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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想吃炒白菜?”宋清煜笑着给谢池打了小半勺的白菜,“别吃太多了,还有别的。”

谢池正想问什么别的,就看到了宋清煜拎出了一个沾着泥巴的不明物体。

呈椭圆形,差不多有两个巴掌那么长,外侧黑乎乎的泥巴烤得干裂。

宋清煜掰开一块块的泥土,露出了已经被烘烤成褐色的荷叶。

打开一层层荷叶后,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香酥软烂的烤鸡。

肉香味,夹杂着荷叶和泥土的清香。

“宋知青!你哪来的鸡啊,好香,这是什么做法,裹在荷叶里做的吗?好香。”

谢池简直要被鸡肉的香味给香晕,他差点直接上手扒拉。

不过虽然没上手,他还是用眼神无死角地扫射面前这只鸡。

宋清煜在水缸里舀了一瓢水,让谢池先洗了手,自己再洗干净手上的泥巴。

“我和村里人换的,做法是京市国营饭店的厨师和我说的,我也是第一次这么做,你尝尝味道怎样,喜欢吃就多吃点。”

宋清煜先给谢池夹了一只鸡腿。

微焦的表皮色泽金黄,肉质酥烂。

轻轻一咬,鸡肉直接从骨头分离。

而且抹了不知道什么佐料,鸡肉的香味全部被激发出来,好吃到谢池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都吞进去。

吃一口鸡肉,再吃一口和猪肉炖粉条拌在一起,黏黏糊糊的米饭,谢池感觉自己的人生都升华了。

今天要在他的冰箱里,拿一瓶好喝的冰果汁,用来告慰这顿饭。

宋清煜和谢池避开了人,吃饭的地方是在知青院的灶房,搬了两个小板凳,相对而坐。

可是总有不长眼的人,会秀自己的存在感。

鸡肉的香味遮盖不住,村民们见到宋清煜和谢池在一起吃饭,面前还摊着一只烤鸡,只是感叹宋知青的有钱。

暗暗垂涎一下鸡肉的口感,然后大口大口吃着碗里的猪肉炖粉条。

虽然比不上整只鸡的鸡肉,可对于他们来说,猪肉炖粉条也是不可多得的一顿饱餐,都是精贵的东西,村民大多都只有在过年时才能尝到一点肉味,平时最多菜里加个鸡蛋。

他们能忍得住,路过灶房的知青忍不住了。

“哼,都是资本家的作风,奢靡成性,我看,不是来下乡吃苦的,而是下乡避祸来了。”

“我看呀,人家压根没当我们是同一个团体,有吃的要躲起来吃,什么建房子,什么单独做饭,都是防着我们呢,生怕我们多占了一点便宜。”

“这是要搞分裂主义,还是享乐主义?也不怕被人举报上去!”

“也是,人家是京市来的,眼光可高着呢,没看他交的,都是乡下人朋友。”某个脸上坑坑洼洼的知青嘲笑道。

知青们在灶房进进出出,往日很快就能做好的盛饭工作,今天偏磨磨蹭蹭。

为的,不知道是为了特意说那么几句话,彰显存在感,还是因为烤鸡的味道太过于香浓,让他们舍不得离开。

“梅梅,你没事吧?”苏婉云和冯梅梅从灶房出来后,苏婉云见冯梅梅一直沉默着,不由出声问道。

宋清煜手里有钱,可以起念头重新搭个小灶台。

冯梅梅在家里也是受宠的,虽然父母也给了不少,但他们要每天上工,如果每次上工回来,再自己做饭,实在是太辛苦了,所以,她们还是和知青院的知青一起吃大锅饭。

“婉云,我真的可以说吗?”冯梅梅忐忑道,“这是我的私事,我不想让很多人知道。”

“可以的,是关于宋知青的吧,我不会说出去的,我们是朋友。”苏婉云微微一笑。

“我真的好喜欢他,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我就觉得他和其他的男人都不一样。”冯梅梅羞红了脸颊。

冯梅梅上过高中,不乏家境不错的同学,冯梅梅也有过春心萌动的时候,默默喜欢某个长相清秀的同学,可和宋清煜相比,一切都变得无比苍白。

宋清煜的气质、长相,独一无二,超出周围一大截,不禁联想起清俊如玉的世家公子。

冯梅梅翻遍记忆,找不到可以和他相比的人。

在火车上见到宋清煜之后,她的心狠狠动了。

可让她难受的是,宋清煜对她不假辞色,在上次,甚至开口毒舌地嘲讽了她一顿。

冯梅梅的那颗少女心,在宋清煜的冷漠下,碎成好几瓣,七零八落。

“梅梅,现在已经不是封建时代了,你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不要被世俗所束缚住,你要勇敢追求自己的爱,不要放弃。”苏婉云握住冯梅梅的手,给冯梅梅不断灌着鸡汤。

“宋知青只是暂时被迷惑住了,不知道你的好,只要你努力表现自己,宋知青一定会知道你美好的内心,到时候他一定会被你吸引的。”

冯梅梅果然被鼓励到了,原本动摇不定的神情,变得坚定,似乎在为自己打气。

在冯梅梅看不到的角落,苏婉云嘴角勾起一丝隐秘的笑意。

宋清煜一看就是天之骄子,这样的天之骄子,肯定不缺乏追求者,而冯梅梅的死缠烂打,得到的肯定不会是感动,而是厌烦带来的无尽厌恶。

没脑子的蠢货,还没有自知之明,真以为是什么东西吗,天底下所有人都得围着你转?

苏婉云的家境比起冯梅梅来说,要寒酸很多,两人是在火车上认识,然后一见如故,成为了朋友。

苏婉云有一个哥哥,三个姐姐,一个妹妹,一个弟弟,全家蜗居在小小的筒子楼里。

父母在意的是两个儿子,对于女儿的态度是嫁出去,换取一大笔彩礼,然后为儿子娶媳妇。

苏婉云从小就知道讨好父母,为的就是避免被父母当货物一样给卖出去。

她的大姐嫁给了一个老鳏夫,二姐嫁给了瘸子,三姐正常一点,不过嫁的人也比她大了二十多岁。

她的讨好是有效果的,父母对她的态度要比三个姐姐好上不少,苏婉云以为父母对她是真心的。

没想到,某次听到了父母私底下的谈话,父亲工作的机械厂副厂长,有个傻子儿子,据说有狂躁症,随时会发狂打人,所以哪怕副厂长出的彩礼高,也没人敢嫁。

而她的父母计划着要把她嫁过去,借此换取父亲升到副主任。

苏婉云不想嫁给一个傻子,更不想嫁给一个会打人的傻子。

瞒着父母,她偷偷去知青办报名知青下乡,当父母发现之后,知青办的人找上门,就算他们不愿意,她也得下乡,可想而知,在那两人暴怒下,她没有带什么东西,之后,应该也不会寄东西过来。

“婉云,你真好,你不是说喜欢我那个发卡吗,我那个是我舅妈从海市带回来的,就当作感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