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
在明亮的灯泡下,张金马坐在办公桌前,擦拭着手里的枪械零件。
一块柔软的棉布,在枪膛零件上擦拭着,金灿灿的子弹在一边排列,那把黑色的三管手喷,就放在旁边。
林则轩回家,杨勇得在保安亭跟他二大爷作伴,鲁炎回宿舍了,这屋里就只剩下张金马一个人。
枪械零件在手里快速的组装着,又再次拆开,两把54式手枪,在张金马手里已经拆解了数次。
旁边放着那个缩小版的四羊方尊,上面的青铜锈迹,被张金马拿细目砂纸打磨掉了一层,看起来倒是一个不错的工艺品。
时间跨度直接从商周战国,变成了昨天刚出炉的那种。
桌子上还有一张调查表,也不知道林则轩怎么弄到的,连入学申请的文件都有。
鲁炎,老家是云县岚下村的,高二生,有一个大哥,一个小妹,家庭情况很穷,父母都是务农的。
学习成绩班内前二,全年级前十,有早恋前科,被老师严重警告过。
之前被人霸凌塞在桌子底下,就是因为这个,鲁炎暗恋的对象叫周雅,周雅的弟弟周波,跟张金马是同一个宿舍的。
家里是干装修公司的,鲁炎被对方整了不止一次了,林则轩后来又救了他一次,同时看到他是名单上,需要拉关系的人物,就直接接收了。
不过有意思的是,鲁炎的早恋对象,还一个海王,像鲁炎这样的备胎,学校里至少有六七个。
张金马再次组装起枪支,把子弹一颗颗的压进弹匣里,又翻看了一下调查表下面的照片,好熟悉……
要是没记错,张金马自己的钱夹里,也有这么一张照片,但是确实对这个女生没什么印象。
要不然也不会扔的那么干脆了,张金马又翻看了一下鲁炎的调查表。
这个人可以用,甚至可以有大用,但是得把这该死的初恋给他掐死。
张金马拿起54手枪,瞄准前面的房门,手上没有半分的颤抖。
“咔嚓”扳机扣动,空膛的清脆声响起。
张金马拿起桌子上的弹匣,装在枪上,推弹上膛,关上保险。
虽然自己看不上那些小混混,但是该防备的还是防备,张金马对自己的能力十分有数,虽然前几次也是以少敌多。
但都是各个击破,单对单,就是来个特种兵,张金马也不怂,打不过也能跑。
但是一旦超过三个人以上,张金马很清楚,双拳难敌四手,功夫再高的人,被抱住双手双脚,压在地上,也是待宰的羔羊。
之前和郭蒲城他们打架,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第一时间就把对面的胆气给打没了。
剩下的就没意思了,张金马一边想着,一边把另一把枪也装好了弹匣。
掀起衣服,裤子的口袋已经拆开了,在街边做钥匙,修拉链的地方,定制了一条皮带,刚好绑在大腿上。
出枪收枪都很方便,关键是外面的裤子只要穿的宽大一点,就看不出一点痕迹。
一把54式随身携带,还有一个弹匣。
剩下的……张金马看向屋里,狡兔三窟,这地方当落脚点可以,但是不能留下太多东西,藤条箱在地上放着。
里面的黄金还有花瓶,都用棉大衣包裹着,张金马把三管手喷连同子弹,一起扔了进去。
墙上挂着从学校拿出来的自走钟,时针已经指向了十一点。
张金马拿起挂在书架上的红夹克,穿在身上,把另一把54式手枪,连同弹匣,还有两根新铸的金条。
用报纸裹起来,装进一个铁盒子里。
拿着钥匙挂在腰带上,随手关上电灯推门离开了,外面的街上是很冷清。
只有几户人家里,还亮着灯光,外面只有夜风吹起的塑料袋,在地上就像幽灵一样飘动。
张金马揣着怀里的铁盒子,在路边走着,顺便把中午画涂鸦剩下的喷漆,装走了两瓶。
藏东西有三个条件,第一是不会变动,第二是没人在意,第三是好拿回来。
这样的地方,在即将迎来拆迁浪潮的沂州市,还真不是很好找。
尤其是好拿回来这一条,就有些难度,哪怕是顶着公安的通缉,沿街的搜捕,也能到的地方。
张金马在市区逛了半晚上,最终选择了一个刚刚完工的跨河大桥,在靠岸的第二个桥墩子后面找到了一个缝隙。
用随身带的马头刀,把水泥一点点的扣掉,大小能塞进铁盒子就够了,最后趁着夜幕的掩护。
张金马跑到工地还没拆除的区域,偷了两把水泥,掺着沙子,把缝隙外面糊了起来,干燥以后,就根本看不出来了。
为了能有个显眼的标志,张金马拿着喷漆,在桥墩子上面,用红漆黑漆,画了一条红鲤鱼。
鱼头指向铁盒子埋藏的地方,这地方十几年不会动工,靠岸的桥墩子一米多高,也没人愿意上来。
而且所在的位置,还是高速公路对面,经常有大车出入,真遇到事情,也好跑路,虽然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把这件事情解决后,张金马蹲在河边洗了洗手,看着月光飘落的河面,缓缓流动的水波。
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砸在水面上,月亮就碎成了一团。
张金马转身朝路边走去,顶着黑灯瞎火的夜晚,朝住的地方走去。
有的地方已经关门歇业,沉入梦乡了,有的地方,依旧灯火通明,人声鼎沸,音乐的声音震耳欲聋。
蓝牡丹歌舞厅VIp包厢里,一脸颓废的郭蒲城坐在一边的角落,沉闷的喝着杯子里的酒。
在他旁边,穿着各异的男男女女,拿着酒杯,酒瓶疯狂的唱歌跳舞,玩的不亦乐乎。
玩的最嗨的一个女的,站在大理石桌面的酒桌上,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拿着酒水就往身上倒去。
湿漉漉的衬衫贴在身上,黑色的内衣,诱人的轮廓都显露了出来,酒精的味道,更是显得迷离。
让周围的年轻男女,激动的大呼小叫,就像得了狂躁症一样,唱歌的人喊着五音不全的声调,自娱自乐般的高唱。
坐在郭蒲城对面的夏蜻蜓,穿着一件亮眼的黑色夹克,脚上穿着镶钻的长筒靴,短裙下面露出的腿上,带着一个蜘蛛的纹身。
“我说你真是个废物,在床上是废物,在床下也是废物,还被人逼着唱喜羊羊,真是笑死人了。”夏蜻蜓一脸嘲讽的说道。
就算这些尖酸刻薄的话,也没能让郭蒲城有一点振作或是生气的感觉。
只是一个劲的喝着酒,在他身边已经有十几个空酒瓶了。
夏蜻蜓看着郭蒲城的样子,起身拿起桌子上的一瓶酒,全都倒在了郭蒲城头上,一脸恨铁不成钢的喊道:
“你真是个废物男人!人家怎么对付你的,你再打回去啊!你不是有兄弟吗,你那几个江湖大哥呢?去找人啊!”
郭蒲城抬头看了她一眼,有气无力的说道:“管你屁事!”
“你就是再废物,也是姑奶奶的狗,打狗还得看主人呢,那个小子叫什么!”
夏蜻蜓的声音很大,让屋里混乱的音乐声,还有那些男女狂乱的声音都停顿了一下
“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跟我没关系,我就是个废物,也是在你身上睡过的!”
郭蒲城扔下手里的酒瓶,瞪了夏蜻蜓一眼,转身走了出去。
随着包厢门发出“碰”的一声后,包厢里的音乐又再次响起,男男女女的欢呼声,狂乱的歌声又再次覆盖。
坐在沙发上的夏蜻蜓,擦了一下眼角的泪水,拿出一个黑色带金属纹的翻盖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狗叔,我想求您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