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以恒这个任务,持续了两年,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次的任务时间竟然这么长。
期间很多次,他都在想时瑶。
想着什么时候回去。
想着怎么公开两人的关系。
甚至还想到了,他们的关系,一定会震惊到很多人。
想到这里,他的心情似乎又好上了一些。
他就是怀着这样的想法,度过孤独的两年时间的。
可是等到他回来的时候,得到了却是那样的消息,迟以恒根本难以接受。
……
但时间都过去这么久了,时瑶也不是当初的时瑶了。
迟以恒自然也不是当初的迟以恒了。
现在的迟以恒,多了很多人气,也多了对时瑶,矢志不渝的爱。
想到曾经,两人忍不住相视一笑。
时瑶说道:“我那时候就想着,要是能把你追到手,那一定十分光荣!”
“追到了,你觉得光荣吗?”
“幸好追到了。”时瑶说道,“不然我现在说不定还在临城呢……过着什么样的生活都很难说。”
迟以恒却说道:“时瑶就是时瑶,就算没有我,你也会自己回来了,也会自己想起一切。”
他只是,加速了这个过程罢了。
时瑶轻笑一声,倒是没有多说什么。
“可以见到爸妈和时临了,我真开心。”时瑶露出了孩子气的笑容。
迟以恒最迷恋的,其实还是她这个纯真的模样。
摸了摸时瑶的脸,“会回来的,你的一切,都会回来的。”
当然,都会回来的。
时瑶内心燃烧着熊熊大火,那火光,终会吞噬一切的。
时瑶相信自己,也知道,属于自己的一切,她都会拿回来的。
鸠占鹊巢,永远不得长久。
凤凰山庄,就是第一步。
两人依偎着再说了一些话,各自休息去了、
这个夜晚很长,又很短。
等待的时间总是比较漫长的。
第二天晚上,时敬之、温宜和时临风尘仆仆地回来了。
虽然坐的是迟家的专机。
但怎么说吧,其实就跟时瑶猜测的一样。
他们养伤都养到了现在,还没有好全。
时敬之伤的是腿,现在还不能行走,坐在轮椅上。
温宜是伤到了心肺,一直好不全,全靠药支撑着。
四人八目相对瞬间,泪眼汪汪。
“爸,妈——”时瑶叫出声的瞬间,泪水就涌了出现。
她向来不是个情绪化的人。
但是在看到父母的一瞬间,关于父母的记忆一下子涌入了她的脑海。
父母对她的关心和爱。
在她成长的每一个阶段,他们对自己的精心呵护。
父亲说她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小棉袄,对她可好了。
比对时临好多了。
母亲也是,对她极尽宠爱。
只要是她喜欢的,第二天就能送到家门口。
夫妻俩是真的将时瑶宠成了掌上明珠、
也宠出了她张扬明媚的性格。
时瑶忍不住了,冲上前扑进了温宜的怀里。
“乖,乖——”温宜的声音也哽咽了,眼眶瞬间就热了起来。
女人哪里受得住这样的时候呢?
尤其眼前的乖女儿,将近三年没有见到了。
温宜每天都在操心她,是不是还好,又在哪里。
两年前,自己身体能受得住的时候,她就让时临去找了。
可是这孩子,担心他们两个,也不肯走远。
如今终于能见到自己的女儿了,这让温宜怎么能不欣喜若狂呢。
一边时敬之和时临站着,表情也有些控制不住了。
眼眶滚烫,要不是男人的身份顶在那里,恐怕他们也早就抱着人痛哭了。
时瑶扑进温宜的怀里大哭了一场,丝毫没有顾忌这还是人来人往的机场,也没有管有没有人冲他们投来什么异样的目光。
三年了。
三年没有跟自己的妈妈拥抱了,而且再见面的时候,看着她的身体,就不是很好,这让时瑶怎么能忍受得住呢?
温宜也是,拍了时瑶的背好久了,但是泪水也是哗哗的,根本停不下来。
最后还是时敬之开口了,“行了,先回去吧,啊,先回去。”
他还坐着轮椅,说出来的话也有些哽咽。
时瑶吸了吸鼻子,一下子又扑到时敬之的怀里。
“爸——”她叫了一声。
“哎,哎。”时敬之连连点头,若不是极力控制着自己的表情,恐怕也早就喜极而泣了。
女儿这么大了,时敬之也忘记了多少年没有抱过她了。
尤其得上一次抱的时候,她好像还是个软团子。
后面慢慢长大了,也不要人抱了。
独立自强,都是他喜欢的,虽然亲近,但是肯定没有此刻这么亲近。
迟以恒这时候才上前几步,拉着时瑶起身,安抚道:“先回去,先回家去。”
“嗯。”时瑶哽咽着回答。
迟以恒看向时敬之和温宜,一时间都不知道喊什么才好。
时敬之也看着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有时临,喊了一句,“小叔,我们先去哪里。”
才将所有人的思绪都唤了回来。
啊对,小叔,时临也跟着他们喊迟以恒小叔来着。
虽然迟以恒的年纪大时瑶不了多少,但是他的辈分却是实打实的。
迟以恒这才说道:“先回我那儿去。”
他看着时敬之和温宜,“时大哥,嫂子,等回去了,我再给你们安排医生。”
温宜是从时临那里知道他和时瑶在谈恋爱的,刚开始也有些难以接受。
毕竟对于他们来说,迟以恒是他们弟弟辈的人物啊,怎么能跟自己的女儿恋爱呢?
但是思考多了,温宜又觉得,这海城,除了迟以恒,好像也没人配得上自己的女儿了。
当初还想过迟望之的。
毕竟自己和闻清就是至交好友。
虽然不至于指腹为婚,但是还是希望两家人的友谊能够延续下去。
可时瑶和迟望之,两人就是好兄弟,丝毫没有擦出任何的火花来。
温宜虽然有些失望,但也不至于去两个孩子面前说什么,有些事情,就是缘分吧。
温宜一直觉得,自家女儿就配得上最好的。
现在一看迟以恒,倒是觉得,望之差的太远了。
所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大约就是这个道理。
温宜想明白以后,就觉得迟以恒合适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