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旁边的人朝他开枪的时候,身体的反应比思想上的反应都还要快,他躲开了射向他心脏的那颗子弹,子弹只射中他的手臂。
这一反转太快,其他的战友的反应也不慢,却不想,叛徒的枪口却又很快对准了其他人。
他亲眼目睹了曾经朝夕相处的战友,死在了另一名战友的枪口之下。
愤怒,悲痛,纷纷涌现出来。
他没想过有一天任务的失败,不是因为实力不够,也不是因为敌人太狡猾,而是因为战友的背叛。
他下意识举枪对着叛徒,却因为情绪忽略了其他对着自己的枪口,腿也中了一枪,手上的枪没有瞄准,偏了一下,没有打中对方的要害。
即便是受伤了,他也不想放过那个叛徒。
然而叛徒似乎察觉到了他想要鱼死网破的意思,没有多余的做法,马上就逃。
这么多年的战友不是白当的,叛徒了解顾琛这个人,他的实力,不是中了两颗子弹就可以削弱的,何况他这次的目的也不是找死,既然已经把人引入这个圈套了,他自然也功成身退了。
于是,叛徒转身就跑,而敌方的人,则是掩护着他逃跑。
反正剩下的这几个人也是瓮中之鳖了,也不怕他们还能跑出去。
事实也正是这样,对方的人实在太多,倒下一批还有另外一批,他们当中本来就只有几个人,这几个人里面,都受了伤。
最后,只有一个个倒下的结局。
到最后,就连顾琛也都倒在了血泊之中,倒下前的一刻,他的枪口对准了那个他跟踪着来的人,打中的位置是脖子,正中大动脉,对方无论如何也只有死路一条。
而他自己,昏迷不醒前的画面,是家里那个乖巧的人儿,从她还是他那个青春期叛逆得不可一世的弟弟,再到后来的乖弟弟,还有被他识破女儿身后,还有成为他独一无二的女孩后。
他当时就在想,如果他就这么死了,他希望能亲口告诉她,他有多爱她。
可是他没死成。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成了他昏迷前杀死的最后一个人。
大概是巧合,那人是这里幕后老板的养子,这次从海外带回了某些东西,这下人死了,东西找不到,这自然人不允许的。
于是,他就成了这项技术的第一个人体小白鼠,还很幸运地活了下来。
至于为什么选择他去当这个小白鼠,原因就是,他跟那个叫阿成的人,血型相同,还有他的免疫系统对对方的排斥力并不大。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身份,大概是想着把华夏军人变成自己的人,以后和军方起冲突,还有点利用价值。
然而,钱老是什么人,他自然是看出了顾琛的不对劲,所以才打算赶紧把东西拿回来就杀人灭口。
只是他不知道,顾琛也一直在等着他动手。
手机里继续传来他们的声音。
顾琛道:“是的。”
“那现在就挖出来吧。”钱老命令道。
“好。”他没有推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