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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第一夫人:总统请入赘 > Part 364 没有媳妇就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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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三天,依旧只有小男孩这一个案例,妖娆便也放弃了,带着欢欢九歌等人,回了二十八区。

天行拿到的血样后,已做了分析研究,他们回来时正好出结果,妖娆先去了夜辰那,见他安好,未醒,趁着有时间就先洗了个澡,然后带着小男孩去了天行的研究室。

“小凯,走路的时候要看路,小心撞到墙。”

小凯就是小男孩的名字,妖娆和他处了三天,他姓甚名谁,家住哪里,父母是何人都打听清楚了,无可疑。

这孩子兴许是第一次见那么豪华的地方,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要摸一摸。

“姐姐,这个花瓶真好看。这个雕像也好,是玉做的吗?”

“汉白玉。”妖娆答。

“哇,那这个灯是金子做的?”他指着头顶金碧辉煌的吊灯。

“鎏金!”妖娆有问必答。

“姐姐你家好有钱!是不是今天有大餐吃了。”

“……”这孩子拐弯抹角了半天,结果又是讨吃的。

“有有有,等去见了医生哥哥,咱们就吃饭,你想吃什么都有。”

“好!”他笑眯眯地点头,立刻跟在妖娆身后,亦步亦趋地往天行那去。

**

天行早已等着了,见着妖娆后就将血样的分析报告调出来,老长的数据,屏幕得翻好几页才能看完,妖娆眼睛不好看不了,也懒得看这些,直言道:“你就说吧,有什么特殊之处?”

“他的血和一般人的血不同,吞噬有害细菌或是病菌的速度快了十几倍。”

“十几倍?”妖娆诧异瞪大了眼,“那岂不是身体素质杠杠的。”

“没错,这孩子恐怕连感冒都没得过。”天行瞅了一眼不远处坐在桌沿上,舔着一根七彩棒棒糖的小凯,俯首贴在妖娆耳边小声道:“可以说天赋异禀。宗主,知道巨噬细胞吗?”

“略懂!”

(巨噬细胞和单核细胞皆为吞噬细胞,在脊椎动物体内参与非特异性防卫(先天性免疫)和特异性防卫(细胞免疫)。它们的主要功能是以固定细胞或游离细胞的形式对细胞残片及病原体进行噬菌作用(即吞噬以及消化),并激活淋巴球或其他免疫细胞,令其对病原体作出反应。)

天行打开另一个屏幕,显示着一副细胞核的图像,“他的巨噬细胞正在拼命吞噬黑色的斑点,感觉就像某个游戏——吃豆子。吞噬的速度好快。”

黑色的斑点就是僵尸病毒。

妖娆听完他叙述,叹为观止,“是不是因为这样,他的身体对僵尸病毒起了反应,正在克制。”

“嗯,只不过僵尸病毒很厉害,一般人中了死后就变异了,他的身体却起了抗体,在他活着的时候就起了反应,这反应就是提前病发,出现僵尸的症状,但不危及他的生命。”

“可是欢欢说看他脸上的尸斑越来越严重了。”

“宗主,一个人要是得了水痘,发出来才好,发的越多,痊愈的越快。但古时候,因为没有特效药,发出来了不好好医治就翘辫子了。他就和那些发水痘的人一样,身体将毒素排出,再逐一击破。尸斑就是毒素,等全部发出来了就好了,不过时间问题。”

“不会出问题吗,万一他的抵抗力撑不住了怎么办?”

“不会,我敢保证现在再抽一管他的血,吞噬速度一定更快,巨噬细胞核也会更强壮。宗主,他的气色比起我之前看到的他越来越好了。”

这是真的,这孩子洗干净后,不再脏污,起初虽没有僵尸那般脸部泛灰青,只有一点点血色不好之态,可这两日肤色愈发红润白皙了,就像个年娃娃,特别可爱。

但凡见过这个孩子的人,都会赞叹这孩子长得真漂亮,要是没有那些尸斑破坏美感的话,准是一个人见人爱,粉雕玉琢的娃娃。

“那他的血能帮助解决僵尸问题?”

“我正在研究,或许可以通过提炼他血里的细胞核……”

妖娆一颤,“真要行,那岂不是要抽他很多血。”

“不多,前期就两三升吧。”

听闻,妖娆一声怪叫,“天行,你这叫不多吗,人的身体里可只有四升血,超过一升就休克了。”

“又不是一下抽,分时间抽啊,今天200,隔个几天再200不就成了,我一会儿给他多开些养血的补药,灌他喝,当水喝,保证他不会因为失血过多休克。”

“你当他奶牛啊……”

“宗主,他是突破口,一旦疫苗研究成功,可以大范围的让人注射,这样夜之区的百姓就不用怕劳什子的僵尸病毒了。”

妖娆大约自己也是母亲的关系,总有些不忍心。

“就没别的法子了?”

“没了,至少现在没有。而且……”天行又俯首贴着她耳朵道:“他的巨噬细胞说不定对毕方大人也有效。”

“欸?”

“相信属下!”天行对着她猛点头,“宗主,我知道您不忍心,但有舍才有得,何况僵尸病毒一日不除,后患无穷。得马上扼杀!您放心,我不会让他死了的,他算大功臣,事后,我一定好好调养他,让他比谁都壮。他不是因为僵尸成灾成孤儿了吗,以后我们夜家养他,供他吃,供他喝,给他最好的教育,让他成为人上人,当弥补他了。”

听后,妖娆仍是有些犹豫,道:“别逼他,这事得他自己愿意,今天就先别抽了,让他吃顿好的,我找个机会问问,等他同意了我们再施行。”

“可以。”天行也不勉强,这就和捐骨髓一样,捐的人得诚心愿意才好,不能因为他可以救一个白血病患者就要他无私的去奉献。

“姐姐,谈完了吗?小凯的棒棒糖吃完了。”他对着光秃秃的棒棒糖杆子舔了又舔,一副不舍得扔的表情。

“谈完了,你是不是还想吃糖。”

“嗯!”他乖巧地点头。

“一会儿就吃饭了,先不吃零食了,等吃完再吃,好不好。”

“好!那……我的血有问题吗?”

“没有,好的很。”妖娆走过去牵起他的手,“好了,我们走了。我先带你去你的房间,以后你就在这住下吧。”

他惊呼:“啊,我可以住那么大的房子!?”

“你不愿?”

“愿意,愿意。是不是住了那么大的房子,天天都有肉吃。”

“是,但别光吃肉。也要吃蔬菜。”

他皱巴着小脸,“我讨厌吃蔬菜。”

“那也得吃!你看我天天都会吃一筐。”

“姐姐不会是想说,吃蔬菜会长得漂亮吧?”他抬头,瞅着妖娆那张已取下‘叶娆’面具的脸。

“这你也知道。嗯,不错,吃蔬菜对皮肤好。”

“唔……我觉得那都是骗小孩子的。”他舔完了棒棒糖杆子将它随手一扔,接着看向妖娆微微凸起的肚子,“不过姐姐,你生的女儿肯定漂亮极了。”

“啊?”

“一定漂亮,和你一样。你现在肚子里是不是小妹妹啊。”他谄媚地伸手摸了摸他的肚子。

话题转得太快,妖娆一下没跟上,愣了一会儿道,“男孩!”

“欸?”他一脸扫兴,嘀咕了一句,“难道算错时间了。”

“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我就是觉得是女孩。”

“怎么?你想要我生女孩?”

“是啊,生了女孩可以做我媳妇。你放心,我一定会对她好的。所以你赶快生一个呗。”他期盼地看着她,眼中满目光华。

妖娆又是一愣,怎么就扯到这个事情上去了。刚要回话,后头传来一声喝,“臭小子,竟然敢肖想我们夜家未来的小宗主,胆肥得都可吞日月了啊。不要脸,大大的不要脸。”

欢欢疾步而来,伸手就要拧他的耳朵去。

他灵巧地避过,道:“又不是要你生的,你着什么急呢。你生的我还不要呢。”说完,他嫌弃地挥挥手。

“你说什么!?”欢欢立刻就炸了,“我打不死你!”

“哈哈哈,来追我啊!”他瞬间就跑远了,那速度堪比猎犬。

“臭小子,给我站住!”欢欢拔腿就追。

他一边跑一边回头,吐着大舌头,末了对着妖娆道:“姐姐,就这么说定了啊。哦,不对,是岳母大人,不对不对,应该叫亲切点,丈母娘啊,就这么说定了啊!”

岳母大人!?

丈母娘!?

妖娆愣在了原地,不知道该怎么作答。

**

午饭在偌大的餐厅里用,都是夜家人,小凯也在其中,脑门上起了个大疙瘩,被欢欢打的,他一点没委屈,抓起一根肉骨头啃得贼香。

欢欢侧身对着汇美道:“你有没有觉得这臭小子像条狗。”

汇美瞪眼:“人家只是个孩子,吃饭不优雅也是正常的,你作什么说人家。”

“我就觉得他像条狗,你看……他那两颗虎牙。”

小凯一笑两颗虎牙就特别扎眼,雪白,也尖锐。

“吃你的饭,小心他哭。”

“他才不会哭呢,我刚才揍了他满头包,也没见他哭。整一个没心没肺的东西,就知道吃,就知道啃肉骨头。无肉不欢的主儿。”

说完,小凯已经啃完了一根骨头,油腻腻的手又去捞第二根了,胃口那是相当的好。啃到一半,他突然对着妖娆喊:“丈母娘……”

这一声激起餐桌上一片抽气声,诸位夜家人手里的汤勺拿在手里都颤了。

“咳咳咳……”妖娆尴尬地咳嗽了几声,“小凯,不能这么叫我。”

“欸?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你女儿将来要嫁我的……”他那双神采飞扬的眸子露出了委屈。

“我还没女儿!”

“将来就会有的啊。哦,我知道了……”他啃了口肉骨头,“你们家是不是喜欢入赘,没关系的,我可以的,不介意。”

“不介意你个头啊。”欢欢随手将手里的一块红烧肉扔向他。

他仰头,咔嚓一下神准的接住了,看的所有人皆是一愣,刚才那感觉就像训练有素的狗接飞盘一样。

他咀嚼着,咽下后舔了舔唇角,“这肉炖得有点烂了。我喜欢稍微紧实一些的。”

“我操!”欢欢恨不得冲过去再打他个满头包。

“欢欢,不许说脏话。”妖娆严肃地喝道。

“宗主……”欢欢跺脚,“你看他这么小就会揩油了。揩的还是小宗主的油。”

“我都没女儿呢,哪来的油。坐下,吃你的饭。”

三长老捋了捋自己的胡子,偷觑了一眼小凯,模样尚算平静,可眉毛抖不停啊,“宗主,这孩子……”

“别当真,童言无忌。”妖娆觉得那不过是这孩子喜欢她,套近乎罢了。

“谁说不当真的,这事我可放在心上的。”小凯擦了擦油腻腻的手,小指头指向了天行,“我知道医生哥哥需要我的血做疫苗。”

“噗!”天行喷了口汤,看向妖娆。

妖娆连忙道:“我还没说!”

“不说我也知道啊,我又不是聋子,我耳朵可好了,刚才你们说的话我听到了,只是不发表意见而已。”他翘起二郎腿,双手环胸,“既然有求于我,那你们定要付出代价才行。我别的都不要,就要媳妇。你们给我媳妇,我就给你们血,不然……哼哼,你们砍了我的脑袋放血好了。你们要是干的出来的话。反正我是不乐意了。没有媳妇就没血,你们自己选择吧。”

一群人顿时觉得这孩子很不好搞啊。

小凯挑了挑眉毛,继续道:“我有的是时间。可以等你们答复,记住了,没有媳妇,没有血。好了,我吃饱了,要睡觉了。”他擦擦嘴,打了个大哈气,“我还是小孩子,午睡是很重要的,不要吵我哦。”

他径自跳下了椅子,神气活现地去自己的房间了。

妖娆咋舌道:“我一直以为我生的那两个小子已经是极品了,原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

“宗主,他就是欠揍。”欢欢挥舞着拳头道。

天行道:“呃……我倒是觉得他挺会算计的。”

做未来夜家宗主的夫婿,可比寄人篱下的养在夜家强多了。

“哈哈……”妖娆搔了搔脑袋,“他还是孩子,过几天说不定就忘了。好了,都吃饭吧。血的事过几天再说吧。”

众人默默动筷,不过脸上的表情就非常精彩了,不由都往妖娆的肚子看。

这要是个女孩,为了夜之区,说不定真就给卖了啊。

三长老果断摇头,这可不行,夜家未来的宗主怎么可嫁给这么个……油腻滑头还像狗的小子。

**

小凯睡醒后便到处晃悠,午饭说的用媳妇换血的事已在夜家人圈里传开了,见到这小子出来了,夜家人都有给他套上麻袋拖出去狠揍一顿的冲动,但人家毕竟是七八岁的小孩子,不好欺负,只好拿眼睛往死里瞪。

小凯对于大家的注目礼,十分淡定,有空还会嬉皮笑脸地招招手,气得一群夜家人直咬牙。

城堡很大,但他感兴趣的地方不是很多,逛了一圈就去找妖娆了。

“丈母娘,女婿我可以进来吗?”他敲了敲卧室的门。

房里的妖娆听到这个,额头渗出豆大的汗,这孩子叫丈母娘越叫越顺溜了。

“进来吧,不过轻点。”

夜辰还没醒,不过快醒了。

小凯屁颠屁颠地走了进去,进屋就打了个喷嚏,捏起鼻子道:“哇,好大的药味,这是药房吗?”

“有病人在。你过来,别在门口呆了,把门关上。”

“哦!”小凯关了门,走了过来,看到沉睡的夜辰,见妖娆那么温柔地照顾他,心里就知道这是谁了。

“丈母娘,这是岳父大人?”

“……”妖娆差点从椅子上跌下去。

“如果是岳父大人的话,我还是走好了。”

“嗯?为什么?”

“因为岳父一般都会看女婿不顺眼,我一定会挨揍的。我不要!听说岳父打人可疼了。”

妖娆啼笑皆非,“你这都是哪学来的?”

“我家就是啊。我父……呃咳咳,父亲年轻的时候被岳父……不对,是岳父的岳父,也就是我曾外祖父打得可惨了,一路追,一路打……动静可大了,差点就打死了。”

他似是感同身受地哆嗦了一下,离床铺远远的。

这时,夜辰醒了,缓缓睁开眼。

小凯道:“哎呀,岳父醒了呢。”

这声岳父让夜辰狠狠打了个冷颤,心也跟着莫名地抽痛起来。

------题外话------

猜到小凯是谁了吗?

哈哈哈哈……

对,这是来救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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