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琛急匆匆的跑出了书店,到了外面被风一吹,脸上的热度散下去了一些,智商重新又占领了高地。
他一边琢磨着电路,一边脚步匆匆的往回跑,都快走到单位了,突然被人从旁边一把抓住了袖子。
他转头一瞧,是个白净甜美的小姑娘,穿着米白色的毛衣,外面套着书店的工作服,梳着两条辫子,辫子上还扎着两个蝴蝶结,她的衣服袖子上套着套袖。
这小姑娘看似穿着普通,却很精致,白色毛衣的锁边上都夹着银线,套袖上绣着精致的蝴蝶,一只白皙纤细的手抓在他满是油污的袖子上,望着小姑娘白净面颊上的小酒窝,林琛的脸又红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不仅仅是尴尬,更多的是因为小姑娘抓着他袖子的那只手,让他莫名其妙的脸上发热。
小姑娘半天才喘匀乎气,瞪大了一双眼,冲着他怒气冲冲的说,“你这位同志,怎么回事?我在后边一个劲儿的喊你,你没听见呢?”
望着她脸上浅浅的酒窝,林琛平日的伶俐劲儿都如冰雪消融了,化的丁点儿不剩,他默默的摇了摇头。
这小姑娘看他还是不说话,怒气冲冲的把手里的一沓钱拍到他的身上,从自己兜里掏出一个白手绢,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又冲他发火,“你跑什么?把钱扔到柜台上,也不知道拿,是着急去前边捡钱呢?还是后面有狗撵着你呀?”
林琛…………
这句话说完,小姑娘擦汗的手一顿,两个人大眼瞪小眼都呆住了。
这小姑娘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气的涨红了脸颊,把手里的手绢猛地甩了一下,又跺了跺脚,转身就跑了。
在她身后的林琛,爆出了一阵大笑,这小姑娘停下脚步,转身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才恨恨的走了。
林琛一夜的疲惫和郁闷,被这小姑娘一扫而空,他点燃了一支烟,脚步轻快的回了单位。
同事惊讶的发现,刚才还一肚子火气的林琛,带着一身一脸的油泥走进车队大门,笑得像捡了钱似的。
钱,林琛是没捡着,他莫名其妙的捡着了满腹的心事。
他总是不经意的,想起那小姑娘脸颊的小酒窝和那双明亮的大眼睛。
还时不时的,伸手摸一摸自己的袖口,仿佛衣服换了,小姑娘那白皙纤细的手指抓在袖子上的温度还没有退去。
林琛再迟钝,也知道自己这是心动了,生平第一次,他有点慌。
他又去了一趟兴华书店,当然这一次是衣着整洁的上门的。
他失望的发现,这小姑娘好像并没有认出他,待他和普通的顾客没什么不同,礼貌温和,态度友好。
出了门的林琛,心情一点都不美好。
他发现自己站在人家面前,心跳加速,脸上的温度直线上升,可人家小姑娘对他,就是一位普通的顾客。
林琛心情低落的抽了一夜的烟,伴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林琛决定他要娶媳妇儿了。
他打听了一圈儿小姑娘家里的情况,林琛郁闷的发现,他想娶人家姑娘,难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