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杀了这几个畜牲并不能保证她爹爹的安危,因为敌军的凶猛,也因为这些纨绔之言到底是扰乱了军心。
大部分人在见识到敌军的厉害之后,便开始分散开了,让镇国侯形单影只。
镇国侯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虽骁勇,可好虎架不住群狼,敌军在感知到我军士气低落后,便是想到了“擒贼擒王”这个道理。
知只要我军群龙无首,就会溃不成军,就能一举攻下数城。
于是,在敌军的扎堆攻击下,镇国侯很快便是力不从心。
他心里焦急的很,他对她有过承诺,若有危难他定护在她爹爹身前。
若他没能做到,若她的爹爹真有了个万一,那他就算活着回去了又有何颜面面对她?
于是,他不顾一切的扑了过去。
曾经他只是一个别人眼中的野狗,他只是一个乞丐,只是一个伙计……
他不会骑马,他不会功夫,可他却硬是靠着自己的蛮劲儿靠着自己的信念冲了过去。
短刀被打飞,他就赤手空拳的与人搏斗,谁的利刃要是想刺她爹爹他就用手去接用身体去挡。
只要他活着,他就定是不能让她的爹爹死在他面前。
他的执着他的英勇让大军燃起了斗志,分散的士兵集结在了一起,各个怒吼着杀敌。
这是到达战场以来第一次士气高涨,是第一次无所畏惧的冲锋,也迎来了第一次胜仗。
“小兄弟,你以后会是个将军。”她爹爹拍着他的肩膀感慨:“行军多年,像你这样勇敢的真是少见,也多亏了你的勇敢……咱们往后定都是胜仗了。”
他微微偏头,没有搭话。
勇敢吗?他不勇敢!
他其实胆怯的很,他是怕看见她难过才这样的,别人都觉得他不怕,其实想到她会流泪,他心里怕极了。
镇国侯见他不搭话,便是轻笑一声:“不会功夫不会骑马,硬是因为你的勇敢而提拔你,怕是会有很多人不服,所以……”
镇国侯掏出一个玉佩放在他的手上:“这仗可有的打呢,你也赶快成长起来把,你现在脸全是血污我看不清长什么样,他日你历练好了,就拿此物来找我,到时候你所有的功劳我都会给到你身上的。”
他看着玉佩失神片刻,嘴角微勾。
什么功劳他都不稀罕,他想,若是他将此物递捧到他的面前,说他做到了承诺她的事情,她会不会深深的看着他?
会不会从此记住他?会不会日后再见能认出他?
因此,他擦掉脸上的血污,小心翼翼的将玉佩收好,他没有把他还给镇国侯的心思,就也不想被镇国侯认出。
真如镇国侯所言,这仗一打就打了很久,就算敌军明显敌不过却也是缠的很紧。
因此,不知归期。
他因为太久没见到她,没有她的消息而觉得生活无望,他的心日渐消沉,只能摸着她赠他的帕子来慰藉自己。
“哈哈哈哈,真不愧是我的宝贝闺女,我是真没白疼啊……家书!都说家书抵万金可真是不假!”
镇国侯的话让他心中快要熄灭的火苗瞬间燃起,并且成了熊熊烈火。
他抻着脖子看了过去,望眼欲穿的样子瞬间引起了镇国侯的注意。
“认字?”镇国侯问。
他愣了一下,摇了摇头:“不!”
镇国侯虽然没有将他认出,不知玉佩是送给了他,但接连几次的迎敌中他还是被注意到了。
因此,就有了几分熟悉。
镇国侯见他仍旧死死的盯着信,便是哼笑一声:“不认字就不会有家书,因为你家人知你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