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午饭后的赵晓善,看着一会儿书,但很快就学不进去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他发现个很奇怪的事情:以前不怎么想学,都能学进去;现在特别想学,可怎么也学不进去。
“这老天挺喜欢作弄人啊。”他翘着二郎腿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一想到老天爷,他就想到了干妈董丽,她人那么好,为啥偏偏给她安个这病?
想到董丽,他就又想起了,他刚刚跟小白发生的事情。
和董丽告别后,他们来到了医院后面的停车场,准备骑他们停在这里的自行车离开,小白却在他腰子上来了一拳。
“小白!你干什么?”
平常,他都会喊应缺,只有生气的时候,才会喊小白。
白应缺知道小善生气了,可明明自己才是最应该生气的。
“你还有脸问?我问你,你和董班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没…没有啊。”
“紧张了吧?我白应缺又不是傻子!咱们刚来的时候,他们都快要吵起来了,话还说得那么重,董班的病没有那么简单吧?”
“算了,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主要是干爸他也不让和我别的同学说。”
“我是别人?咱们都是过命的交情,你玩这个是吧?”
“那我就告诉你,干妈她得了皮肤癌,还是晚期。”小善说完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觉得终于不用隐瞒小白了。
“对了,不要说出去,干爸说,咱们现在是高三,不想让其他同学跟着一起分心。”
小白却不说话了,因为现在这块石头砸在自己身上了。
他本以为会是个碎花石,却没想到是颗大陨石,他现在已经被打晕了。
“怎么回事啊?”他纳了闷了。
——“怎么会得皮肤癌呢?”
与此同时,冷静过后,并答应她要求的孔自真,将同样的话,问向董丽。
“我也不知道啊。”&“医院我和小善他们提起的,一直抓不到的那个女犯人,你知道吧?”
他问,他\/她说。
之后,小白有些失望地回去了。
与此同时,孔自真看着董丽:“原来是这样。”
如果现在鞭尸不犯法的话,孔自真一定要把张云飞的尸体再挖出来,吊在树上。
自己到时候再拿着鞭子,连续抽打个七天七夜。
放心,他绝不会怜惜自己的手!
“恶魔离开人间,难道天使也要?”他抱住自己的妻子,贪婪地吸吮着,她身上的每一处呼吸。
他想起了自己初见董丽的时候,那时候一向不爱说话的他,被室友们作弄了,他们趁自己不注意,悄悄在自己身上贴了个“我是大蠢蛋”的标签。
他当时没注意,和平常一样来到了图书馆,准备寻找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安安静静地读自己想看的书。
可周围人异样的眼光,和偶尔扭头传来的嘲笑,让他发觉自己身上的不对劲,但他看不到。
他问他们:“我今天有什么反常吗?”
“没有,没有。”
之后,他问过好几个人,都回答了同样的答案,连摇手的姿势都差不多。
忽然,一个美丽大方的姑娘,气冲冲地走到了自己身边,大声吆喝着:“为什么没有人提醒他?就那么多人喜欢看笑话吗?”
她说着,“咔嚓”一下,就将衣服后边,那个不属于自己的“名牌标签”给撕掉了,看热闹的人群也就此散了。
“你这个也真是的,没感觉到自己后面被别人贴东西了吗?”
“我不知道啊,所以就问啊。”
“你问他们还不如自己找个卫生间,自己照照镜子也比他们的话好使。”
“我忘了,嘿嘿。”孔自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挠挠后脑收,冲着她傻笑。
“瞅你憨样,还真有点蠢。”
说完,董丽把他身上的标签揉成了一团,刚准备离开,又扭过头打量了下他,说:“唉~算了吧,谁让丽姐我人美心善呢,一起看书吧,免得有人又要作弄你。”
他们看的书完全不同,董丽看漫画,他看时政;董丽看杂志,他看文学;董丽看小说,他看财经。
“你这个人看的书真没意思。”
“是吗?他们都这么说。”
“那你可以改变一下自己啊,多看一些其他人爱看的。”
“我为什么要改变自己?”
“你这个人…怪不得没人跟你一起来图书馆。”
“你不也没有?”
“我本来有的,她还是我从小长大的妹妹,可她现在和别的男人在交往,渐渐疏离我了。”董丽垂起的头,搭在自己手上。
“这不正常?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你也可以和别的男人交往啊。”
“对啊,我也可以!哼,谁离开谁,活不了似的。”
“那…你看我怎么样?”
“我们才第一天啊,你这家伙外表憨憨的,内心却不正经。”
“我就只是问问。”
“咱们先接触接触再说吧,明天见。”董丽把自己手上的书换了回去。
自此,孔自真每天都在这里等着,她总是出现的很晚,但他不在乎,只要她来了就成。
有一次,他还被自己的室友看见了。
到寝室后,他们果然凑过来,一起盘问自己。
“你小子最近和董丽成为了朋友?”
“嗯,我是她的书搭子。”
他如实地说,却当成了个笑话。
“你没搞错吧?她会看上你?这个傻子不会在痴人说梦吧?”
“哈哈哈哈哈。”
他们的笑声,对孔自真而言,早已习惯了。
“董丽?那可是咱们学校上一届的校花啊,你这个傻小子真会做梦,我光靠近她旁边闻闻,都能呼吸顺畅好几天!”
“年轻人,觉多可以长身体,但梦多容易伤眼睛!”
“也不撒泡尿看看他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都没你那么积极。”
他们的嘲讽,孔自真根本就放在心里。
因为他知道,自己压根和他们不是一路人,是说不到一起的。
时间久了,他有了她的联系方式。
在一个美得发慌的晌午,他鼓起勇气,和董丽告了白,正式成为了她的男朋友。
他的室友也是在那时候才明白,他们才是笑话。
他之所以喜欢她,爱她,不单单是因为她美丽的外表。
更多的是因为:那天只有她,站出来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尽管那个时候,他的尊严还不叫尊严。
这么多年,一直到到现在,他也了解了她的性格。
本来学金融的她,忽然有一天,和自己说,她想当老师,想和自己去世的父母一样,为人民服务。
他本以为,那只是她一时兴起,还劝说过她,可怎么都拦不住她的改变。
结果,半路改行的她,还真就成了。
他那时候才明白,只要她决定的事情,就很难有人能影响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