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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人家公交车没有报站名,才造成他的过站。

明明是自己的错。

再说了,就是坐过站,一个大老爷们下去,再走回去就是。

实在不济,再坐回去一站就是。

至于那么大喊大叫吗?

最后引起祸端,把整车人都送进地府,一个都没有跑。

余颖在回想原主这时候在做什么?

胆小的她是硬撑着坐着,还紧紧抱着怀里的包包,看着这一幕吓得根本就没有敢动一下。

在原主看来,这种醉酒的人根本就不讲理,一言不合就动手,根本就不分男女。

她自然是离得远远的,自始至终就没有敢往前。

只是在临死时,她后悔了。

那时候应该往前制止的,有时候越是怕事,越是出事。

最终活生生地溺死。

就在此刻,余颖听到有人在小声嘀咕着,“神经病,早干什么去了?到现在才想起来下车。”

啪的一声,另外一人碰了说话之人一下。

一人很冷漠地低声说:“别说了,这不是咱们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是。”

“嘘!理智!”

这几个字一出口,就让说话的闭嘴。

而司机已经说:“对不起,汽车离开站台,就不允许打开车门,请乘客您下一站下吧。”

“什么?你这是什么态度?把门打开,我要下去。”

说话时,醉汉踹了一下车门。

这门当然踹不开的。

反而因为反作用力,把他的脚踹痛。

“哎呦!”他痛呼一声。

最前面的司机当然没有停车,更加没有开门的迹象。

在行驶时开门,一个不好,那是在要人命。

他当然不能这样做。

那个像是醉猫的男人打了个酒嗝,因为脚痛的关系没有再踢门。

他摇摇头,等着脚不怎么痛之后,就有些摇摇晃晃地离开车门,朝着前面走去。

这时候,汽车已经到了下一站的附近,喇叭里传来站名,于是有人准备下车。

这让醉汉停了一下,他摇摇脑袋。

看着有些重影,他的嘴巴嘟囔着:“不要动啊!老是动个不停,喂!怎么会有那么多个你?”

他指向下车的乘客。

那个乘客板着一张脸,在黑暗里看着醉汉,就是有些醉意的人,也感觉到了不善。

他有些讪讪地收回自己的手。

为了免掉尴尬,他赶紧闪开,脚步有些踉跄,就一屁股坐在一张椅子上。

而汽车已经到站,有乘客下车。

等到司机再一次关门,那个醉汉还没有下车,甚至司机还特意在追问了一番:有没有下车的?

没有人回答。

司机只能是关门,开车上路。

刚刚打完酒嗝的醉汉,根本就无意下车。

此刻他就想着去问问那个司机,为什么刚才不停车开门?

“有病啊,怎么不下车?”旦旦再一次嘀咕着。

余颖看着这一幕,感觉此刻的车子离着出事的地方更加近。

等到车子离开站台,醉汉竟然又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朝着司机的方向很坚决地走过去。

说好的理智呐?

这让余颖有些无奈。

不过她转念一想,醉鬼哪里来的理智?

有的是发酒疯。

“啧啧啧,还真的是坚定。”旦旦嘀咕着。

“可惜,坚持的地方不对。”小小鱼说。

就见醉汉朝着司机走过去,嘴巴里嚷嚷着,“你这个龟儿子,刚才为什么不停车?”

司机并没有说话,他看着前方。

跑过不少线路的他,很明白像这种醉汉最好不搭理,越是搭理,越是上劲。

他也是老司机,干过好几年,当然不会和一个醉汉计较。

而整个公交车上,除了醉汉的嚎叫声,其他人都是安静如鸡。

他们大都是晚归的人。

为了菲薄的薪水劳作了一天,实在是没有什么力气再去管其他人。

但余颖知道,其他人的沉默,最终让大家一个都没有逃掉,葬身在水里。

在最后的时刻,每一个人都在失声尖叫,却无路可逃。

车身下坠的速度,因为地心引力问题,加快着下坠的速度。

除了毫无作用的尖叫,他们已经无力做什么。

而后,车身砸进冰冷的水里,车窗上的玻璃碎了,他们一个个淹死在河里。

余颖摇摇头,把原主最后心里的绝望摔到一遍去。

她静静看着事态的发展,整个公交车上只有两个人的声音,忽高忽低。

其他人只有静默。

就这样,醉汉就一直缠着司机就是不死心。

司机只能是抽空解释一下,“对不起,先生,这是公交公司的规定,公交车在离开站台后,就不能再停车开门,除非到了下一站。”

“你个龟儿子。”

醉汉根本就不听解释,一直是骂个不停。

余颖真的是不理解,这种喜欢diss司机的人。

难道一个个都是超人,不怕把司机气坏了,然后大家一起完蛋?

这中间又过了一站。

因为时间的原因,只见下的,不见上的。

汽车里的乘客更加减少。

而他早已经忘记,他多坐好几站路,早该下车。

司机一再道歉,也是无济于事。

这时候,公交车已经朝着夜色深处驶去。

如果挨着司机的话,应该看见他的手在使劲,手筋绷起,公交车在不自觉地加速。

但他还是忍着,因为这是他的乘客。

公司的要求就是,员工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他这人一向是能忍则忍,不能忍也要忍。

谁让他从事这一行?

他只能是在心里,给自己做心理见识:不要和傻瓜一般见识。

而余颖已经不再坐着,她站起来看向远方,远远望去,那里是波光闪闪,连空气中的湿润度也在增加。

那是一条大江。

这辆公交车就是要穿行过一座拦江大桥,然后到达彼岸。

而原主所坐的这一辆车,最终没有到达彼岸。

就是因为过桥时,车上的乘客很不老实,下手抢方向盘,在抢夺方向盘的过程中,司机和乘客扭打起来,最终让车子脱离正常的道路。

飞速行驶的公交车在失控后,撞破大桥的栏杆。

就这样,整个汽车就掉下河去,车子里的所有人一个都没有跑掉,统统死在冰冷的水里。

而这时候,汽车已经按着原来的轨迹,上了大桥。

已经缠着司机不少时间的醉汉,非但没有解气,甚至气更加大。

要知道原本就他喝多了酒,站立起来自然是有些不稳,有着座位不坐,在站着时,难免有些磕磕碰碰的。

他因此大怒,就上手去撕扯司机的衣服,甚至打算去抢方向盘。

余颖一看,就赶紧上前,叫着:“你做什么?是不是想让大家都跟着去死?”

“你个小娘们。”醉汉回过头来狞笑着。

车上的人,大都是瞪大眼睛。

像他们从小就把理智两个字刻在心里,很少管闲事。

今天冒出来一个女的,这样大呼小叫的,一点也不理智。

看吧!

一会那个男人就会找事。

正如别人想的,醉汉正是想要找事,他一心想要发泄心里的苦闷,想要出口气。

看到余颖站出来,就想着教训一下这个多管闲事的女人。

在路灯投射下来的灯光里,他看得出来那个女人身段很苗条。

听声音也是年轻的。

于是那一种欲望冒出来,他心里猛地有些暴虐之气生出来,这个小美人是司机的什么人?

还准备讲理?

“美人,让哥哥怜惜一下。”醉汉说。

同时,他身体的某个部位鼓起来。

“你这个醉鬼,不知道从哪里喝的猫尿,就一个劲的哔哔个没完。”

听了这话,醉汉感觉自己受到侮辱,于是心里那个火苗一下子冒出头来。

“小娘们,找死,让大爷好好调教一下。”

醉汉挥舞着拳头就冲过来。

就在这时候,车厢的灯一下子亮起来,余颖倒是明白应该是司机生怕她吃亏。

司机叫喊了一声:“这车上就没有爷们吗?”

他一直对自己说:一定要忍着,毕竟在公司里工作的同事们,都说曾经遭遇到那种不文明、不礼貌的人。

虽然比例比较低,但挡不住人口基数大。

那种傻瓜真心会时不时地冒出来。

今天他想着只要安安稳稳过去,那么回家后,会有家人的安慰。

想不到这个人,竟然是没完没了。

就在刚才,他的怒气值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

他差点把方向盘一扔,打算揍一顿那个傻瓜时,终于有乘客站出来。

其实就在刚才,除了怒气外,他的心里是无比的悲凉,竟然没有一个乘客出来说句话。

为什么?

理智告诉他,一般人都不愿意招惹醉汉,毕竟他喝醉了。

就是和他讲道理也没有用,甚至反而会惹祸上身。

作为一个合格的城市居民,他们已经习惯了冷眼旁观,他们都是理智在线。

但情感上,司机还是无法接受这种冷漠。

直到刚才那一刻,他听到一个声音,那个声音还是女声。

即使只是一个人,也让他感觉到了一种安慰,自己的付出并没有白费。

等到他发现,醉汉被那个站出来的身影吸引住,司机实在是忍不住,现在怎么走到这一步,为什么男人不站出来?

为什么?

现在的人们是不是太过在意理智?

女人们胆小也是算了,为什么男人们只要理智,而不要血性?

于是,他喊了一嗓子。

同时打定主意,要好好教训一下那个醉汉。

他此刻想要停车。

而醉汉已经杀到,余颖说:“我已经忍了你好久,到站不下,过了站非要下,给脸不要脸。”

在说话时,她已经闪过醉汉的拳头。

然后一个小擒拿,就把醉汉的胳臂抓住,然后一拧。

醉汉还搞不清是怎么一回事,他的的胳臂都被拧脱臼,痛得那个大汉直接就痛哭流涕起来。

“司机师傅,你应该报警!这种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要是他这样下去,一个不好公交车就会出事,说不定大家会去水晶宫转一趟,然后变成水鬼。”余颖说。

说话期间,她狠狠踹了痛哭中的醉汉一脚。

恶心得不行,竟然还打上她的主意!

要不是为了不和原主得性格差得太多,引入怀疑。

余颖很想踹他不可描述的部分,让他成为一个少见的太监。

汽车已经停靠在一边,司机伸出头来看看。

而车上的乘客有些吃惊,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命运被导正。

有些人是感激余颖的,看着那个嗷嗷惨叫的醉汉。

很想打一顿。

也有人根本不在意,他们只想着赶紧回家,然后美美睡上一觉,工作了一天太累了,极度需要休息。

最终在余颖的坚持下,司机选择了报警,那个醉汉被警车带走。

作为证人加当事人,她答应第二天去警局做笔录。

其他人大都是没有吱声,余颖也没有作声,毕竟着车上的人不乏那种根本无力帮忙的人。

当然,更多是一个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就连出警的人,一个个也是没有太多的表情,余颖感觉面瘫太多。

事实上,她已经发现这个世界最不缺就是面瘫。

这个世界好古怪。

要不是理智两个字刻脑门上不适合,只怕不少人会刻。

余颖终于明白祂说的理智是怎么一回事。

可是一味地强调理智,没有热血,真的好吗?

目前没有答案。

等到余颖回到原主居住的地方,才发现这个地方还真的小。

而且是那种和人一同租着房子。

也就是同居中。

好在是另一个承担房租的人,是女性。

毕竟原主太过胆小,绝对不敢和异性同居,就算是那种所谓的gay,她也不敢。

对于,余颖表示很正确。

有些所谓的gay说不定是双性,男女通吃。

而且男女之间力气上差别比较大,还是选择同性为同居者为上策。

在进去后,余颖第一感觉有些不对。

因为房间的玄关处,多了一双鞋,而且一看就是男鞋。

到了这个时候,竟然还有男性在这个公寓里!

余颖第一感觉是:我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

难道那位找到男朋友,然后就把男友带回来?

呵!

可真的是很惊喜。

不过她并没有打算说什么。

因为别人就是谈恋爱,也轮不到她管。

原主和室友也就是共同居住在一起的,并没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

更主要的是,因为原主胆小的原因,和那个同居者两个人相处时,原主处于下风。

在余颖看来,原主简直就是一个小女仆。

整个公寓的主要卫生工作,都是原主趁着休息做,甚至休息期间,洗衣做饭大都是原主在干。

而另一位却在睡懒觉。

早晨,原主做饭时,还要顺便替另一位小莉女士做出来。

emmmmmm,怎么会这样?

原主又不是小莉的女儿,为什么要和孙子一样伺候小莉?

可怜的原主,就不会拒绝别人。

结果被人看轻。

公司里是这样,和人同居也是这样。

哎!

等余颖进入原主的房间后,就感觉更加不对劲,这房子真心不大。

原主可是付着同样的钱,但居住条件明显差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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