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她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当中,一直就没有充当过讨喜的角色。
既然我是一个累赘,为什么要生下我?
我当然恨她,或许没有她的存在,我在那个偏僻的山村里长大,生活或许是另外一番样子。
可惜的是,她没有给我恨她的机会,就麻利地滚去了另一个世界。
她再一次出现在我生命当中的时候,已经病入了膏肓,尽管这样,她还要在我的生命当中留下了道不可愈合的一道疤。
我生命当中的第二个重要的女人。
小倩,我应该恨她吗?
当然,我恨她,当我看到她和那个比她父亲还要老的男人,亲密无间的时候,我恨不得立马掐了她的脖子,让她去另一个世界见一见金凤。
老天爷到底看不过眼,这个女人是得到钱了,但她没有得到健康。
也不晓得是金凤将那个病传给了老男人,还是老男人将病传给了金凤。
反正,最后,老男人将病传给了小倩。
我和小倩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满脸憔悴,说她后悔了。
我在心里冷笑,后悔?拜金女人怎么会有后悔的时候。
衣服兜里的那根鞋带已经被我给捏出水来了。
是她约我见面的,本来我不想对她怎么样的,到底是我曾经爱过的女人。
但她偏偏是天堂有路不去走,地狱无门却偏闯。
去见她之前,我心理矛盾了又矛盾,纠结了又纠结。
最后恨意占据了上风。
但那天我没有动手,因为在我动手之前,她说她活不久了,她得了难以启齿的不治之症。
那个老男人先于她去了另一个世界,留给她的财富,一辈子都花不完。
小品里说过,人不能把钱看的太重了,钱乃身外之物,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你知道是什么吗?人死了,钱没花掉!
她说,医生说的,她最多还有几年的活头。
她拿出一张卡放在我的面前,说她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那卡里的钱够我花一辈子了。
我起身来,将那根鞋带扔进了垃圾桶。
我说:“别他妈的侮辱我,你觉得我会花你的脏钱吗?”
说出这一句话之后,郁结了好久的心终于顺畅多了。
那一座城市里再也没有我留恋的东西了。
我辞了职,开始到处流浪。
一路上,我开始写网文,这是我一直热爱的东西。
半年前来到了海阳市,住进了民宿村那家叫听海居的客栈。
之所以选择那里,是因为那里安静,我不喜欢被人打扰。
小时候,我喜欢看柯南。
所以一开始写网文就选择了侦探文。
对于一个学建筑的人来说,写小说吃力了一点,尤其是写侦探文。
开始写的时候,我就意识到,热爱文学是一回事,能不能写又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我写的上不得台面。
是热爱支撑着我一直写下去的动力。
至于为什么会选择杀人,是七年前发生在连城的连环杀人案给了我灵感。
在写小说之前,我还是下了一些工夫,搜集了一些中外典型的案例。
其中就有七年前在连城发生的连环杀人案件。
我在皇峻KTV和大学同学喝酒的时候,遇见了文燕。
KTV昏暗的灯光下,醉意朦胧之间,文燕一张脸慢慢地和脑海中金凤年青时候的那张脸重叠了起来。
一股恨意没来由地直冲脑门,我花了五百块钱买了她一个晚上。
在酒店里,我第一次尝到了风尘女的味道,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味道。
这个婆娘,那方面的工夫简直不摆了,我就跟走火入了魔似的,欲罢不能。
遇到卡文的时候,我喜欢到处走一走,放松一下心情。
从民宿村走出去,然后进入青水村,虎头山风景不错,从青水村正好可以爬上虎头山。
虎头山能逛的地儿都逛了一个遍,包括那个闲置的板房,那一套漂亮的院子。
我给了看门的大爷一千块钱,他就让我住进了二楼的那一间房。
大爷眼神不好使,耳朵也不灵光。
我让文燕以我女朋友的身份住在哪里,但她并不太安分,在上面呆了两天晚上之后,就吵着要下山。
所以我给她下了药,大部分时间都昏睡在那里。
文燕是第一个被我控制的姑娘,但我为什么最后才对她动手,是因为我后来找到的姑娘,那方面的工夫都不如她。
她身上有一种我贪恋的味道。
直到阿丁的出现才取代了她的位置。
有一次,我下的药分量可能不太足,文燕差点就跑了。所以,我给了她一些教训,让她亲眼目睹我将许兰给肢解了。
那一天晚上,文燕吓得当场就晕了过去。
看着她害怕的样子,我特别高兴。这些戏子,她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只是在纠正错误而已。
对文燕动手的那天晚上,她苦苦哀求我,让我给她一条生路,那怕是终身囚禁她也愿意。
说实话,我差点就听了她的。
在她那一张脸最后幻化成金凤的模样之时,我完全无法控制我自己,电锯的声音拉响了号角的时候,她的生命也就应当走到尽头。
我之所以没有迟迟没有对阿丁动手,是因为她是一个聪明且洒脱的姑娘。
她虽然也身处在风尘中,但身上似乎少了一些风尘味,多了一些随性和洒脱的气质。
说白了,她的外形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与金凤相像,但她区别于金凤和小倩的是,她不拜金,不会为了金钱和享受出卖灵魂。
阿丁暂时不能死,但总得要有人来代替她死吧。
我混迹于各大娱乐场所,在那些场所,出卖灵魂的女人多如牛毛。
但真正要与金凤,小倩相像的女人却难找。
我开始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
听海居吧台服务员小赵就落入了我的视线,对于她,我有点饥不择食。
与金凤相比,她不是风尘女,长相也过于平凡。她之所以成为了我的目标,是因为,她拜金,从骨子里透出拜金的味道,浓烈得让人发憷。
最后,说一说那枚绿宝石戒指。
我用了半年的工资给小倩买了一枚绿宝石戒指,在她选择离开我与那个老男人在一起的时候。
她将那枚戒指还给了我,她还我戒指的时候,我看见她手上戴了一只硕大的红宝石戒指。
与我那一枚小小的绿宝石戒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枚绿宝石戒指颇具有讽刺意味,当初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这枚绿意盎然的宝石,一开始就注定了我被绿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