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五点十三分,坐落于南泥湾中部的一个小镇的居民迎来了带着湿润的露水的、新一天的阳光。
这个小镇官方的名字叫做艾丽西亚,据说是为了纪念一位曾经出生在这里的国王的宠妃,它同样是伟大而神圣的海波里恩帝国的一部分。不过,事实上,没有人能够证明这里真的有过一位名为艾丽西亚的王妃,同时,这个小镇的规模和发达程度,都让人觉得没有必要去记它的名字。
和南泥湾所有的小镇一样,艾丽西亚的居民以农业为生,信奉着农业女神德墨忒尔,过着朝五晚九的农耕生活。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罗格朗一家在其他居民眼中,属于时髦的少数“城里人”,不仅仅因为他们竟然不是每天耕地,而是经营着小镇上唯一的一家面包店,而且因为罗格朗先生每年都会有几个月因为“做生意”的关系离开南泥湾,前往这里大多数居民一辈子都没有见识过的王国之心地区,听说他还去过遥不可及的王都。
当然,罗格朗先生做得生意到底是不是他家的面包,这就不得而知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高贵的罗格朗一家和这个朴素平凡的小镇格格不入,他们总有一天会离开这里、离开偏僻贫穷的南泥湾,到“大城市”去发展。
不止是艾丽西亚的居民这么想,罗格朗一家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不过,此时此刻,被艾丽西亚居民当做是“贵妇人典范”的罗格朗太太正心神不宁。她不停地穿梭于自家房子的楼上楼下,有时候刚刚跑过来就又折回去,仿佛一只迷了路的鸽子。
罗格朗太太的心中交替着喜悦和烦躁两种感情,她自己也说不清哪一种更强烈一点。而造成她混乱的事她却没有任何人可以倾诉——她的丈夫还远在王国之心,周围的这群乡下人则根本不关心事实,在这个远僻的艾丽西亚,没有人知道即将到来的九月份意味着什么!
德墨忒……不,雅典娜啊!这可是王国之心的各个勇者学校招生的日子!(罗格朗太太努力让自己的信仰区分于艾丽西亚的其他居民,因此两个月前决定信仰智慧女神雅典娜。)
马丁这个笨孩子已经指望不上了,但菲莉亚今年才刚满九岁,她还来得及!只要菲莉亚能顺利考上勇者学校——最好是王城的学校,毕业以后再加入一个体面的勇者团队——最好是皇家护卫队,她就能在寸土寸金的王城里定居下来,然后……当然了,菲莉亚可以将他们一家都接去王城,他们就能彻底离开艾丽西亚这个该死的泥潭,成为体面的王城居民了。
罗格朗太太畅想着美好的未来,不禁激动地握紧了双手,但同时她又忍不住去想糟糕的情况。马丁连续三年都没有考上,终于错过了勇者学校的招生年龄,要是菲莉亚也……
想着想着,罗格朗太太绞紧手指,在心里安慰自己道:不会的不会的,菲莉亚可比马丁要强的多,她可是三四岁时就能将比自己高大的哥哥打败了不是吗?菲莉亚的话,一定可以顺利入学的……
“罗格朗夫人,有您的信!”
门口传来的信差的声音打断了罗格朗太太的思绪,她整了整裙子,重新摆出平时那傲慢的样子——这里的邮递员只会用吼的,从来不按门铃,就是因为这样她才讨厌这群小地方的乡下人,没有一点教养……
“哎呀,这不是罗格朗太太吗?”
罗格朗太太刚签收完信,就被谁叫住了。听到这个有些腻人的声音,罗格朗夫人先恶心了一下,这才皮笑肉不笑地扭过脸去。
“波士太太,上午好。”
“上午好呀,你丈夫又来信了吗?怎么,是不是也是关于去王国之心上学的事?哎呀,不瞒你说,我家亲爱的昨天也送信来了,入学的事已经弄妥了。你家怎么样?到时候一起去的话,咱们家的孩子还能结个伴呀。”
听到“我家亲爱的”这几个词,罗格朗太太忍不住又在心里吐了吐,波士太太也是快要四十的人,还故意弄出那种撒娇似的声音、用这么恶心的称呼!真是不要脸!
她暗恨自己之前怎么那么守不住嘴,竟然一不小心将准备送菲莉亚送去王国之心上学的事炫耀给了波士太太,这下好了,他们家也准备效仿。而且,波士先生还故意快马加鞭地赶去王国之心,硬是比罗格朗先生的来信早了一天!
看着波士太太脸上得意的笑容,罗格朗太太就恨不得在她脸上打上两把。
他们虽然是邻居,可明明波士家只不过是卖洋装的,还是那种乡下人审美的、落伍的洋装,波士太太居然敢露出一副和她平起平坐的样子!更可气的是,艾丽西亚的人根本没有品位,当地的居民竟分不出波士家卖的洋装和罗格朗先生从王城带来的服装有什么区别,还将它们相提并论!
总之,罗格朗太太看不顺眼波士太太,她从鼻子里发出一声轻轻地冷哼,道:“我是无所谓。不过,我家可不会雇回来的马车的。”
“放心吧!我家亲爱的说没问题,我家的两个孩子就肯定能上学的。”波士太太娇笑道,很是自信的样子,“倒是你呀,你家的马丁好像已经错过年纪了吧?”
被戳中痛点,罗格朗太太脸色一变,脑中急转,想要再说点什么刺回去,可谁知波士太太却不给她反击的机会,又接着说:“天呐,太阳怎么已经这么晒了,我可要回屋子里去了。昨天我家亲爱的寄来的礼物还没有全拆完呢,下次再聊呀。”
说完,波士太太就开心地缩回屋子里去了,只留下罗格朗太太还在原地一口气闷在胸口下不去。
刚才那个老女人分明往她拿着信的手上得意地瞧了一眼!她是在嘲讽自己没收到丈夫的礼物!
罗格朗太太真想追过去,揪着波士太太的耳朵吼:我丈夫的礼物都是每年雪冬节的时候和人一起回来的!和你丈夫那种七八年出不了一次镇的家伙可不一样!
罗格朗太太越想越气,于是她在进屋时重重地甩上了门。
这一次事件的中心人物,这一家的小女儿——菲莉亚·罗格朗——就是这个时候,牵着哥哥马丁的手,揉着眼睛从楼上走下来的。
她还是个九岁的小女孩,站在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十二岁的哥哥身边就像鹌鹑那么大,于是马丁只好微微弯着腰牵她。她有一头深棕色的带着波浪的软软的头发,顺着脖子垂到肩膀的位置,她还有一双圆圆的浅棕色眼睛,此时因为尚未睡醒而有些朦胧。
至于马丁,他的发色和发质都和妹妹一模一样,只不过剪短到耳侧,他的眼睛颜色更浅,几乎可以被称为是金色的,这看起来有点怪异,不过,他嘴角温柔的微笑化解了这份怪异。马丁的身体直长,没有多少肌肉,带着刚刚进入发育期的少年人的瘦削。
此刻,这对兄妹并不知道自己下来的不是时候。
他们的母亲正看他们十分碍眼,不止是马丁不够强壮的身体,还有菲莉亚毫无紧张感的懒散。她必须要骂他们一顿才能稍微舒气,而且这一顿大概需要一两个小时。
……
于此同时,在南泥湾的相反方向的大陆,同样也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只不过,是夹着雪的阳光明媚。
这一片位于北方极寒地区的土地,是魔族的领地。这里常年被冰雪覆盖,一年差不多有十一个月都在飘雪中度过,同时每年最冷的三个月里太阳不会升起,整个国家都被日夜不分的黑暗所覆盖。
因此,魔族称自己的国家为艾斯,并认为只要是结冰的地方就是自己故乡的国土。
长期以来,艾斯都和以光明之神命名的、以人族为主要居民的海波里恩帝国保持着不可调和的敌对关系。在精灵臣服于帝国、矮人巨人几乎被灭族、半神族集体消失不见的情况下,魔族统领的艾斯是大陆上最后一片未被帝国的铁蹄征服的净土。
魔族以魔角代替王冠作为国王的统治标志,实行世袭君主制。全国共有十三个主要地区,由不同的魔族贵族进行管辖。魔王居住在艾斯地区最北端、极夜时间最长的艾斯王都冰城,那里有魔族们为了国王而建造的巨大城堡。魔王是整个国家最严肃、不可侵犯的象征和标志,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所有魔族都必须无条件服从于他。
而此时,整个艾斯最神圣的国王正在做一件能决定魔族之国未来几十年能否繁荣发展的极其重要的大事。
他在教育他的独子,也是魔族唯一的王子——欧文·黑迪斯。
是的,身份很不寻常的魔族王子却有一个很普通的名字。据说,当年魔王陛下其实很想给儿子起一个很长很酷炫的名字,但是魔后在翻遍了宫中所有魔法典籍以后得出了“名字简单比较好养活,将来成名了比较容易被记住”的结论。魔王陛下最初并不同意,但最后魔后举出了“大家都能记住魔法创始人是杰克·格林,却永远记不住他重要的矮人搭档普林西塔克斯西德尼格兰利亚尼·杰罗德尼亚费伦艾登林·吉罗德希卡尼费凡斯派瑟·特拉姆……”这个血淋淋的例子,最终魔王妥协了。
矮人起名字的方式真是个永恒的悲剧。
……扯远了。
总之,此时头顶一对黑色大魔角的魔王陛下正极其威严地教育九岁的小王子,只听他语重心长地道:“儿砸,你年纪还这么小,没有必要那么拼。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法师,人族几百年内还不敢来侵略我们的。等继承我的王位之后,你大可以肆无忌惮地混个一两百年日子……爸爸只希望你能快快乐乐地过普通人的生活,娶十七八个王妃,生五六十个孩子……你真的没必要去海波里恩刺探敌情,混在人类里上什么学啊……”
魔王想了想,觉得这样还不够有威慑力,于是立刻把脸一板,严厉地补充道:“你再不好好待家里混日子,整天说要去上学的话,信不信爸爸揍你啊!”
欧文淡淡地看了他爸一眼,不忍直视状移开了视线。
爹啊,你觉不觉得这话不要抱着我的大腿说会更有说服力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