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宋代的酒店分为好几个不同的级别,最简单的就是以卖酒权利区分。

古代政府大多实行盐、铁、酒专卖的垄断政策,这三样东西通常只能由朝廷才有经营权。

由于酒曲的制作权力掌握在官府手中,所以民间酒店想要卖酒,都需要获得专卖权。

官府会每年定量把酒曲卖给少数知名大酒店,这些店于是获得了酿酒的权力,通常称之为正店,算是第一流的大酒店了。

而其他没有酿酒权的酒店叫做脚店,意思就是歇歇脚的地方。这些脚店所发卖的酒,则是由正店提供。

话说东京城里里外外酒店数以千计,可具有酿酒权力的第一流酒店只有72家正店。

譬如东京城里名声最大的樊楼,其他诸如马行街的任店、宋门外的仁和店、曲院街口的遇仙楼、太庙街的高阳正店、龙津桥的西清风楼、州桥北面的八仙楼、州桥西面的宜城楼、隔壁的班楼、潘楼街的潘楼等等,都是七十二正店中鼎鼎大名的。

东京汴梁城因为城内有汴河流过,每到夏天炎热时分,就有大量的蚊虫肆虐。

但是马行街却没有蚊虫,向来被称为无蚊一条街。

倒不是因为这条街上的药店多,反倒是因为这条街上的酒店太多才没有蚊虫。

谁都知道蚊虫喜水而恶油,油腻的环境对于蚊虫而言比天敌还要厉害。而马行街上富贵人多,酒店也多如牛毛,各色油腻食物整日不绝,蚊虫自然也就没了。

所以每到夏季,马行街上的客流量相当大。

而客人们的第一选择,毫无疑问就是鼎鼎大名的任店。这里不仅有最好的酒,还有最美的女人。

可丁阳刚刚下了马车,却还没机会看见美女,就先瞧见了一只瘦骨嶙峋的大黄狗。

看样子就是很久没有吃过饱饭的流浪狗,身上脏兮兮,灰一块黑一块的。刚刚从任店里面被一个伙计驱赶出来,如同无头苍蝇般乱窜。

后面跟着的年轻伙计一边驱赶,一边气哼哼的用脚踢了过去:“你这瘟狗,怎么又来了?昨天害我被掌柜的训斥,今天还来给我找事儿!”

这只狗虽说饿得狠了,可到底行动还是很灵活。

只是一闪,就躲开了伙计的这一脚。

不过它看上去颇为性情温顺,即使被伙计追赶也没有发怒的状态。反倒露出可怜巴巴的神色,祈求的看着伙计,明显是饿久了想混口饭吃。

可伙计一脚没踢到这只黄狗,反倒差点自己跌了一跤。

哪里还会对这只狗抱有任何怜悯之心,当即就抄起手边的竹竿扫帚,抡起来就要打下去:“我叫你这骚瘟的死狗还敢躲,看老子不打死你!”

有了武器的伙计果然是状态不一样,几下横敲竖打的就把黄狗给赶开了不说,还扫中了两杆子。打的黄狗“呜呜”直叫,越发有些可怜巴巴。

眼见这么打狗都赶不走,生怕又被掌柜的教训,年轻伙计恶狠狠扑上来就准备下狠手。

这时丁阳刚刚下马车,就见一条黄狗“嗖”的一声就蹿了过来,美美吓了他一跳。

年轻伙计随后赶到跟前挥舞着扫帚,差点扫到丁阳的面前。

“卧槽,你干什么?”差点被扫到的丁阳顿时火了:“我竟不知道任店招待客人的规矩都是如此的跋扈!”

年轻伙计顿时吓了一跳,刚才他只是急了眼才不管不顾的追打过来。

此时细细一看,顿时就有点胆怯了三分。

话说丁阳今天既然发了财,又怎么会不先给自家置办一身衣服?此时全身上下都焕然一新,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显示着“哥是有钱人”的意思。

虽说时间短暂只能选成衣穿上,可毕竟丁阳器宇轩昂,稍稍一打扮后顿时不同凡响。尤其特意接长的头发乌黑亮丽,格外的引人注目。再加上他身高185公分,站在人面前所形成的压力十足。

小伙计顿时就怯了。

“不……不是,客官莫要误会,小人只是赶狗。不经意冲撞了客官,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跟小人一般见识。”

“赶狗?”丁阳终于看清楚了身边藏着一只大黄狗,骨瘦如柴,可怜兮兮。

见丁阳看了过来,眼中似乎没有表现出来任何恶意,黄狗顿时很是温顺的摇摇尾巴,充满期待的看着他。

丁阳小的时候在家乡县城里也曾养过一只黄狗。

这种狗通常都被称之为土狗或柴狗,就是那种最普通的犬种。虽说平凡无奇,可却忠于主家。无论任何条件下,这种狗都会伴随着主人身边。

它们通常并不是只吃荤腥,正常来说属于杂食动物。

反正丁阳记得很清楚,家里原来所养的那条狗虽然说品种并不名贵,可却伴随了整个少年时期。后来当狗老死的时候,他也伤心欲绝,哭了好一阵子。

此时看见这条狗,竟然隐约又和当初家里养的那条狗影子重叠了起来。

两条狗的外形实在太相似,让丁阳产生了某种时光错乱的感觉。

“赶什么狗?谁让你赶,这是我的狗!”

“哈?”伙计直接傻眼了:“这……这分明是街上的流浪狗,怎么客官您……哎哟!”

话还没说完,身后任店里面就冲出来一个中年人,二话不说就先给了伙计脖子上一巴掌:“二小子,你胆子吃肥了?居然敢在街面上和客官吵嚷,还想不想干了?”

“掌……掌柜的?”年轻伙计被一把掌打痛,也顿时反应了过来,连忙道歉:“对不住,客官,小人定是被猪油蒙了心,这才犯浑!不知是客官您的狗,多有冒犯,还请恕罪!”

“如今可是看清楚了,这是不是我的狗?”

说来也是怪了,这黄狗虽然脏兮兮又瘦巴巴的,可却似乎很是通人性。

貌似听懂了丁阳的话,竟然摇着尾巴就来到了丁阳的脚边,很是亲热的吐着舌头。

丁阳也不嫌脏,干脆低下身子顺手摸了摸黄狗的耳朵。

谁知黄狗干脆吐着舌头趴在了地上,很快就冲着丁阳亮出了干瘪的肚皮。这很是讨好的望着他,不住的摇动尾巴,扫起一地的灰尘。

丁阳到底是原来养过狗的,知道面前这只狗已经完全对他放弃了戒心,亮出肚皮就是充分表达信任和顺从的意思。

看着它那干瘪肚皮下骨瘦嶙峋的样子,心中难免升起一丝怜悯之心。

唉,反正如今在本位面的异世空需要完成试炼任务,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旁人目前还很难信得过,倒不如干脆养了这条狗,也算做个伴。

“既然是我的狗,待会儿它可是能跟我一起进去吃饭?”

“啊?狗也进去吃饭?”伙计顿时张大了嘴巴,一脸的不可思议。

丁阳顿时脸色一板:“怎么?莫非是怕我会短了你们的酒钱不成?”

旁边的掌柜赶紧上前一步,笑眯眯的赔礼道:“怎么会呢?既然是客官的狗,那自然可以随同客官进去。只是本店往来客人不少,大堂里面多少有些干碍。若是客官独处雅间,倒是也不妨事,只是本店的雅间……”

“那就给我开个清净点的雅间便是,又啰嗦什么?”

“是是是,这便给客官引路!小二子,还不快快引着客官进去,挑间上好的雅阁。”

掌柜的到底眼力更强,一眼就瞧见了丁阳怀里鼓鼓囊囊,何况手上还提着个沉甸甸的包裹。只看一眼就能察觉里面装钱不少,最起码几贯钱是绝对有了。

既然有钱,那也就不存在人能进去而狗进不去的问题。

只不过还是先让伙计打点水来,给这条黄狗洗刷干净再进去比较合适。

丁阳倒也不反对这条,毕竟任店也是东京城顶级酒楼,若是有一点规矩都没有也不现实。

但是丁阳并不愿意让伙计动手,而非要亲自来。

“客官,这点小事儿,还是让伙计来吧?您先进去,稍后由伙计领着您的狗再悄悄进去,您看如何?”

“不用,我的狗,我来洗。至于进门去,刚才不是说好了么?给我个清净的雅间,领着我的狗一起进去,怎么如今又变成悄悄进门去了?我又不是见不得人,为何非要鬼鬼祟祟?”

掌柜的也面有难色,看着酒楼进进出出的客人无不衣冠楚楚,陪笑道:“客官您说笑了!那里是鄙店嫌弃您鬼鬼祟祟,只是往来客人众多,真领着您的狗进门,未免有失体统。最好还是由小儿引领,从侧门悄悄进去,也算是您成全鄙店一点体面!”

要说人家这话说的没错儿,礼数周全、道理也通顺。

可是丁阳本就心里面窝着一把火,想起在二十一世纪所受到的那些委屈。

老子在二十一世纪窝心,难道来异世空位面还要谨小慎微不成?

试炼任务本就一团迷雾而看不清楚,还不如干脆大胆一次,为此行壮壮声势!

反正现在有钱在手,就算豪气一点也没什么关系。之前刚来没钱时候的谨慎小心,先抛开一边去吧!

“掌柜所说我也听明白了,可今日某家只想光明正大进去,而不愿意藏头露尾,不知掌柜的可有教我?”

掌柜的面有难色,不过两颗小眼睛却是眨呀眨个没完,显然心里正在激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