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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章 我与龙虎斗(九)游湖

微风和煦,万物复苏,正值踏春好时节。

来到府门,一顶软轿,一匹红马,豪奴忠仆林林总总共计四十余名。

相府嫡女和草原王爱女出街,排场和脸面倒是次要,万万不可出了差池,这些家奴看似其貌不扬,个个都是气息绵长的高手,李桃歌扫了一圈,嫌张扬,与二女商议一番,看是否能轻简行事。

一个是亲哥哥,一个是情郎,对他都言听计从,仅带了四名轿夫和一名换做素儿的贴身丫鬟出行。

萝芽生在马背长在马背,不爱坐轿,李桃歌骑着那匹随便找来的劣马,两人说说笑笑并排同行。

这劣马别看腿细头大烂柿子模样,歪主意可不少,见到红马高大健壮鬃毛油亮,一个劲往前凑,用大黄牙频频撩拨对方脖颈,不时打出响鼻,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红马乃是草原血统最高贵一脉,年仅三岁,名叫赤霄,脾性高傲暴躁,除了主人对谁都嗤之以鼻,见到这匹丑马想要占自己便宜,甩头警告,用力撞击,拉开一定距离。劣马倒是有长媲美张燕云的厚实脸皮,挨了不轻不重的一下,来回摇头嘶叫,亢奋中透着愉悦,像是挺享受美人揍它,然后屁颠屁颠又跑了过来,试图用恒心感化,妄想抱得美人归。

赤霄来了脾气,四肢蹬地,猛然前窜,飞起一腿,正中劣马胸口,若不是李桃歌强行摁住,指不定飞出几丈。

萝芽回头笑道:“那么多好马,怎么挑了匹又丑又弱的当坐骑,骑着它冲锋陷阵,能打仗吗?”

李桃歌将劣马拽回,无奈道:“昨夜急着回府,又不想过于扎眼,随意找了一匹,谁知道这家伙好色成性,见了母马就发情,早知如此,不如走着回家。你不要小瞧它,这家伙能活着回到京城,必定见识过大世面,起码听见擂鼓不会腿软。”

萝枭骄傲笑道:“闻擂鼓声而不退,这不是战马必备条件之一吗?我们草原良驹,听着琴声鼓声出生,鼓声越响,跑的越快,有听到鼓声就害怕的胆小鬼,只配拉车酿肉。”

八千狼骑的雄伟英姿,李桃歌亲眼见识过,确实能称得起疾如火快如风,比起保宁铁骑和西军强出一大截,能训练出这支能征善战的骑军,骑术和良驹缺一不可。

劣马挨了一记狠的,顿时长了记性,歪着脑袋不肯上前,只敢在后面遥遥望着健硕马臀。

但也不消停,时而伸出长舌,甩弄甩弄,一副色相。

李若卿挑开轿帘,笑的花枝乱颤。

萝芽频频传来鄙夷眼神。

丢人呐。

李桃歌脸颊一羞,气不打一处来。

在安西闯出那么大的威风,回到京城,竟然被一匹色马玷污了名节,有辱斯文,实在有辱斯文。

萝芽含笑邀请道:“要不然咱俩共骑一马?”

“不用。”

李桃歌以忿恨回绝了佳人美意,拽住稀疏鬃毛,咬牙道:“再不老实,回去炖了!”

或许是感受到少年滔天杀气,劣马打了一个冷颤,再也不敢露出色相,乖乖前行。

来到万寿湖边,见到一艘可媲美宫殿的画舫,船体通体红色,以金粉点缀,船首插有雄鹰大旗,与八千狼骑的军旗大同小异,只有颜色略有差别,一个棕,一个红,彰显王室气度。

草原王坐拥多渤三十九部,财力雄厚,女儿来到京城携带的零花钱,都是一箱一箱的银票,这座画舫论奢华程度,在公子王孙满地走的京城,也是令人叹为观止的存在。

走上画舫,入目皆是贵气十足的红色。

萝芽独爱红,红马,红鸦,红衣,凡是她的东西,会想方设法弄成红色。

不过陈列着弓弩兵刃,掩盖了脂粉气。

李桃歌抄起一把长弓,这才察觉到不仅是弓身,弦都是淡红,于是好笑道:“这把弓倒是养眼,能杀人吗?”

萝芽傲然道:“这弓弦乃是烈蛟长筋所制,又轫又硬,非英雄豪杰无法开弓,你猜猜能杀人吗?”

一路跌宕,李桃歌养出不俗心性,不想和小女子争辩,把弓放了回去。

萝芽好奇道:“你不试试?”

李桃歌摇头笑道:“我又不是英雄豪杰,当然拉不开。”

萝芽疑惑道:“听说你在平岗城城头血战,独斗十三太保之一的猛将,怎不是英雄豪杰?难道传闻是假的?”

李桃歌轻松一笑,说道:“能打就是英雄了?江湖里的巨寇,能斗的过百人,可他为非作歹,算不得英雄。在我看来,莫奚官莫刺史,黄凤元黄三哥,他们都是书生,同样是英雄。对了,还有你父亲和你大哥,为国尽力尽忠,更是大英雄。”

几句恭维话说到少女心缝。

萝芽来了兴致,笑靥如花道:“我父亲掌管千里草原,当然是大大的英雄,大哥会接任父王王位,以后也会是大大的英雄。”

既然听不懂,李桃歌也不愿再去辩解。

至于英雄的定义,人人心里准则不同,就拿自己而言,会将父亲视作最大的英雄,可讲与别人听,表面恭维,暗地多半会嘲笑。

来到二楼,已经备好瓜果点心,火红漆盒盛放,好在没把吃食给染成红色。

李桃歌摘掉一颗葡萄,顺势丢入口中,蒲团放有八寸长三寸高的矮凳,供客人席地而坐。

李桃歌不喜欢跪,于是靴尖一勾,矮凳挑起,大马金刀坐进蒲团中,矮凳放在肘下,侧身欣赏湖景。

萝芽是匹野性难驯的烈马,见到情郎坐姿舒适,学他大大咧咧坐进蒲团,也朝嘴里丢进一颗葡萄。

李若卿是大家闺秀,从小培养仪态,当然不会像他俩一样放荡不羁,规规矩矩坐好,提议道:“风还有些寒,我给你们煮茶,祛祛寒气?”

萝芽骄傲笑道:“到了我的船上,何必用你煮茶,再说你们的茶喝不惯,还是尝尝我们奶茶。”

婢女端来铜壶,一人一杯。

奶茶咸香丝滑,与茶的淡雅清香完全不同,李若卿喝的暗自皱眉,尝了口便不再去碰,但是极为符合李桃歌口味,一杯干掉,喝完又是一杯,婢女几乎忙不过来,李桃歌接过铜壶,索性自己倒。

萝芽眉眼含笑道:“你爱喝?那我天天煮给你。”

天天二字意味深长。

比起李桃歌坐姿都狂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