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斯派人一直关注着女主在丹麦的动向,必要时推一把,经历了几年此时也有了结果。
当年伊莎贝拉看了视频并找人翻译之后,也真正了解了自己的枕边人是个什么货色。
但对方的颜值实在是高,经过极为复杂的心理斗争,她终于放下心结决定接纳沈鹤鸣。
谁知,没两年沈鹤鸣就不行了!
伊莎贝拉还风韵犹存,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有需求也很正常。
沈鹤鸣变成了没用的绣花枕头,绣花他再好看,芯子里也是棉花呀,长此以往,谁受得了?
多方求医无果,伊莎贝拉果断离婚,而皇室拥有特权,沈鹤鸣只能净身出户,甚至皇室不允许他再停留在丹麦。
这时,人老色衰的衣楚楚出现,成了身无分文的沈鹤鸣的救星。
女主也成功在公主别墅辞职,将沈鹤鸣与衣楚楚带回国。
沈鹤鸣惊讶极了,这个为他们服务了几年的甜品厨娘,居然是自己与衣楚楚的女儿。
沈鹤鸣渐渐觉得事情有些不对,但他现在也无力回天。
但衣楚楚现在的生活水准也太低了,沈鹤鸣养尊处优惯了,怎么受得了这种委屈?
而衣楚楚也发现了沈鹤鸣的没用,简直觉得自己这么多年太亏了!但已经被这个男人毁了半生,衣楚楚又不甘心就此放手,只能折磨沈鹤鸣。
沈鹤鸣受不了,凭自己依然优越的外表,又去勾搭女人,想要改变生活。
结果衣楚楚不干了,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发现他向女人献殷勤,就拿出兜里的扩音器大喊:
“这个男人中看不中用,金针菇都算不上,大家擦亮眼睛!”
沈鹤鸣羞得无地自容,关键这是事实,他也没办法辩解,于是他跟着衣楚楚回家,从此也不出门了,索性丢掉所有的绅士风度与衣楚楚相爱相杀,彼此折磨。
看事情进展到这,沈斯就收回了所有的线,彻底不关注这些人了。
【叮!反派黑化值清0,恭喜宿主与系统各获得100积分!】
经历几年,沈朝露终于报仇得偿所愿了。
自此衣楚楚也不再有时间纠缠她,大女主正式开启女主剧本,正式开始搞事业。
只是原剧情中的大反派开启了自己的甜宠小娇夫副本,不和女主玩了。
闲下来的沈斯极为黏彦白,几乎寸步不离,连续三天,彦白又一次被做晕过去时,九尾狐奸笑,
“嫩草不是那么好啃的吧?看把老牛累的。”
然而,这话也只能在彦白昏睡时说说过瘾,彦白清醒时他是绝不敢说的。
彦白第二天起床就离家出走了,这他妈谁顶得住,三天了,还让不让人活?
他一个人跑到一家五星级酒店逍遥。
沈斯电话打了二百个,彦白也不接。
后来,沈斯出了绝招,穿上长裙,来到彦白酒店房间门口,乖乖巧巧的敲门。
彦白逍遥了两天,别提多美了!
这时他正穿着浴袍,品着红酒,坐在阳台上晒太阳。
听到敲门声还挺奇怪,他没告诉任何人他来这呀!
他哪里知道,从他刚出门,沈斯就知道他去哪儿了,只是沈斯也知道自己这次闹得过分,给他空间放空一下。
但都两天了,老婆也不回家,就过分了!
彦白疑惑的打开门,就被沈斯的样子惊了一下,他已经好几年没见沈斯女装的样子了。
就。
还挺怀念……
彦白有些试探地问:
“你是谁?”
沈斯乖巧笑,
“我是主人格,从小你就是陪我一起长大的,你还常常陪我聊天,可我15岁以后你就再也不出现了。”
说罢有些气愤地看着彦白,
“沈斯他太坏了,我知道他是想保护我才出现,可是他独占了你好几年,真过分!”
彦白心弦一松,不是小变态沈斯,是乖乖巧巧的沈斯,毫无威胁。
彦白将人放进来,
“你是主人格,你知道他的所有行为?”
“是的。”
彦白吐槽之心顿起,
“你也不管管他,前几天太过分了!”
沈斯脸有些红,
“我也能分享他的感官,所以当时,我也很喜欢,并不是很想阻止呢!”
彦白猛的呛咳一声,
“分、分享感官?”
沈斯小脸红彤彤,
“是的,我也喜欢你,我和他本就是一个人。”
彦白有些尴尬,赶紧岔开话题。
“阳台风景不错,陪我喝几杯吧!”
沈斯乖巧点头,殷勤地帮彦白倒酒,彦白不知不觉就喝的醺醺然,两个人聊着小时候的趣事,兴致都十分不错。
沈斯也微醺,双颊酡红靠近彦白,媚眼如丝,满眼水光,呵气如兰。
“彦教授,之前都是他与你……我想和你来一次……”
彦白看着眼前的俊颜,此时如此乖巧可爱又羞涩,彦白的雄心壮志又不可抑制的冒头,这是个反受为攻的好机会!
沈斯已经试探的将红唇送到彦白唇边,满眼忐忑与期待,这可太受了!
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彦白霸道的低头,控制着绝对的主权。
沈斯婉转应对,温柔又娇怯,彦白雄心又高涨了几分,用尽手段撩拨得沈斯娇喘连连。
彦白只等坐收成果,然而……
第二天早上,彦白恼恨盯着慢条斯理系着衬衫纽扣的沈斯,
“你昨天是不是哄我的?从头到尾都是你吧?”
沈斯满脸无辜,
“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昨天你不是很喜欢吗,怎么一到早上就翻脸无情?”
彦白捶床,
“我昨晚上那么卖力气,他妈的还不是为了在上面?怎么最后又是被你压?”
“我让你在上面了呀!”
彦白躺下不停蹬腿,
“那一样吗?”
九尾狐捂眼,没眼看一个老男人在这儿撒泼的样子。
沈斯见他这副孩子气的样子,乐不可支,
“老婆别闹了,回家吧,好吗?这两天你不在家,我都吃不下饭,以后我保证适可而止。”
沈斯好哄歹哄,终于将人哄回了家。
彦白这一世比沈斯先走的,毕竟比沈斯大了十多岁,然而沈斯也仅多留了几天,安顿好一切也一起去了。
如果说他的前半生全是不幸,那他的后半生就是太过幸运,沈斯走得了无遗憾,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