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娘是个可怜人。
年纪轻轻就守寡。
后来,唯一的傻儿子还年幼,又不慎走失。
她极度伤心之下,日哭夜哭,终于哭瞎了双眼。
只能靠摸索着为可怜她,愿意请她的人家,浆洗些衣服,而勉强赚点糊口的费用。
哪知,去年的某一天,外出浆洗的于大娘,在回家路上,突然踢到一具“尸体”。
她大惊之下,本来转身就想跑。
可想到自己那走失多年的儿子,她又停下了脚步,再次靠了过去。
她扔了拐杖,蹲下身子,用布满老茧的双手,细细地摸索着,终于摸到一张年轻男人的脸,那脸还带着些许温热……
想到什么,她抖着手又去他鼻端触了触……
竟还有呼吸。
于大娘突然一下情绪崩溃起来,她跌坐在地上大哭,“阿适啊,我的儿,你可算回来了啊!
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啊?……”
她这一哭,惊动了村子里的村民们,纷纷围过来观看。
有村民见她如此笃定,忍不住质疑,“于大娘,你是否哭得太早了?这小子也不见得就是你家阿适吧?”
也有其他村民附和,“是啊是啊,你家阿适小的时候其貌不扬,个子也不高。
你看,这小子人高马大的,长相不俗,哪有一处像你家阿适的?”
于大娘顿了顿,眼瞎的她,反正看不见地上男子的长相。
只依然故我,“不,这就是我家阿适。
呜呜,他好不容易回来了,请大家伙帮帮忙,帮我将他抬回去可好?”
“可是,大娘……”还有人想反驳。
却被村里有威望一些的长辈用眼神给制止了。
于大娘本来就够可怜的了,如今好不容易找到慰藉,又何必急着戳破呢?
“好吧,好吧。”
众人怜悯心被激起,难得统一了意见。
几名壮汉帮着,将“于适”搬回了于大娘那家徒四壁,四面漏风的家。
众人原以为那小伙只是暂时昏迷,等第二日醒了,自己发现不对,便会离开的。
到时候,于大娘也自会知道自己搞错了。
谁知,他这一昏迷,却是毫无苏醒的迹象。
一天两天三天,十天半月都过去了,他依然昏迷着。
却也没断气。
于大娘倒是不厌其烦地,瞎着眼睛,还耐心地每日里给他喂粥喂水。
这就算,直接在于大娘家住下了。
于大娘只得更为勤劳地为人浆洗衣裳,来勉强赚够两个人的口粮。
村民淳朴,村里家庭条件稍微富裕些的,也会偶尔接济他们一二。
也有那看不过的村民,见于大娘自己养活自己都不容易,如今还要养活这个无亲无故的大男人,着实吃力,劝她:
让她将人从哪儿来的扔回哪去吧。
遭这么多罪,这也不见得就是她儿子。
可于大娘就是不同意,她坚信这是她走失多年的儿子,还坚信他一定能醒来。
冬去春来,这一晃,就是大半年过去了。
就在大家都在为于大娘不值时,那“于适”却突然有一天醒了。
他不仅醒了,还不傻了。
除了刚开始醒来时,嘴里念念有词着一些奇怪的词句外,慢慢地,他眼神恢复了清明。
虽然行为举止还是有些木讷、迟缓,却不再是小时那个只会流着哈喇子傻笑的小傻子。
不仅如此,众人还发现他在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满腹经纶,甚至算盘也是一把好手。
只可惜,问起前尘往事,问他在哪里学的这些学识本领,他却是一概不记也一概不知。
只每日里乖乖地对着于大娘喊“娘”,仿若他真是她出走多年的儿子。
由于他展现出的渊博学识,在小村落里很快出了名,甚至镇上的富人家庭和学堂,都会慕名前来请他做教书先生。
也总算有了一门糊口的本事。
众人惊呆:于大娘,这是给自己捡了个好儿子啊!
他们纷纷为于大娘感到庆幸,想来她苦寒了一辈子,老来,总算能享享福了。
又过了些天,众人看着于大娘对这个失而复得的儿子,格外关爱。
儿子对她也是孝顺有加,俨然一对比镇上很多亲生母子还亲的亲母子。
至此,再无人提于大娘这个宝贝儿子不是她亲生的,是“捡来的”这这样的话……
***
阿璃急急忙忙地跑回房收拾行囊去了。
林铮见旁边无人打搅,更是放开了胆子劝叶蓁蓁:
“蓁儿,你可考虑过,这个孩儿若是生下来,长大一些,问及他的生父,你该如何回答?”
叶蓁蓁:……,她倒还真没想这么远。
虽然之前,她是极不情愿跟战骁要孩子的,也从未想过真会为战家开枝散叶。
可如今,知晓腹中竟然真有了一个小生命,她却是从未想过不要的。
既然来了,都是缘分。
况且,在这古代,堕胎是很危险的。
她要这个孩子。
“无妨,ta没有父亲,但他有娘亲,有舅舅,还有齐大夫。
我们都会很好地照顾到他的,不是每个孩子都必须要有父亲的。”叶蓁蓁答道
毕竟,在现代社会,有很多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也并没有什么不妥。
“我知道,你们会很好地照顾他。”林铮点头,“但是,如果有其他更好的条件,你为什么不给他提供呢?”
叶蓁蓁抬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向他。
“嫁给我。”林铮双手扶住她的双肩,轻轻摇了摇。
“战骁已死,ta的生父不可能再出现。
只要我们按照原来计划成婚,只要我们不说,谁也不知道ta的生父另有其人。
我们就是ta的生身父母,甚至,我们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ta依然是长子或长女,不会有任何变化。
蓁儿,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会视如己出,我会不遗余力地对你和宝宝好。”林铮一席话说得温柔婉转,情真意切,循循善诱。
叶蓁蓁不由得跟着认真思考了起来……
思考一小会儿后,她竟发现,自己真的动心了。
一是,林铮说的那些对宝宝的好处,着实是诱惑。
若是只考虑自己,她可以抵挡住诱惑。
但不知为何,一想到孩子,她便狠不下心来拒绝,或许这就是母爱的初显?
另外一个,林铮的态度实在诚恳,语言实在真挚,这么好的儿郎,为她一退再退,什么都为她着想。
而她本来,就答应过要做他的妻,与他一起打理林家家业……
她实在不忍心拒绝。
她难忘他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他们志趣相投,他懂她,理解她,尊重她。
如果说她是一匹不太出色的“千里马”,那他就是那难得的伯乐。
他是她世间难寻的知己。
错过后,她不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女人,此生还有无机会,再接触生意往来?
“答应我,蓁儿……”见她犹豫,见她仿似被说动,林铮再接再厉地恳求着。
他拿起她的一只白皙素手,放到唇边亲了又亲,“答应我,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