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养的那条狗啊。”
李停云答得很从容。
这回轮到梅时雨不淡定了。
“你开什么玩笑?!”
“没有开玩笑。”
李停云用真挚的眼神望着他,“我既然答应你,要实话实说,就肯定不会撒谎骗你,谁撒谎谁他妈是狗!”
梅时雨:“那你是狗吗?”
李停云:“……”
眼神清澈且无辜。
真的很像一只淋雨的小狗。
“是啊,我是狗,是狗又怎么了?师尊刚才还骂我‘小畜生’呢,真是一点也没骂错。”
李停云抓着梅时雨的手腕,一点一点往上挪,掌心覆盖住葱白如玉的手指,一根一根用力掰开。
心中暗自博弈。
他在赌,他赌梅时雨受到刺激情绪不稳,判断力会出现哪怕丝毫的偏差……狗就狗吧,他急需一个理由,给自己岌岌可危的马甲加固一下,最起码不要在恢复修为之前就掉下来!
那样一定会死人的。
李停云故作姿态:“怎么,你不信吗?你觉得很荒唐?”
“的确荒唐……但从你嘴里说出来的荒唐话还少吗!信与不信,哪还由得了我?”
梅时雨着实不想跟他过多接触,在他强掰自己手指头的时候,便顺势松开了力道。
少年扫平胸前被他抓皱的衣襟,歪歪斜斜地侧身倚靠墙壁,眼角含笑,活脱脱一个气质的小流氓。
……就算是流氓,也很有气质。
少年意气,足风流。
“师尊,你知道,我也是重生之人。我上辈子活了两百多岁,早就不是小孩子了,所以,我对自己的感情是能分得清的,我就是喜欢你,比狗啃骨头那种喜欢还要深一点,汪。”
反正,李停云是一点脸面也不要了。
他还真敢在话音结尾多添一句上翘的小狗叫声,一听就是那种犯了错知道耷拉着耳朵面壁挨训,但会留着一只眼睛偷窥主人反应,情急智生的狡黠小土狗。
是条抓不住的滑泥鳅!
“够了。以后,别再跟我提这种事。”
梅时雨对他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只能冷处理。
心想:不愧说狗随主人……
眼前的少年人跟太极殿某姓李的脾气秉性简直一模一样……卑鄙,无耻,下流,不要脸,道德感廉价,不,他就没有道德!
梅时雨闭了闭眼。
李停云身边确实有条大黄狗,活了两百多年,早已是灵兽,不仅通人性,还存有修为。
但狗就是狗,梅时雨曾在太极殿待过那么些年,都没怎么跟这条狗有过交集,独独知道它有个很接地气的名字——
“你不是叫‘旺财’吗,怎么又换成‘元宝’了?”
“反正都是‘招财进宝’的意思,一条狗的名字还计较那么多干嘛,师尊要是喜欢,你明儿就叫我‘钱多多’‘小福贵’,我也是应的。”
李停云心道,梅时雨怎么连太极殿一条狗的名字都记那么清楚?!
那岂不是说,反派有啥小秘密他都了如指掌?
难怪反派对主角那么多次围剿追杀都没成功,看来他师尊卧底很成功呐。
还有,四象城那四个“弃暗投明”的叛徒,指不定也都是被他给策反的。
反了,都反了。
他妈的,老子也要反!
李停云微微一笑,笃定道:“师尊,我这辈子跟定你了。”
梅时雨此刻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以至于他在很久以后都没有闹清楚,自己究竟在什么时候,就已经兵不血刃地拿下了整个太极殿???
“是狗……怎么会是狗呢……”
梅时雨尚且沉浸在“徒弟是狗”这个悲伤的“事实”里不能自拔,他伤感的是自己根本就不会养灵兽,他甚至已经想好,待出了地界之后,他须得去御兽门取取经。
他想知道一只灵兽为什么会喜欢上主人,难道是他发情期到了吗,难道灵兽交配是可以跨越性别和物种的吗?
还有最重要的,狗乱吃东西有害健康吗?他的徒弟一顿能干十碗八碗宽面,能喝过一小瓶酸醋,满脑子就只有点心,这真的正常吗?
他还有好多问题,他需要一本《御兽指南》。
这书……榷场有卖吗?卖的是正版吗?盗版看了会有影响吗?
梅时雨很沉默,李停云也很沉默。
他俩彼此沉默地看着对方。
“……师尊?”
“你过来。”
梅时雨逮住他,“测灵根。”
李停云知道这次逃不过,那正好,借此机会,说不准还能打消掉他的疑虑。
他伸出手,划开一道小口子,压在梅时雨从菩提戒中拿出的晶石上,五光十色闪过一阵,便没有动静了。
结果显而易见,五系杂灵根,废柴中的废柴。
李停云对此毫不意外。
灵根没了,再怎么测他都是个“麻瓜”。
梅时雨终于不再把眼前的少年和太极殿殿主联系在一起,即便他至今都不清楚那个人的灵根属性,但却敢肯定他绝不会是杂灵根。
李停云,怎么可能是杂灵根?
这种事情,天下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相信。
但梅时雨还是很郁闷。
他为自己资质低下的狗徒弟感到前程堪忧。
在他浅薄的灵兽相关认知中,越是资质低下的灵兽,就越难摆脱作为“兽类”的野性和习惯,就比如,狗改不了吃(哔——
梅时雨抬手捂住眼睛,然后擦了把脸。
痛心疾首。
“师尊,你在想什么?”
李停云见他脸色有些古怪,忍不住说道:“你不会有洁癖吧?”
他的意思是,师尊难不成讨厌猫猫狗狗之类乱掉毛、味道重什么的……
但这话落在梅时雨耳朵里,意思就变了。
他若不问还好,这一问,更叫梅时雨心寒。
“你,你从前……过得好吗?”
“啊,还好啊,跟主人在一起,很自由。”
李停云:流浪嘛,除了自由,一无所有。
“饮食怎样?”
“还行吧,跟着主人,顿顿舔碗。”
李停云:这我怎么知道,饭都是狗给我做的。
梅时雨稍觉放心,也对,他又不是一只野狗,想来李停云那家伙也不会放任自家灵兽到处吃(哔——
随后,他又轻声提起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
“那这一世,你为什么不去找自己的主人呢?”
“我背叛他啦。”
李停云说得很轻松:“他奸猾狡诈,又坏又蠢,脾气不好,喜欢打人,还很抠门,跟着他只能舔碗,是吃不饱饭的。我顶讨厌他,所以,我也选择背叛。”
梅时雨抿唇不语,背叛啊……
背叛。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旺财衔着灵药一路狂奔,正在火急火燎赶往酆都的路上,突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那株包治百病的板蓝根都被他一口气甩出去几丈远。
旺财摇头晃脑地跑过去叼起灵药,满脑子都是去找主人,跟他摇尾巴,对他汪汪叫,围着他兜圈子,绕来绕去!在这之后,他还着急去见玄聿,逗猫玩儿。
心地单纯的狗子能有什么错呢?
他才不知道,他满嘴跑火车的主人讲话一点都不凭良心,居然无视他作为一条狗此生最最最宝贵的品质——忠诚。
狗不嫌家贫嘛,跟少年流浪的那些日子,他舔碗舔得很开心,他甚至觉得,只要跟少年在一起,他俩就算是去捡垃圾,也还过得不错嘞。
远比每天站在空旷的太极殿外面都得纠结先迈左脚会不会踩雷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好过得多得多得多!
但是,少年终究会长大,长成他越来越不认识的样子,冷酷,无情,杀人如麻,遍地仇家。
凡间说书人嘴里常常念叨着一句话:
千里搭凉棚,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可从始至终,不管主人好还是坏,善还是恶,旺财都没有想过背叛。
他只记得,很久以前,有人对他说:“我可以是流浪汉,但你一定不会是流浪狗,因为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主人,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你一个碗舔……”
少年的声音逐渐淡去。
却在旺财的狗生里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记。
什么叫“背叛”?
在小狗的字典里,压根就没有这个词儿。
这也可能是天性所致。
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狗子都会对人类不离不弃,就好像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猫咪都会平等地看不起每一个人。
……
良久。
梅时雨已然沉思良久。
李停云看着他,打开天窗说亮话:
“师尊,你当初又是为什么背叛那个人?”
“背叛……这两个字太重了。”
梅时雨轻声一笑,“我从来就没有归附于他,又何谈‘背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