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放学后,连尔升坐上了母亲开来的车子,向司徒大叔家而去。她的周末都会在司徒大叔家度过,除了完成学习任务之外,还会跟着司徒大叔学习一些古代文学和历史的知识。司徒大叔作为南大教授,给她一个人单独开小灶,这种机会她怎么会放过。其实本来她还是想要一个人在公寓里过周末的,毕竟那里离公主更近。但是公主的周末很忙,周六要去补习班,周日还要去钢琴和唱歌班,她也没机会见到公主,所以干脆就去司徒大叔家了。
最近司徒大叔在给她讲二十四史,现在已经讲到魏晋南北朝了,偶尔还会穿插不少野史和名人轶事,连尔升直接省去了啃书的那个痛苦的环节,知识面瞬间开阔了许多。大叔还会给她讲解一些专业的文学知识,这些都是中文系的大学生课程,甚至有研究生课程在其中,本来连尔升就相当有写作天赋,如今有了专业指导,可谓是更上一层楼。
她脑子里一直有个想法,想要写一部长篇历史小说,顺便糅合一些侦探悬疑类的元素在其中。但是却不想通过杂志或报刊的连载,那样实在太慢了。最近网上有一个文学网站特别红火,叫做QD中文网,吸引了许多写手去创作网络文学作品。这个网站的前身是玄幻文学协会,专门出一些仙侠类的小说,正是现下男性文学大火的题材。仙侠这类题材已经出了许多大神,比如写出了《诛仙》的萧鼎等等,赚得是盆满钵满。
但是连尔升却不想去写仙侠,她想写穿越,就像《寻秦记》那样,现代人穿越到古代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越是去想,心里就越痒痒,恨不得马上动手。穿越这个题材现在在男性文学较为密集的QD没有多少人去写,但是在女性文学密集的*已有冒头之势,《梦回大清》《凤求凰》等作品最近大火,让连尔升看到了穿越类作品的潜力。如果,能在效益比*好得多的QD写出一部引发热议的穿越类小说,应当效果会很不错。当然,连尔升是打算以女性写手的身份创作面向男性的文学作品。
不过她知道不能急,历史小说,特别是历史推理悬疑小说,这种题材的小说目前她还尚未在网络上见到过,因此没有借鉴,全凭她自己原创,要有精细缜密新颖的案件构思,同时还要符合史实,将整个古代社会立体化清晰化地呈献给读者,另外感情的描写也是不可或缺的,这么多需要顾及的因素,她必须得慎重准备,将大纲细纲一一整理好,资料查找好,并先写出一定量的存稿,才能去发表。她毕竟是高中生,学业为重,不可能把所有时间都用来写小说,因此准备的时间应当会很长,最短也要到明年的暑假才有可能会开始发表。
不过,她每天依旧会抽出一点时间来构思小说,偶尔有灵感来了,也会立刻找笔记本记下来。对于古代社会风貌的一些疑问,包括服装、建筑、民俗和日常会话,她也会详细去问司徒大叔。她暂时将故事背景设定为盛唐时期,因此这段时间她打算专研盛唐社会。从司徒大叔那里借来了许多唐史资料,正史的野史的一股脑都往脑袋里塞,在保证完成学习和锻炼任务的前提下,只要有空就会捧着看,不知道还以为她发奋图强到疯癫了呢。
周日上午,连尔升依旧照例去上日语课,中午在大叔家吃过饭,她刚准备回房间看书,忽然口袋里手机响了。这手机是母亲刚刚给她买的,索爱W800c音乐手机,和公主的一模一样,她绝不会承认她是故意的。
看向屏幕,来电显示居然是公主。天,她们交换号码不过就是周五的事,今天公主就给她打电话了?她吞了口唾沫,急急忙忙地按下了接听键,然后极为紧张地说道:
“喂?蓉蓉?”
“莲生,太好了,我有事请你帮忙。”
“出什么事了?”连尔升听出来公主的声音有些不对劲,顿时心里一咯噔。
“电话里解释不清楚,总之我现在在莱迪旁边,你能尽快过来吗?”
“好的,我马上到。”
连尔升风一样地将钥匙钱包手机一股脑地摔进背包里,然后以光速换好衣服,背着包就出了门,也不坐车打车,直接跨上司徒大叔的自行车就飞速蹿了出去。一路超越无数电瓶车摩托车,终于在十五分钟之内赶到了新街口莱迪购物广场。停了自行车,她忙不迭地在莱迪地下购物广场的标志性圆顶建筑附近寻找公主的身影。并不难找,很快她就看到了公主。公主今日穿了一件花边衬衫,下身是紧身的牛仔中裤,搭配高跟凉鞋。长长的卷发扎了一半,下半披下,显得极为美丽动人。在她身边还站着两个男生一个女生,其中一个男生正在不遗余力地和她搭话,但是看起来并没有逾矩的举动。另外一男一女看起来像是情侣,很亲密的模样。连尔升见状摸不清情况到底如何,于是赶紧迎了上去。
“蓉蓉!”她喊道。
谭语蓉回头瞧见了满头大汗的连尔升,顿时面上的表情一松,然后转头对那两男一女道:
“我朋友来了,我得走了,再见。”
那两男一女也没留她,道了别。其中那个女生面上有着掩饰不住的不屑和略为妒忌的表情,而那个两个男生明显流露出了可惜的神色。三人看到连尔升的时候都是愣了一下,随后神情都多少有些莫名地复杂起来。
谭语蓉几乎是小跑般地快步赶到连尔升身旁,然后伸出手忽然挽住了她的胳膊,轻声道:
“莲生,我们快走。”
连尔升低头瞧见她面上有着一种逃出生天的庆幸,美眸中有着急切离开的情绪,于是便应了一声:
“哦,好的。”
临走,她还回头仔细看了看那三个人,目光中有着探寻的意味。
二人走出去老远,直到路过一家麦当劳,连尔升提议:
“我们进去坐坐吧,时间还早呢。”
“嗯,好。”公主答应了。
于是二人走进麦当劳,时间已经是下午的一点多,用餐高峰期已过,麦当劳里面空位置蛮多,她们选了二楼靠窗的位置,连尔升去买了两杯饮料,一些小食点心回来,二人便坐在那里默默地喝饮料吃东西。
“对不起,突然间把你叫出来。”公主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道。
“我能问问到底是什么事吗?”连尔升先是笑着摇了摇头表示没关系,然后字斟句酌,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
“那三个人中,有两个是我认识的。”
“是那对情侣?”连尔升问。
“不是,是那个女生和另外一个男生。”谭语蓉看起来情绪有些低落,轻声诉说道:
“那个女生,就是在我转学前和我闹矛盾的那个女生,名字叫做王艺嘉。她的男朋友我不认识,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到。另外那个男生是我小时候邻居家的哥哥,名字叫孙阳,比我大两岁,我们上的一处小学。他的爸爸和我的爸爸是同时参加工作的好友,不过在我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他的爸爸升职了,他又上了初中,且他们家买了新房搬家了,于是我便没怎么再见过他。不过他爸爸和我爸爸依旧在一个单位工作,经常能见面,彼此对对方的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
连尔升听到这里皱了皱眉,这么说,公主的爸爸是那个孙阳父亲的下属,和自己同一期的同事现在成了自己的上司,不知道公主的爸爸是个什么样的心情。连尔升知道,谭爸爸是一家大型国企的中层管理人员,谭妈妈是小学音乐老师。她们家属于中产阶级,算是生活优渥的阶层。而那个孙阳的父亲既然成了中层管理人员的上司,那么至少也是国企的高管,这可算是一下子步入了富裕阶层,与中层管理人员的待遇可谓是天差地别。
而孙阳又和公主从小在一块儿长大,算是青梅竹马,看他刚才看公主的那个模样,连尔升就觉得不是什么好兆头。
公主的话还在继续:“我今天还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见到孙阳,我听说他进了南师附中,现在是南师附中高三的学生,王艺嘉和她男朋友是南师附中的高一生,他们今天似乎是结伴出来上补习班的。我没想到会遇见他们,所以…有些不知该怎么应付,他们还要请我去唱歌,我实在推脱不过去,所以就撒谎说和朋友有约,然后偷偷打电话给你。实在不好意思。”
“没事,反正我也是闲着。你好像不是很喜欢那个孙阳。”连尔升故作轻松地问道。
“嗯……我对他没什么感觉,我爸爸和他爸爸的关系也算不上好,只是表面上维持着关系罢了。”公主纤长的手指捏着吸管,搅动着可乐杯中的冰块,低着头轻声道。
但是他对你很有感觉…连尔升在心里补充了一句。她叹了口气,心想,如果那个孙阳真的要追求谭语蓉,凭着他们两家的关系大约会事半功倍,谭爸爸仰人鼻息,不好反对,事情恐怕有些难办。虽然现在想这些有些太早了,但这是未来很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连尔升心里必须要有一个准备。
连尔升从来知道,要追公主很难,而她更知道,要和公主把这段感情持续下去会更难,她必须得做好充分的准备,来让自己有足够良好的心态去应对将来可能会发生的事情。虽然她还没追到公主,但这些事情她却还是去考虑了。她知道她这些自作多情的想法会被“你想的太多了”这样一句冷冰冰的话打击得体无完肤,但她依旧控制不住自己去考虑这些。大摩羯都是天生的悲观主义者,所以她总是要先做好万全的准备。
“不谈这些,你下午还要上课吗?”连尔升决定转移话题,不然难得能和公主共度的周日下午,就要在沉默抑郁的气氛中溜走了。
公主摇了摇头道:“下午本来要去上钢琴课的,不过正巧老师今天有事取消了,所以下午我没事了。”
“既然这样,那来我们家店里看看吧。”连尔升笑着邀请她,美丽的桃花眼变成了两朵月牙,薄唇微弯,露出八颗洁白整齐的牙齿,迷人的笑容犹如午后的阳光照耀进谭语蓉的心房,竟一时迷了人眼。
“好啊。”她轻快地回答,被她阳光的笑容感染,谭语蓉的心情渐渐美丽起来。
二人走出麦当劳,连尔升去取自行车。冲出来时太急了,把司徒大叔的自行车给骑了出来。大叔的自行车是山地自行车,不过经过了一定的改装,后面装上了书报架,好歹还是可以带人的,否则她恐怕要弃了自行车陪公主坐车去漫步时光了。
跨上自行车,连尔升拍了拍后座道:
“上来吧,我带你。”
“你会带人吗?”公主笑着,故意问道。
“你上来就知道了。”连尔升倒是变狡猾了,并不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于是公主侧身坐在了后座上,手抓住了书报架,连尔升问她:
“坐稳了吗?”
她回答:“坐稳了。”
于是连尔升猛地一踩脚踏板,车子忽的蹿了出去,谭语蓉惊叫一声急忙抱住了她的腰。
“哈哈哈……”连尔升笑了,“你不是说你坐稳了嘛。”
“谁知道你会这么突然啊,吓死我了。”谭语蓉嗔怪地在她背上猛拍了一下,发出“啪”地一声闷响,连尔升夸张地喊了一声:“噢!”
“对不起,打疼了吗?”谭语蓉急忙问道。
“不疼不疼,就是声音有点响,嘿嘿。”
说完这句话,连尔升就感觉自己腰间的肉被掐了一下。不过她腰间基本上都是硬邦邦的肌肉,公主有些掐不动的感觉。
“喂,你在T恤里面穿了什么啊,防弹衣吗?”公主气呼呼地问她。
“这都被你看出来了。”连尔升一边踩着脚踏板,一边笑道。
“是吗,我不信,我倒要看看。”于是公主作势要掀开连尔升的衣服。
“哇~!住手,住手!”连尔升被她吓得哇哇大叫,这可是在闹市区的大街上啊,她可不想被当众掀衣服。
当然公主是有分寸的,怎么会掀开她的衣服,只是为了报仇而为之。于是这一次交锋,连尔升又一次败下阵来。
闹了一会儿,二人渐渐安静了下来,九月末,午后的阳光依旧有些*,但大气中的清新渐凉的风吹在身上却极为舒适。四周是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喧闹声却仿佛被屏蔽了一般,传不入二人的耳朵,只能听见心脏擂鼓般地跳动,不遗余力地将血液输送入面颊,让两张美丽的面庞渐趋粉红。嘴角的笑意好似天际棉花糖般的云彩,甜蜜丝丝入扣,轻轻拽着她腰间衣料的小手偶尔会触及皮肤,哪怕隔着布料,依旧有些发烫。脚踏车的转轮呼呼作响,她载着她穿过这座熟悉的城市的大街小巷。
连尔升第一觉得,自己离她好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