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麻子脸
梳洗完毕,林月纱腰酸背痛,一双手都抬不起来了。
红桃本来还在嫉妒林月纱出门躲懒,现在是一点这样的想法都没有。不但如此,红桃主动拿了针线,要教给林月纱一些小技巧。
“红桃姐姐,你饶了我吧!”
林月纱苦着脸,经过一日魔鬼操练,她条件反射,看到针线浑身发抖。
大晚上的,油灯昏暗,对着油灯做针线伤眼睛,娘陈氏为了攒铜板,一针一线,没日没夜的做活儿。
这年头女儿家都会针线,荷包绣帕和香囊,如果不是针法好或者花样新鲜,是卖不了几个钱的。
的确有绣艺大师,摆件屏风要上千两银子,不过那种人不但有天分,还要经过十年甚至几十年的打磨,本是凤毛麟角。
“学针线,吃不来苦可不行,月纱妹妹,你起步晚,姐姐我可是五六岁就开始学了呢。”
红桃抿唇一笑,把倒水的活计揽下,让林月纱歇着。
难得红桃良心发现,林月纱瘫坐在椅子上,只等正房熄灯,她就倒下睡觉。
“姑娘喊你过去一趟。”
红桃刚倒水回来,听见正房的咳嗽声,进门去探看,宣瑶提出要见一下林月纱。
这两日,宣瑶态度平和,而且主动花银子给红桃买吃食,两个人不再针锋相对,至少能维持面子上的和睦。
“啊?”
林月纱懒洋洋地不想动,又不得不起身。
“月纱妹妹,你和姑娘有点小龃龉,又没大矛盾,你和姑娘求求情,说不得就放你回去了。”
红桃破天荒地主动帮宣瑶说话,这让林月纱脚步停下来,她很意外。
才几天而已,前后反差太大。
红桃恨不得宣瑶去死,这会儿又完全改变了态度,其中必然发生了什么。
还没等林月纱猜忌,红桃羞羞答答地掏出帕子,红着脸问道:“听说你和姑娘之前认识,你是不是见过姑娘的大哥?”
宣瑶的大哥,那不就是折扇猪头?
林月纱老实地点点头,她见过,不仅如此,对折扇猪头有相当深刻的印象。
“那是不是一表人才呢?”
红桃一脸春意,毫无掩饰自己的想法。
宣瑶找到她,提出两个人要和平相处,当然,宣瑶会给红桃好处。
在镇北王府上做丫鬟,将来配个小厮,一辈子做奴婢难出头,而宣瑶虽然是个小妾,但好歹是主子,要个人还是不费力气的。
宣瑶答应红桃,只要对方好好伺候她,不再作对,以往两个人的仇一笔勾销,并且她愿意说服爹娘,把红桃嫁给她大哥,明媒正娶。
“姑娘说过,等明日她爹来了,就提这件事。”
红桃美滋滋的,她也到了要配人的年纪,当然着急。宣家富裕,嫁过去享福,还不用伺候人。
不然的话,她在镇北王府没有好选择,最后只得委屈自己,嫁给一个大胡子马夫。
马夫穷就算了,地位低下,讨女子欢心,只会送那么一朵烂桃花。
“噗……”
林月纱忍不住笑出声,把皱巴巴的绢花形容成烂桃花也太贴切了,还有大胡子车夫,胡子都是自己粘贴的,未必就丑了。
“听说宣公子已经考中秀才,那我嫁过去就是秀才娘子了!”
宣瑶提起,她大哥才学不错,将来若是考中举人,进士,那红桃就可以当官夫人了!
林月纱心惊,红桃前几天刚和自己结盟,见她用处不大,又开始许红桃的好处,愣是把人忽悠的晕头转向,精明如红桃,也不得不对天大的馅饼低头。
至于折扇猪头一表人才,这话宣瑶怎么说出来的?睁着眼睛说瞎话啊。
看宣瑶的长相,就知道她大哥不咋地了,他们可不是继兄妹,而是亲生的。
林月纱不再和红桃多说,而是来到正房。
宣瑶的伤口已经结痂,每日可以在房内走动,她看到林月纱进门,笑着招呼人坐下。
“月纱妹妹,我爹娘和大哥明日到寒门关探亲,你有没有要带回家的书信,我可以让我大哥帮忙跑一趟。”
宣瑶心情很好,说话轻快,她已经拿下红桃,却对林月纱相当热情,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了。
“你不用客气,萧大哥和我大哥还是同窗,同窗的情谊还是有的。”
宣瑶的意思,林月纱如果不认字,就让宣纸帮忙写一封家书。
对此,林月纱很警惕,看不清宣瑶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姑娘,还是不了。”
林月纱迟疑下,这才道,“我爹娘和大哥怕是回村过年了,陈家村偏僻,大雪天封山,去一趟太耽误时辰了。”
小院在后角门,出去不远就有几家商户,货郎也时不时地走动,如果想写家书,托人使了银子跑一趟,比宣瑶靠谱。
何况,让宣瑶送的家书,没准被替换了也说不定。
“这样啊,那就算了吧。”
宣瑶摸了摸肚子,她现在在恢复阶段,这会儿饿了,想要吃一碗阳春面。
“不如去大厨房帮我要一碗?”
府上的规矩,除了固定的早膳和晚膳,去大厨房要吃食,得自己掏银子。
宣瑶在银钱上没为难林月纱,直接丢过去二两银子。
有钱任性啊,阳春面二两银子,成本也就几文。
“那姑娘,我这就过去了。”
林月纱把银子揣好,快步出门。
得知林月纱被派出去跑腿,红桃挑挑眉,没有说什么,她将来做官夫人,再伺候人就不合适了。
天色漆黑,天空中挂着一轮弯月,到处是闪烁的繁星。
和现代不同,这里没有污染,夜景有一种透彻的美。
林月纱很快辨别去大厨房的路,踩着小碎步,穿过无数条小路。
这里是镇北王的临时府邸,到处是侍卫,很安全。
快到大厨房的岔路上,前方出现一个人影,林月纱走进一看,哎呦喂,是个麻子脸,熟人。
“这位大哥,您在欣赏夜景呢?”
林月纱对麻子脸有几分信任,首先,这人虽然迂腐,却是个君子,至少愿意冒着危险救人。在这府上,有多少人为明哲保身而不管不顾的,良心早就喂了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