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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繁星的功德簿 > 第三世:夫君,你缺钱吗?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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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夫君,你缺钱吗?002

说到秦哲聿,繁星就破口大骂了一句人渣,还是渣到怎么都不能洗白的渣。

关于此人呢,繁星掰了掰手指,是原身曾祖母的弟弟的孙子(这个孙子就是丰和帝)的孙子,要是皇家还认百里家是亲戚的话,他的父亲邕王和她是平辈,也就是说秦哲聿比她还小上一辈,得叫她一声表姨妈,但是所谓一表三千里,这都差着好几代,基本是表到外太空去了,血缘也稀得淡如水了,再者如今的皇家也不认百里家这门亲戚啊。

当年,原身曾祖母还活着的时候,皇帝是她的亲爹,亲爹驾崩后,后来是她亲弟弟当皇帝,那时还能沾亲带故一下,但是这位曾祖母的皇帝爹因最宠爱的女儿执意要嫁给一个商贾,气得跳脚,好说歹说都劝服不了这个女儿,最后是真气大发了,到死都不愿再见过这个女儿,甚至还下了旨,不管百里家日后遭了什么样的难,她这个离经叛道的不孝女儿都甭想皇家会出手帮忙。

这也算断了个干净。

有道是有什么样的爹,就有什么样的女儿,原身的这位曾祖母那也是相当有骨气的,说不当公主就不当公主,嫁到百里家后当真是一次都没用过皇家的权利,哪怕所生的儿子得了重病,得的还是宫中有一位太医能治的疑难杂症,她也没腆着脸去求,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儿子在十一岁那年夭折,索性后来她又生了一个小儿子,也就是原身的祖父。

傲成这样,犟成这样的曾祖母嫁人之后唯一一次回京城,便是皇帝亲爹驾崩的时候,她披星戴月地驱车千里到了京城,披麻戴孝地在宫外静静地跪了七天七夜。

她的皇帝弟弟知道后也曾想与她见上一面,可惜先皇有命不得见,只能登高往自个儿皇姐跪着的地方看上一眼,这一眼也是最后一眼。

待到皇帝弟弟驾崩,百里家和皇家是真的没什么联系了,且那个皇帝亲爹大概是太恨百里家了,除了不许公主求助皇家外,竟然还下旨不许百里家的子孙考科举入官场。

这么一来,百里家就是有曾祖母这位公主生儿子延续血脉,也没什么用了,除非郁林王朝灭了,改朝换代,否则百里家的子孙世世代代都只能是白丁,与官场绝缘,不过这一条和嫁出去的女儿生的孩子没关系,外孙不在此列,只可惜百里家之后生的都是儿子,且都是独苗。

也因此,这些独苗只能将聪明才智全都挥洒在商场上了。

而到了百里骥这一代,就生了原身这么一个女儿,喜得百里骥光是满月宴就摆了十天,那当真是往死里宠,除了商贾的名分没法变,这个女儿从小到大吃穿用度,衣食住行和个公主也没啥区别了,百里骥指望着女儿将来嫁人,生个儿子,能考科举,随别人姓也没啥关系,只要女儿能脱了商籍就成,反正孩子是她生的,那也算是百里家的血脉。

虽然这种想法有点奇葩,很不符合古代父系社会的教条,但也能很好的说明,百里家一边拼命的赚钱,一边更想脱离商籍。

这个念想也算是根深蒂固了,原身也是日日被这么灌输着长大的。

也不知道是百里骥太宠她了呢,还是原身吃太饱了,反正这女人最后神奇地发展到了不就是想百里家的子孙入仕途吗,她要改变这个现状,不仅要让百里家的子孙考科举入仕途,还要让百里家成为真正的皇亲国戚。

皇亲国戚打哪来啊,嫁给皇族啊。

这不,她眼瞎地就挑上了秦哲聿这个渣男。

为啥是他呢,因为他想当皇帝啊,嫁给皇帝,她就是皇后了,不就能改变百里家的子孙不得入仕途的命运了吗?

呵呵!!

要不是原身的名字和自己一样,祖宗都是一个姓,繁星一定将她的十八代祖宗都骂一遍。

古来虽说也有出身不怎么上得了台面的皇后,就繁星知晓的历史中,明朝选妃子就是不看出身的,但其他朝代就是有也是凤毛麟角,当上了命也会很惨,更别说这个不知道那个犄角旮旯里出来的郁林王朝了,那真是往死里看不起商人。

所以想当皇后,她那就是在做白日梦!!

秦哲聿会给她这个念想,完全是因为她有钱,他一个邕王的庶子,想当皇帝,当太子是摆设吗,他想当,要么是宗室子弟全死绝了,剩他一个秦氏子孙,要么就是谋反。

比起宗室的子孙都死绝了,那肯定是谋反更实际点。

谋反就需要兵权,但邕王基本是个小透明,也没什么大志,闲散王爷,什么官职都没有,嫡子也随了他,吃喝玩乐,好不逍遥,偏他这个庶子野心勃勃,妄想坐上龙椅,成为九五之尊。

但是他没有兵权啊,老子也没想给他寻个能掌握兵权的好差事,这要他怎么造反,人脉更是没有,于是他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私养军队了!!

这军队还不能只有三五万人,至少二十万起,这花销何其巨大。

他一个庶子,上头还有一个嫡兄,母族不过一个六品的官家小姐出身,外祖家撑死了也就百亩良田吧,就算他运气好,能越过嫡兄继承邕王府,但邕王府的家底基本也被他老子和哥哥挥霍得差不多了,砸锅卖铁他也攒不出养活几十万人军队的钱。

所以,他需要钱,需要有人给他奉上金山银山。

这个时候,打小见过几回面的原身成了他的目标。

要说这打小怎么会见上面的,便是秦哲聿的外祖家和百里家有拐了好几弯的姻亲关系,他母亲在他十二岁那年带他回娘家省亲,吃的就是这门拐了好几道姻亲的喜酒,恰恰是在这顿酒席上与原身碰上了面,邕王虽然妻妾很多,但对自己的女人比较体贴,想回娘家小住都是没什么问题的,于是当年的秦哲聿就和他的母亲在外祖家住了两个多月,这两个多月里他和原身也就熟上了。

那时他年纪还小,未必有那野心,待到成年有了虎狼之心时,这门幼时的青梅竹马之情才被他惦记上。

甜言蜜语,山盟海誓,说一句我要为你打下这江山,让你戴上凤冠做皇后,便将一个被亲爹宠得无脑的二八年华的小富婆骗到了手,骗到手后,予取予求,真金白银哗啦啦地一个子儿不落的进了他的口袋里。

原身被迷得五迷三道找不到北,成日地做着做皇后的美梦,且十分坚信这就是自己的未来,母仪天下的未来,但百里骥不是那么好骗的,无奸不成商,没点心机怎能护住这偌大的基业,明面上不动声色,暗地里却在调查,果真让他查到秦哲聿要反。

这还得了,他连夜写上书信附上证据,打算亲自上京密告此事,没想走漏了风声,被秦哲聿堵截了个正着,几经说服不成,秦哲聿就动了杀心了。

杀完,便布置成了坠马摔死的假象,百里骥一死,百里家就只有原身了,秦哲聿也就能真正的控制住原身,巴巴地将银山金山送于他。

然而原身这个没脑子的蠢货,毫无觉醒,依旧沉溺于他虚假的甜言蜜语中无法自拔,将杀父仇人当做了一生的良人。

良人个屁啊,狼人才对,妥妥地引狼入室。

说到底皇后梦好做,现实却无比残酷,被个只想白花她钱的男人缠上,原身下场可想而知,家破人亡那都是轻的。

若是秦哲聿是个明君,那也罢了,但他不是,他是个极为残暴的君王,郁林王朝由他继位后,光是诛杀不服从他号令的臣子,就多达三千人,这还没算上这三千人的家小,九族,甚至是隔壁的邻居,他继位当日便血流成河,尸骸遍野,甚至还有人统计过,砍头的铡刀因为铡得人太多了,换了数百把新刀,且他在位期间,每天都有人被杀,就这样一个帝王竟然生生活到了八十岁才驾崩,而他的儿子也不是什么好鸟,比亲爹还残暴,甚至还多添了一个恶习,喜欢睡别人家的老婆和女儿,还非是看上了就要马上睡到,不给睡就直接杀全家的那种,有时去臣子家做客,看到臣子美貌的妻妾,青天白日,大花园里中众目睽睽之下就往上扑,直接办人。

总之,这郁林王朝往后的一百二十年皆是生灵涂炭,暗无天日的日子。

这一切切都是从原身砸钱给秦哲聿私养军队开始的,也就是她种下的因结了这样的恶果。

孽,便是源此。

“……”

繁星表示傻女人见的多了,那么傻的,还是头一回见,但话说回来,原身就是她的前世吧,怎么她前世的脑子都不怎么好呢。

菩萨会不会弄错了,她这样一个三观正常,喜爱和平,无欲无求的女子,怎么会有这样糟心的诸多前世。

她揉了揉眉心,刚才不觉得累,现下是无比心累啊。

所幸,她的每一次转世都不会忘记东西,且记得无比清楚,这转世多了,经验积累得也丰富,不就是对付一个PUA吗,容易啊。

想要钱,没有,想要物资也没有,想上她的床,更是不可能,这一世的反转估摸着就是不让秦哲聿当皇帝了。

非常好,再见了您内!!

不过,当务之急,她还是要先找到她的阿湛。

可这茫茫人海的,上哪找?

她抚了抚下巴,猛的狠拍一记床铺,啪的一声,惊得在隔间看着炉火温药打起盹的玉珠一个颤,忙不迭的起身往屋里跑。

“家主……?哎呀,家主您醒了?“玉珠高兴地差点转圈。

“嗯,醒了,也饿了,去,给我送点吃的来!”

初来乍到的,很多事等着她处理呢,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好咧,小厨房正炖着燕窝呢,奴婢这就给您去取。”

“不止要燕窝,还要肉。”

“啊?”

玉珠傻眼了,一张脸本来就圆润,配上一双圆溜溜瞪大的眼,显得十分滑稽。

“家主,您不是说不吃肉吗,说要纤体……”

纤体就是减肥啦,减她娘个屁,就她这腰细腿长,全身的脂肪都集中在……她默默低头看了一眼,顿时惊愕。

她怎么是个平胸咧,赶紧用手撸一撸,真平胸啊。

“……”

她抬眼看向不远处的镜子。

是她没错,那张脸仍是美得叫人一眼就惊艳,腿也是她的引以为傲的长度,腰的尺码也对,唯独这胸……

她顿时拍案而起,大喝一声:“给我上猪蹄子,我要吃猪蹄子!!”

玉珠只觉得她是受惊过度,导致性情大变了,猪蹄子小时候她倒也爱吃,但自从知晓秦公子喜欢纤腰美人,更爱那能掌上作舞的女子后,家主就不肯再吃猪蹄了,连肉都不肯吃了。

“家主,大半夜的吃这般油腻,会积食的,你这才刚好些。”

繁星拍桌怒瞪,“我不管,我就要吃,非吃不可!!你赶紧吩咐下去,之后我顿顿都要吃猪蹄……”

虽然吃猪蹄有违她往常的作风,但这霸道又不讲理的说话方式,玉珠倒是眼熟且习惯得很,便没起疑,赶紧跑出去吩咐下人,连夜做猪蹄子去。

繁星在屋子里来回徘徊,没事就用手掂量胸口的肉,那是二两都没有的啊,原身今年几岁了,十六了啊,青春期的茁壮成长怎么一点没体现呢。

还他娘的节食,蠢货!

她走近了镜子,摸了摸自己的皮肤,节食能有好的吗,皮肤摸起来都有点粗了,她得好好养养,万一寻到阿湛,自己却丑得让他扭头就跑,那可麻烦大了。

心思到了这,她倒也快活,一点没有刚死了爹的悲伤,不过越是这样反而叫几个贴身丫鬟没得怀疑去,因为原身本就是有了男人就忘了爹的主儿。

快快活活地吃了两只大猪蹄后,繁星喝了一口茶,漱口解腻,一双美目看向快天亮的窗外道:“金珠,银珠,去将大管家从柴房里放出来吧,我要见他。”

金珠一愣,以为听错了,这将大管家关进柴房的命令可是她自己下的啊,还说要叫人牙子来将大管家给发卖了。

“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啊,还有宝珠,吩咐人送些大管家爱吃的酒菜来。”

宝珠也立刻傻了,这是发卖前给顿好吃喝的意思吗,类似杀头饭那种。

见她们不懂,繁星板起脸喝道:“别傻站了,按照吩咐去做,赶紧的!!”

“是!”

繁星挪了挪,往贵妃榻子上一坐,心思飞到了十日前,那日大管家扶着百里骥灵柩回来,明面上对外说是不慎坠马,还帮着仔细料理后事,等百里骥头七过了下了葬,他寻了个机会,半夜寻了她,告诉她百里骥是秦哲聿所杀。

因为百里骥上京前留了密函给他,告诉他若是自己有事必是秦哲聿所为,他怕回来那日就说会让自家小主人漏了马脚,便等百里骥下葬后才将事情说出来,也是为了不让秦哲聿有怀疑。

百里壹为了证实自己所言不虚,拿出了那封信,笔迹确实是百里骥的,但是原身不信啊,不止不信还将他给关了起来,亲爹死了,打击太大脑子糊涂也是有可能的,但是糊涂到想找秦哲聿当面对质那就是愚不可及了,而秦哲聿那时还在铜山上打猎,去了十几天了,想来便是为杀人做了个不在场证明,原身这个傻叉没带下人,独自上山,当真是胆大,铜山那是猎区,野兽无数,她就不小心遇到狼了,好在金珠带了家丁赶到,没让她成为狼嘴里的肉,她也因此受了惊,昏迷了。

如果说秦哲聿是头凶残的豺狼,那么百里壹便是忠贞不二一心护主的藏獒。

她,需要这样的人在身边辅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