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人正在寒暄呢,虽然都是住在一个生活区的,但是因为生活区实在是太大了,而且生活在这里的人也实在是太多了,虽然不知道具体的人数,但是从几年前开始,生活区里的常住人口,就已经超过了上万人,还不算一些新加入进来的外来人员,总数绝对不少于一万两千人,因为生活区里的人数越来越多,所以,这里的商机也是很不少的,越来越多的其他地方的人,都跑来生活区这里做买卖,有钱的,自然可以租下一个好的门面,做起了生意,本钱少一些的,也会在生活区里租下一个地摊,这些年,因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是越来越好了起来,所以,居民们对于商品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多,只是靠着一家超市,还是有些捉襟见肘,不过,当初为了让超市入驻这个生活区,社区也是做了一些让步的,承诺在一定时间内,是不允许其他的大型商家入内的,所以才导致了现在这个局面,因此,小摊生意也就应运而生了,起码解决了居民买东西的一点需求。
两家人都是多年没怎么见面了,也正是因为生活区实在是太大了,人也太多 ,即使是住在同一个生活区,但是想要总是能见到面,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往往还需要一些缘分,很显然,他们两家人的缘分其实应该也很一般。熟人这么多年没见面,话自然也不会少,说了一会,谢千山觉得还没说够,谢千山的老婆,因为没有看见沈月,于是也想着去看看衣服,和谢千山还有白浩森说了几句话,就带着谢芳芳朝着店里的女装的地方走去了,谢芳芳因为被妈妈拉着,虽然还想和白文说些什么,但是实在是拗不过自己的妈妈,而且这里的人也不少,谢芳芳也不想让妈妈难堪,于是也不再挣扎,随着妈妈一起走进了店里面,专心地看起了衣服,只是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偷偷看一眼在一旁坐着玩手机的白文,似乎这一次再次见到白文弟弟,白文给谢芳芳的感觉,和小时候几乎是完全不一样的,白文的那张脸,这么多年以来,虽然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但是白文身上的一些气质,姑且这么说吧,谢芳芳感觉,白文给自己的一些印象,和小时候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仿佛完全是另外一个人了,虽然面相上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但是谢芳芳就是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和自己以前认识的白文,根本就是两个不相干的人。
这一点,谢芳芳虽然觉得有些荒谬,但还是不得不接受。白文低着头,一直安静地玩着手机,刚才他是没有抬头看着谢芳芳的眼睛,不然很容易就能看出谢芳芳心里的一些疑惑了,这倒不是什么难题,白文如今,学习上几乎是不需要白浩森两口子操心,生活上,白文也早就可以自己解决自己的生活费和学费了,不过为了保证不让白浩森两口子心情不好,每年交学费的时候,白文都还是拿着白浩森给自己的钱去交的学费,就是为了不让他们两口子,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没有用了,白文也从来不会主动在白浩森两口子面前,说自己到底有多少钱,以免刺激到自己的父母,虽然白文是他们俩的儿子,但白文也不想让白浩森两口子伤心,白文也算是用心良苦了,每次白浩森想问问白文赚钱的事情,白文也都是一笔带过了,这一次买房子,白文也是实在是没有办法,不告诉他们现在自己手里有多少钱,估计沈月还不一定会同意,让自己一次性买这么多的房子,不过白文也不后悔,白浩森他们知道自己现在手上还剩余了一百多万的现金,至少不会在生活上继续亏待自己了,自从白文出去上高中后,两口子就一直是省吃俭用的,也就是知道了白文手里是真的不缺钱了,这才同意上商场来给自己买两身衣服穿,就现在白浩森和沈月身上的衣服,还是他们十多年前买的款式,这些年,别说是给自己添新衣服了,就是一些以前的旧衣服,沈月都还舍不得丢弃,哪怕有几件衣服都已经磨破了袖口和衣服的下摆了,沈月也是努力缝缝补补的,讲究着穿着这些旧衣服,就是为了省下钱,让白文在学校里的生活可以过得好一点,这些消息,也是最近白文仔细观察得来的结果,可笑自己前世,还总是拿着父母辛苦攒下来的生活费,在学校里充大款,不是大吃大喝,就是出去上网打台球,拿着父母辛苦挣来的工资,在学校里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自己前世也太不是个东西了。
白文玩了一会手机,突然就眼前一黑意识到自己面前来人了,白文一看,沈月正略带惊喜地看着坐在白文身边的女孩,还以为是白文的同学呢,仔细看了一会,发现居然是以前好友家的孩子,沈月有些不大确定,只是试着打了一个招呼:“你是芳芳?”谢芳芳见沈月认出了自己,也是大方地承认:“新年好啊,沈阿姨。”小的时候,因为白文总是和谢芳芳一起玩,那时候因为房子都是那种套间房子,就是外面一个总的大门,里面还有两间房,还有一个公共的厕所以及厨房,俗称“一间半”的房子,白文家和谢芳芳的家,虽说是对门,其实就是两家房子都是挨着的,除了房屋不同,厨房和厕所都是公用的,其实说起来,两家在一起住了好几年的时间,谢芳芳还小的时候,沈月还经常和谢芳芳的妈妈开玩笑,白文和谢芳芳可谓是青梅竹马,虽然谢芳芳大白文两岁,但是也没有那么要紧,而且两家人知根知底的,沈月还说,要是以后白文能和谢芳芳在一起,她也就满足了,没想到自从谢芳芳一家搬家后,白文家没过几年,也搬离了原来的地方,和谢芳芳现在的家,相距不过十分钟的路程,起初两家人还经常有来往,后来孩子们都忙于上学,家里为了照顾好各自的孩子,来往的也比之前少了很多,虽然是住在一个小区,但是基本上也很难可以见到面,这也是为什么,白文和谢芳芳已经多年未见的原因了。
沈月见眼前的女孩真的以前的邻居家的女孩子,特别的高兴,白文他们小的时候,沈月就记得很清楚,那时候的谢芳芳就已经是出落的美丽动人,虽然谢芳芳比白文大了两岁,但是俗话说得好啊,女大三抱金砖,而且沈月也不是那么古板的人,谢芳芳那么小的时候,不但是出落的美丽大方,而且还绝顶聪明,所以,在白文还很小的时候,沈月就和谢千山开玩笑,两个孩子既然这么合得来,以后说不得要成为一家人,其实谢千山也就是当成了一个玩笑话,只是沈月一直都不这么想,对于要谢芳芳成为自己的儿媳妇,沈月也是觉得非常合适的,长得那么可爱,而且从小都是知根知底的,好像没有几个女孩,能比谢芳芳更合适的了,只是看着眼前,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的女孩,看着也是还在上大学的样子,沈月知道,这事不能操之过急,而且儿子现在也有女朋友,不过沈月倒是觉得,现在可以先给儿子打个助攻,先在谢千山这里留下一个好印象,以后再慢慢看,反正现在儿子的房子也买了,就连生意也做的还不错,存款也不少,在沈月的眼里,自己的儿子,那就是世上最好的男人了,起码在现在的大学生里,自己的儿子,绝对算得上是非常优秀的人了。
白浩森正在和谢千山说话,刚才沈月突然出来,认出来了谢芳芳,说了半天话了,白浩森这才看见老婆已经从更衣室里出来了,还没说什么,就看见沈月身上的新衣服,确实是比之前沈月穿的那些便宜衣服好看了很多,真不愧是本地数一数二的大商场,衣服的质量什么的都没得说,而且样式也比较时髦,属于是现在流行的各种款式。沈月也看见了白浩森看着自己发光的眼神,这种眼神,沈月也只是和白浩森刚结婚的那几年,白浩森经常用这种眼光看着自己,现在白浩森又用这种眼光看着自己,而且还是在其他人的面前,尽管都是熟人,沈月也是羞红了脸,心里却是在想着:“这老头子,老不正经。这旁边还有儿子在,而且,而且还有别的人呢,还有认识我们的熟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谢千山夫妻在这,还是因为白文和谢芳芳都在的原因,这会时间,沈月的脸色,就好像是红透了的苹果一样。不过,配上沈月身上的衣服,看起来似乎是更加美丽了,而且穿在沈月的身上,让沈月看起来显得年轻了很多,就算是和谢芳芳站在一起,也很像是同龄人,当然了,这最后的感觉,无非是白文的一些错觉,或者说是对自己妈妈的一种偏爱罢了,没有多少的可信度。
沈月感受到周围人的目光,虽然是很喜欢这件衣服,但是换下来之后,看了看 衣服的价签,就有些打了退堂鼓了:“这件衣服太贵了吧,三百多块啊,都快够一个人半个多月的工资了,因为是国企的大企业,如今工厂里的工资收入还是很不错的,但是一件衣服,居然要花去一个人半个月的工资,还是让沈月有些舍不得,这也就是给沈月自己买衣服,刚才白文买手机的时候,一个手机六七百块,也没见沈月有任何的不舍,看来,沈月是不舍得为自己花钱。然而,还不等白浩森说话,白文先开口了:“买了,必须买,妈妈你都多久没有买新衣服了,这钱,你儿子给你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