被人啃剩下的白骨。
人一旦饿极了,什么都吃,吃土,吃树皮,吃死人,也吃活人,黑市上人肉当猪肉卖,年龄大的肉老价低,年纪小的肉嫩价高,像季元宝那么大年纪的,再要是个没用的女孩儿,正是穷苦人家“易子而食”的绝佳选品。
没办法,世道就这样,人间地狱嘛,人间就是地狱,地狱也是人间,李停云能活下来,当真是个奇迹,流浪四载,虽然他活得一塌糊涂,但好歹活下来了不是?
经历无数非人的遭遇,他对接二连三的痛苦和灾祸习以为常,逐渐混淆了苦难和幸福的感觉,模糊了危险和安全的界限。
他对世界的认知,发生极大的颠覆。
亲眼看到瞎子死了,内心波澜不惊,反倒盯着那锅咕噜冒泡的肉汤,有点好奇,煮熟的人肉,究竟什么味儿?看起来发灰,闻起来很怪。
李停云收回视线,在他身后,是一排排呆若木鸡的“食客”——他们中了定身符,除了眼珠子能转,身体其他部位都僵如死木。
飞速转动眼球,借此表达困惑:怎么回事?刚才发生了什么?!他们正在分食瞎子肉,还没吃完呢,一小孩儿突然闯进来,不知用了什么妖法,竟令他们动弹不得!
符箓是有时限的,李停云道行不深,留给他的时间,很短促,但旺财熟练地在外围吐了一圈火种,火圈包围之中,谁都逃不掉。
李停云玩心大发,拿了把破刀,一如从前扔石头打鸟,隔着相当一段距离,选中目标,瞄准一扔,正中颅心,绞碎脑花!
第一个被开瓢的人,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身体就已经跪倒,趴下,淌出脑汁。
血泊中点染一簇雪白。
浑身僵硬的“木头人”们目眦欲裂!
旺财屁颠屁颠把李停云扔出去的刀子衔回来。
就好像这只是一场投掷游戏。
李停云一一解决掉在场所有人。
杀到最后一个,那人突然能动了,像只拼尽全力逃离地狱的幽魂,面容扭曲,鬼哭狼嚎,头也不回地冲进火海,自焚了。
临时搭建起的简易灶台上,铁锅还在,人肉汤也在,李停云把锅掀飞,铁釜翻倒在火堆里,肉香四溢,闻着闻着,他就捡起一块……
放在嘴里尝了尝。
人肉很膻,很腥,但不像传言所说是酸的,反而有股说不上是牛肉还是羊肉的味儿,难怪有市无价,抛开别的不谈,其实味道挺不错。
旺财惊恐地看着他主人啃了一嘴人肉。
瞎子的肉!
疯了,他疯了!
虽然他是狗,一条能吃生肉的狗,但恕他无能为力,他主人啃食瞎子肉的场面,他不能接受!他心里发毛!!他恶心得想吐!!!
这之后,李停云就莫名其妙学会了辟谷——也不是“学”会,只是单纯的,对吃东西没什么渴望了。
旺财怕他饿死,经历无数次失败,终于做成功一碗半生不熟的面条,这已经是极好的了,没有烧成黑炭,还能看,就能吃。
李停云破天荒嗦了一口。
揍了他一顿。
因为面里掺满狗毛。
三个月以来第一次吃东西,就吃了满嘴狗毛,李停云真想把旺财身上的杂毛全都剃干净,但是吧,不掺点狗毛的东西,他又咽不下去。
他并不怪狗子,也没想打狗子,只是不知道怎么表达谢意,只好对狗子进行“爱的抚摸”。
很长一段时间,都是狗子给他做饭吃,拉面功夫见长,就是改不了掉毛,老是被打,心里骂骂咧咧,这为奴为婢的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啊。
很快的。
日子很快就到头了。
他的主人,从万丈悬崖坠落,摔死了,他从此自由了,解放了,没人管了,也不用点头哈腰,上赶着给谁孝敬一碗狗爪拉面了。
魂归地府的那一刻,李停云心想,这操蛋的一生啊,终于他妈的结束了。
哪料,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重头好戏还没上演,何谈“结束”?
岂不知阴曹地府,惨无人道,尤胜人间。
一百三十年——旺财在鬼门关外,翘首以盼,等了整整一百三十年。
狗子始终坚信,他主人一定会回来找他,即便回来的那个人,可能,比十八层地狱地狱里爬出来的厉鬼还恐怖三分……但,狗子忠心认主。
主人永远都是主人。
狗子永远忠于人类!
忠心不改的同时,旺财也不忘默念五字真言,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美。
毕竟他的主人,是个站在血河尽头的杀神,一步一条命,从杀人,到灭门,再到屠城,鲜血在他脚边绽放开花。
从地狱重返人间,李停云杀疯了。
太极殿殿主之名,令人闻风丧胆。
旺财哆哆嗦嗦站远点,再远点,再再远点,终于扛不住压力,在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一根竹杆挑起一只小包袱,离“家”出走了。
有些人啊,注定只能共患难,不能同富贵。
他可以跟季元宝肩并着肩,看星星看月亮,心里没有丝毫芥蒂;
他也可以跟李停云一起流浪,但朝夕相处下来,逐渐心生畏惧;
他还可以跟太极殿殿主同处一个屋檐下,整天低头不见抬头见……
但后果就是,他心脏病频发,要老命了!
距离产生美,距离能保命,旺财早已看透一切:他和主人的距离,就是他和危险的距离,狗子永不背叛主人,但狗子得离主人远点。
所幸离别那天,夕阳尽头,还有只黑猫在等他。
他也不是没人要的,旺财欢欢喜喜追爱去了。
独留空巢老人……不是,空巢主人,孤单寂寞冷,所以旺财偶尔还会“回家”看看,沿着太极殿转悠两圈,不小心跟他主人撞上了,就一脸谄媚地边摇尾巴边叫两声,然后飞速跑掉。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家”里多了个人——哦呦呦,不得了哇,那人还是个正派的、仙风道骨的、货真价实的仙尊!
他主人大概不孤单、不寂寞、也不冷了。
但那位仙尊,就有点危险了。
他离李停云太近。
当然危险。
人各有命,旺财祝他好运。
其余的,就不多说了。
希望有一天,仙尊也能像他一样,认清现实吧。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