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大家周三愉快!
……
“你以为我费了那么大劲,最后让冬冬亲自跑去沈城,就是为了那些黄白之物?”
等烟云海说完很久,烟七爷才慢慢的说出了这句话。
烟云海一楞,再次低下了头,不再说什么了。
烟七爷轻轻的叹了口气:“唉,云海啊,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你觉得我做为天门的当家人,在全世界的地下势力中都占有一席之地,几乎抵达了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地步,实在没必要追求更多了,对不对?”
烟云海没有回答,这也代表了他心里的确是这样想的。
烟七爷缓缓的说:“可你应该知道,在传说中的阿波丸号宝藏中,还有一个东西,是需要我们每一个华夏子民都必须膜拜的。”
烟云海身子一颤:“爸,你是说北京人头盖骨化石?”
“是的。如果阿波丸号宝藏上仅仅有那些黄白之物,哪怕是可以堆成一座金山,也休想让我牺牲一个兄弟去换取。”
烟七爷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到背着走到窗前,望着院子里的一丛芭蕉,低声说:“可是,为了能拿回那个化石,我宁可用天门所有兄弟的性命去换取,也绝不犹豫,因为那是我们的祖宗。相信我们每一个华夏人,都不希望祖宗出现在鬼子的博物馆中。假如那样的话,这是我们所有华夏人的耻辱,我在死后也没脸去见列位祖师。”
烟七爷转身,看着烟云海,忽然笑了笑:“呵呵,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华夏最大的黑道老大,怎么可能会有如此强烈的爱国心?”
烟云海犹豫不定的回答:“因为我们都是华夏人?”
“这只是其中的一个理由。”烟七爷望着挂在客厅正中墙上的那副中堂,眼神有些迷离的说:“也是,赎罪。”
烟云海一愣:“赎罪?”
“嗯。”烟七爷嗯了一声:“当年东洋人在关东大地上肆行时,往前推三代的天门祖师杨成天,正在那边用暗杀的办法来给小鬼子添麻烦。在1943年的冬天,天门的一个堂主偶尔在一具难民尸体上发现了头盖骨化石,并把它交给了杨成天。当时,杨门主并不知道化石的珍贵性,所以当时并没有重视,只是看在它很奇怪的样子上,交给了手下保管,唉,当时他要是重视的话,哪怕把化石交给**……”
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后,烟七爷继续说:“后来,因为叛徒的出卖,杨门主他们的藏身之地暴露,被几百个小鬼子围住。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后,除了杨门主藏在夹壁中的九岁小儿子之外,包括杨门主在内的七十九名兄弟,全军覆没。小鬼子在撤退时,搜到了化石。当时,鬼子中有个岛国早稻田考古系的学生,他在看到化石后狂喜异常,并当场向鬼子上尉说出了化石的来历……从那之后,我华夏国宝就走上了不归路。”
听烟七爷这样说后,烟云海才明白他所说的赎罪,就是因为当年杨成天没有重视化石,这才落在了鬼子手中。
现在,头盖骨化石好不容易有了些许线索,烟七爷做为当今天门的老大,怎么可能会不追查?
正如他刚才所说的那样,哪怕是把他的老命也拼上,他也要找回化石!
别以为黑道中人就不爱国,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宣传部门。
不过就算是有宣传部门,烟云海也可以确定,他是不会为了一个所谓的化石祖宗,就放弃享受眼前的荣华富贵,尽管他有可能会成为天门下一代门主,现在手中就掌握着大批的人力,物力资源,可他真不热衷于这件事:那头盖骨,又不是我一个人的祖宗。
烟云海心中是怎么想的,烟七爷早就察觉了出来……如果烟云海不是他唯一的亲儿子,他就算是不当场宰了他,也会把他逐出天门!
天门,不需要这种纨绔子弟。
可惜的是,烟云海是烟七爷唯一的儿子,他根本没得选择,哪怕烟云海对他的意思阳奉阴违,他也不能那样做。
幸好,烟云海虽然混蛋,可他却有个强他一百倍的妻子,潘冬冬。
所以烟七爷才把搜寻化石的任务,交给了潘冬冬去做,并极力要求烟云海,必须全力支持她在那边的行动。
其实烟七爷也很清楚,烟云海和潘冬冬的夫妻关系,已经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指不定哪一天就会分道扬镳,或者干脆反目成仇。
但烟七爷却没有别的选择,因为搜寻化石的行动是天门的最高机密,只能把这项任务交给潘冬冬,他信任她,胜过信任自己的亲生儿子。
在烟云海离开之前,烟七爷又嘱咐了他很多话,烟云海都乖乖的答应了,要多乖就有多乖。
只是等他走出小院落后,烟七爷才轻轻的叹了口气,满是失望:他怎么会看不出,儿子只是口头上答应他呢?
“我,烟家无后啊。”烟七爷喃喃说出这句话时,闵柔从里屋走了出来:“七爷,整个天门九十万兄弟,都是你的后人,你怎么可以说烟家无后呢?”
烟七爷一愣,随即笑了:“呵呵,柔娘,我吩咐你的事,你可做好了?”
闵柔点点头:“嗯,这是我第一次参与门内大事,心中很是忐忑呢。”
“没事,习惯了就好。”烟七爷重新坐回椅子上,闭着眼的说:“利剑组织中人,已经无法满足冬冬那边的需要了,只有出动‘刺清’,我才会放心。”
利剑,和刺清,都是天门中的分类组织,两个组织都是以武力为主。
打个比喻来说,如果把天门比作是美国的话,利剑就是警察,而刺清,则是海豹突击队。
“嗯,我明白七爷的意思,不过,我担心海少会和冬冬……”闵柔说到这儿后,闭上了嘴巴。
烟七爷沉默了很久,才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云海要是做的太过为了,你就替我管教一下吧。另外,你可以隐晦的告诉冬冬,如果她有喜欢的男人,就……只要在表面上维系和云海的关系就行了。冬冬在烟家呆到今天,已经受够了委屈。可是,她要是想对天门有所图……”
烟七爷说到这儿,也闭上了嘴,窗外传来了知了的叫声。
……
唐鹏觉得他现在的处境,特像一种家禽:鸭子。
他连夜来潘冬冬身边,的确带有和唐文举赌气的成分,可同时也觉得是来工作的。
在被潘冬冬留下的那一刻,唐鹏就在心中做好了准备:潘冬冬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别说是做私人健身教练,或者当梦里江南的副总了,哪怕是献身……他也会在所不辞的,反正只要能躲在这儿不回家,还有不菲的薪水可拿,让那个不分青红皂白的屠夫着急后悔就行。
可是出乎唐鹏意料的是,等他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巴巴拉却告诉他说,潘冬冬一大早就被李大龙接到会所去了。
潘冬冬在临走前曾经嘱咐巴巴拉,让她转告唐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哪怕是整天睡大觉,她也不会克扣他一分钱的薪水。
巴巴拉把潘冬冬交代的事情说完后,就开车出去了,也没有告诉唐鹏她要去做什么,更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如此一来,唐鹏就成了这栋别墅中唯一会直立行走的生物……早饭后实在没事可干,他就躺在了泳池边上的椅子上,睡了个回笼觉,一觉醒来后就开始发呆:我怎么有种被金屋藏娇的感觉呢?
没事躺着睡大觉,这是唐鹏在家时最大的希望之一,只是连春芳每次都不让他如意,这让他觉得有个老妈还真是累赘……可当这种真正日子来临,还没有过完完整的一天,他就觉得异常烦躁。
唐鹏很清楚这种烦躁是怎么来的,前些天他在自己家里睡大觉,那是绝对的心安理得。
这儿却不是他的家,不能给他那种家的归属感,如果无事可做又没人陪的话,他会感到空虚,寂寞,烦。
时间,就这样一点一滴的溜走,眼看就要黄昏了,潘冬冬还没有回家,连巴巴拉也没有回来,整个别墅内依然静悄悄的。
唐鹏很无聊的来到客厅,坐在沙发上随手翻着一份女装杂志。
巴巴拉在临出门前曾经告诉唐鹏,说冰箱内盛满了只需微波炉一热就能食用的事物,不过唐鹏却没有一点点的食欲。
唐鹏在无聊的看杂志其间,至少向别墅门口看了三十七遍。
开始时连他都不知道在看什么,当他第三十八遍向那边看去时,才忽然醒悟了:他在等潘冬冬回来,就像一个贤惠的妻子,等待从外地打工回来的丈夫那样。
这种醒悟,让唐鹏感到了一种恐惧,使他想到了鸭子这个敏感的字眼,从而迫切的希望潘冬冬赶紧回家,然后他说一声就逃也似的离开这儿。
实际上,假如唐鹏现在要离开的话,也没有人阻止他,但他却不能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走了:人家主仆俩人信任他,留下他看家,他要是走了的话,那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夕阳落下,繁星慢慢点亮了夜空,南部山区的轻风吹过,带来了清新的气息,现在已经是夏季夜晚十点三十五分,潘冬冬俩人仍然没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