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天天书吧 > 玄幻魔法 > 风雨歇马镇 > 第四十七章 冉秋云泣不成声同庆楼稍作停留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四十七章 冉秋云泣不成声同庆楼稍作停留

冉秋云双手捂脸,又泣不成声。

“秋云,你又怎么啦?”昌平公主道。

“大姐,琛儿,大少爷——他——他叫我二娘了——琛儿叫秋云二娘了。在谭家大院,除了为礼少爷叫我二娘,没有第二个人叫秋云二娘。秋云太高兴了。大姐,秋云为你高兴啊!从今以后,有人叫你娘了——每当秋云看到大姐坐在两个孩子的坟前的时候,秋云的心都要被撕碎了。苍天不负大姐,大姐终于等来了云开日出。林蕴姗母子要是知道这件事情,不知道会怎么想呢?大少爷,从今往后,你每天压迫多喊几声‘娘’,把你这十几年欠娘的全补回来。”

“二娘,琛儿知道了。”

“妹妹别哭了,琛儿回到我和老爷的身边,这是可喜可贺的事情,老爷要是知道我们这么快就母子相认——他要是知道琛儿这么快就叫我‘娘’,别提会有多高兴呢!”昌平公主用手绢将冉秋云脸上的泪水擦干净,“别哭了,妹妹总这样,我和琛儿还吃不吃东西啊?你没听琛儿刚才说肚子饿了吗?”

“秋云不哭了——不哭了。”

程向东从食盒里面拿起两双筷子,分别将筷子递到到母亲和冉秋云的手上。

两个人接过筷子,一人拣了一个菜包子。

昌平公主吃完之后,捡起一个肉包子,放到程向东的嘴边:“琛儿,吃包子顶饿,馓子酥放一边,到应天府以后,我们多买一点馓子酥,让你带回来慢慢吃。”

程向东用手接过包子,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在程家班,他就是这么吃包子了——程向东一口气吃了三个肉包子——他确实饿了——赵妈包的包子皮薄馅足,口味独特,昌平公主和冉秋云最喜欢吃赵妈包的包子。

“琛儿,慢一点,别噎着了。”昌平公主慈爱地望着程向东。

程向东放慢了速度,他微笑着,嘴角两边现出两个很深的酒窝。

“太太,前面就要到鹰嘴崖了,车子有些颠簸,你们坐稳了。”高鹏掀起车帘道。

“高鹏,不着急,走慢点。”冉秋云道。

“知道了。”

“高鹏,我拿一个包子给你。”昌平公主道。

“太太,高鹏肚子不饿。”

不一会,车子确实慢了下来。

程向东撩开窗帘,窗外是陡峭的崖壁,崖壁近在咫尺,崖壁上倒挂着一些杂树和藤蔓——有些树冠和藤蔓就在马车的上方。窗外的光线也暗淡了许多,车厢里面更加暗淡。

马车确实颠簸起来。

程向东左手紧紧抓住母亲的手,右手托着母亲的腰,等同于将母亲揽在自己的怀中。

母子俩的脸靠的很近,彼此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甚至是体温。

走过一段狭长的峡谷之后,眼前突然开阔起来,车窗外是一片密林——马车行驶在密林之中。

马车走过一段弯道之后,不远处,一个高高的、奇形怪状的石崖呈现在程向东的眼前,当程向东开始琢磨石崖形状的时候,随着角度的变换,程向东终于看出来了,石崖的形状确实很像一个苍鹰的头,下面一块倒挂着的石头确实像苍鹰的喙。鹰嘴崖应该是因此而得名的。

马车走了一段时间以后,程向东才真正感受到鹰嘴崖地势的险要,因为马车是在鹰嘴的下方通过的。马车行驶在十几丈高的悬崖下面,如果从来没有从这里走过的话,心里面肯定有些发怵,此时,程向东的心里就有点发怵。

马车走过悬崖之后,又进入一段比较宽的峡谷,峡谷里面是石林,走出石林之后,路便开始平坦起来。马车不再颠簸,速度也随之快了起来。但程向东抓住母亲的手仍然没有松开。

看着依偎在一起的母子俩,冉秋云感概万端。

冉秋云和梅子坐到第一辆马车上来——和昌平公主、程少主坐在一起,是有自己的考虑的。她已经知道程少主就是老爷和姐姐在十九年前弄丢了的儿子琛儿。自从走进谭家大院以后,她就和昌平公主形影不离,她最清楚这十九年,昌平公主是怎么熬过来的,她冉秋云也有一个被自己狠心丢弃在刘家堡,永远不能相认的女儿,在最初那几年,她是日不能安坐,夜不能静寐,煎熬了很久,比较而言,姐姐比自己痛苦百倍,姐姐的两个孩子都不在人世了,自己的女儿虽然不在身边,但她还活着。所以,她能体会到姐姐看到从天而降的亲生儿子时的喜悦心情;知道程少主就是老爷和姐姐的亲生儿子琛儿的时候,冉秋云的心里非常的高兴,她甚至觉得,随着琛儿的出现,她和儿子为仁一定会走目前的困境,毋庸置疑,琛儿将是谭家大院未来的大当家,有琛儿在,即使怡园把自己的儿子为仁从大当家的位子上拱下来,也轮不到为义的头上去,琛儿作为谭家的大当家,后面既有老爷和姐姐做后盾,又有老太爷和老太太撑腰,所以,不管怡园有多大的本事和能耐,都掀不起什么大风浪来。昨天,姐姐已经把老爷的想法告诉她了,当时,她喜极为泣,老爷已经知道为仁的身世,但他什么都没有说,这说明他不会把为仁怎么样——至少是不会把为仁赶出谭家大院。冉秋云喜极而泣,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既然老爷已经知道了为仁的身世,那她就可以让自己的女儿婉婉回到身边来——老爷肯定也是这么想的。婉婉也是他的亲骨肉啊!所以,冉秋云觉得眼前一片光明,在此之前,她的心一直是悬在半空中的,现在,她的心已经落在地上了——她在心里暗暗期待和女儿相见的那一天。

但冉秋云没有把程少主就是琛儿的事情告诉儿子为仁。能不能告诉儿子为仁,要等老爷姐姐和琛儿相认以后。这是其一,其二,为仁为人厚道,对任何人都没有防备之心,总之,这种事情,现在,决不能让怡园知道。这就叫人算不如天算,怡园做梦都没有想到琛儿还活在人世上,谭家大院有了琛儿,林蕴姗和儿子为义就很难再像以前那样趾高气扬、不可一世了。

昌平公主的视线不曾离开过程向东的脸,等车厢里面有了光线以后,程向东的脸越来越清晰明朗,昌平公主不但看到了程向东腮帮子上的酒窝,她还看到了程向东眼睛里面的血丝,人只有在睡眠很少——或者失眠的时候,眼睛里面才会出现血丝——昌平公主心疼的不行。

程向东的视线在昌平公主脸上停留的时间虽然很短,但他也看到了昌平公主眼睛是红红的。他还看到了昌平公主脸上的深深的酒窝。在遗传上,昌平公主留给长向东身上的烙印,除了皮肤白如碧玉以外,就是腮帮上这两个明显的酒窝。

当太阳离开地平线的时候,车厢里面变得越发的敞亮。

昌平公主看到了程向东手指和指关节上的伤痕:“琛儿,你的手上怎么有这么多的伤啊?”昌平公主一边抚摸着程向东的手,一边道,她的眼窝里闪着泪花。

程向东淡淡一笑:“娘,这是琛儿练功的时候落下的。”

冉秋云抓住程向东的手:“琛儿,你一定吃了不少的苦吧。”

程向东的指关节上有好几个伤疤,右手的小拇指还有点弯曲。

“这都是琛儿自找的,义父从不让琛儿学戏练功,琛儿是跟大师兄偷着学、偷着练的。大师兄教我练功的时候,从没有让我受过伤。”

“那——你手上这些上是怎么来的呢?”

“单靠大师兄教肯定是不行的,我自己得勤学苦练。琛儿九岁进入程家班,一直靠师兄师弟、师姐师妹们照顾着,在我们程家班,每个人都有本事和能耐,琛儿不想做饭桶,单靠大师兄教我,这只是第一步,关键是要自己多练习。琛儿自己练,还不能让义父知道,没有人在旁边保护,可不就得受点伤。师兄师弟、师姐师妹,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很多伤。我这点伤,跟他们相比,不值一提。”

“你大师兄对你很好嘛!”

“师兄师弟、师姐师妹们对琛儿都很好,大师兄对琛儿尤其好。他是程家班的顶梁柱,可他从来不使性子,他付出的最多,但和大家吃同样的饭食,有时候,义父心疼他,会另外加一两个菜给他,可他把菜分给了大家吃;义父经常买一些点心给他,可他还是把点心分给大家吃。这次,程家班到歇马镇之前,是在青州几户人家唱堂会,他们就是冲大师兄才请程家班的,大师兄不上台,他们不答应。大师兄一连唱了五个晚上,结果把嗓子唱坏了。如果不是爹娘宽厚仁慈,让向东顶替大师兄上场,我们程家班真不知道还能不能支撑下去。”

“琛儿,你身上一定有很多伤吧!”冉秋云说出了昌平公主想说的话。

“娘和二娘不要担心,琛儿的身体好着呢!义父常说,人要多摔打,身体才能长得结实。向东不吃苦,怎么能知道义父和义妹他们不容易呢?”

从歇马镇到青州府,有两条路径,一条路径是坐渡船穿过歇马湖,一条是旱路,沿着歇马湖东岸一路向南,穿过鹰嘴崖,坐船需要一个时辰,坐马车则只需要半个时辰。

旱路大部分地方都比较平坦,只有鹰嘴崖下面这段路比较狭窄,而且高低不平,路程大概有三里地。从青州府到歇马镇,如果走旱路的话,鹰嘴崖是唯一一条通道。

在兵荒马乱年代,这里路很不好走,特别是那些运货物的商队,有时候会遇到土匪,如果不雇镖局的人押镖,就别想从这鹰嘴崖通过。那些年战乱频发,年景很不好,一些人上山当了土匪。这些年,战争渐渐远去,老百姓的日子好过许多,所以,山上的土匪都下山讨生活去了。

马车在平坦的山路上行驶了一段时间以后,程向东昏昏欲睡,这几天,他一直没有睡好。昨天晚上又睡得很迟,今天早上起的很早,找自己的生身爹娘找了十二年,不但身体疲惫不堪,心早就疲惫不堪了,现在,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他想好好的睡一觉——也该好好睡一觉了。

昌平公主看程向东一脸倦容,上眼皮和下眼皮直打架,便打断了冉秋云的话头。

不一会,程向东将头耷拉在胸前睡着了。少顷,昌平公主和冉秋云还听到了均匀的呼吸声。

不一会,程向东的脑袋靠在了昌平公主的身上。

昌平公主就势将程向东的脑袋挪到自己的腿上,替他盖好披风,然后将自己披风的一边也搭在程向东的身上。

昌平公主所做的这一切,程向东也许不知道,也许知道,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程向东躺在了母亲的怀中,这种情形,程向东在睡梦中遇到过,这一天,他已经期待了十二年——至少是十二年;如果他知道自己此刻正躺在母亲温暖的怀抱里,那么,他一定希望自己不要醒来,同样,昌平公主也希望程向东在自己的怀中多躺一会,过去,她连想都不敢想,自从得知琛儿出事的消息以后,她痛不欲生,一想到自己这一生将要在寂寞和孤独中渡过,她就惶惶不可终日,现在,老天爷垂怜她,把琛儿送到自己的身边。作为一个母亲,她非常享受这种时光。看着琛儿白皙的脸蛋和酒窝,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马车驶进青州府的时候,时间是辰时。

按照欧阳若愚的指引,马车在一家叫“同庆楼”的饭庄前停下,这是一家既做酒宴生意,又做早点的饭庄,欧阳若愚说:“同庆楼”的汤包久负盛名。

高鹏停下车,三个伙计模样的人走了过来,从高鹏、南梓翔和姬飞手上接过缰绳,稳住马和马车。高鹏、南梓翔和姬飞从驾辕上拿下脚蹬,将车上的人一一扶下。

曹锟将欧阳大人和程班主扶下马车的时候,程班主看见程向东和梅子跳下马车,将大太太和二太太一一扶下马车。他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琛儿已经知道照顾母亲了。

欧阳若愚走到昌平公主跟前:“公主殿下,这‘同庆楼’的汤包非常有名,我们在这里吃完汤包再赶路。”欧阳若愚一边说,一边看了看程向东,眼前这个年轻人的长相和神态太像谭国凯了,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点都不为过。程向东的长相不但像谭国凯,在他的脸上还能看到和昌平公主一样的酒窝,还有他身上透露出来的不同凡响的气质,这种气质和昌平公主身上的气质非常相似。

昌平公主从欧阳若愚的眼睛里面看到了认可的目光:“琛儿,这是欧阳大人,他是你爹的至交。你的名字就是欧阳大人给起的。欧阳大人要陪我们一同去应天府,谭家老宅现在的主人是锦衣卫副指挥是曾德煌,欧阳大人和他是好朋友,由欧阳大人领我们去就方便多了。”

程向东低头弯腰,双膝着地,给欧阳若愚施了一个跪拜大礼:“琛儿给欧阳伯父请安。”

欧阳若愚用双手扶起程向东,同时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了一番程向东:“夫人,琛儿果然是一表人才、气宇非凡啊!”欧阳若愚一边说,一边用右手在程向东厚实的左肩上拍了一下,“公主殿下,看到琛儿,若愚就想起了国凯年轻时候的样子——不但模样一样,连眉眼都一样。”

“若愚看琛儿彬彬有礼,一定读了不少书吧!”

“回伯父的话,琛儿读了一些书,但只是一知半解。”

“欧阳大人,琛儿天性好读书,只要一闲下来,他就看书,每天晚上,睡觉之前肯定要看书。”程班主一脸骄傲地说。

“国凯也有睡觉前看书的习惯。”昌平公主道。

“只要见到合适的书,他就买,这些年,琛儿积攒了一箱子书。”

昌平公主在冉秋云的搀扶下,走到程班主的跟前:“程班主,昨天夜里,您刚回来,还没有好好休息,今天早上,又跟我们到应天府去——辛苦程班主了。”

“太太太客气了。”

“外面冷,欧阳大人,姐姐,程班主,我们到里面坐下说话。”冉秋云道。

程向东右手挽着母亲,左手挽着义父,一行人走进同庆楼,一个掌柜模样的人把大家引到楼上一个包间。梅子则跟在昌平公主的身后——平时搀扶昌平公主的活是她做的,现在,昌平公主有儿子搀扶,就没有她什么事情了。梅子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她也希望程少主和昌平公主亲近一些。对昌平公主来讲,这时候,没有比亲生儿子在旁边伺候更让她高兴的事情了。

程向东将两张椅子挪开,将母亲和义父扶在椅子上坐下,等大家都坐下以后,坐在了母亲和义父的中间。梅子则站在昌平公主的身后。

“梅子,这又不是在府里,快坐下来,吃完了,我们还要赶路。”昌平公主一边说,一边将梅子拉到自己身边坐下。

不一会,高鹏走进包间:“太太,汤包一会就来。”

谭老爷把照顾一干人等的任务交给了高鹏,他的肩膀上背着一个褡裢。

不一会,两个伙计走进包间,一个伙计的手上端着一个长方形的木盘子,木盘子里面放着几摞碟子、几双筷子、一个青花壶和四盘辣椒酱。另一个伙计将碟子放在每个人的面前,将筷子放在碟子上,然后拿起青花壶,往碟子里面倒了一些醋,最后将四盘红辣椒酱放在桌子的四边。

紧接着,两个伙计,一人端着两笼汤包走进包间。蒸笼里面热气直冒,顿时,包间里面热气腾腾,香气四溢。

伙计将四笼汤包放在桌子四边。

在梅子站起身拿起筷子的同时,程向东已经将筷子拿在手上,他往义父的碟子里面夹了两个汤包以后,又往昌平公主的碟子里面夹了两个汤包,然后将两双筷子分别递到母亲和义父的手上。梅子的动作并非迟钝,她把孝敬母亲的机会留给了程向东,儿子往自己的碗里夹吃食,这对昌平公主来讲是平生第一次,也应该让昌平公主好好体会一下做母亲的感觉了。

但梅子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本分,她和紫兰、阿玉分别给欧阳大人、二太太、曹锟、赵庭臻、南梓翔和姬飞夹汤包。

汤包的口味果然很好,再加上大家的肚子都饿了,在四笼汤包快要吃完的时候,一个伙计又端进来两笼汤包。蘸一点醋,再抹一点辣椒酱。大家吃的非常香,高鹏站在一旁,眯着眼睛:“汤包管够,不够,再让伙计上。”

“高鹏,你怎么不吃啊!瞧你忙前忙后,快坐下吃,吃完后,我们好赶路。”昌平公主道。

“太太,高鹏不急,你们吃完后我再吃不迟,吃完以后,你们先方便一下,舒活舒活筋骨,再辛苦几个时辰就到应天府了。”

大家吃完第五笼汤包的时候,先后放下了筷子。

“怎么不吃了?”高鹏道。

“吃饱了。”南梓翔回答,之后还捂着嘴走出包间打了一个饱嗝。

高鹏推开包间的门,把头伸到外面:“伙计,劳驾你领他们去方便方便。”

伙计将大家领下楼去;高鹏则坐在椅子上吃汤包,吃到笼子里面还有四个汤包的时候,高鹏放下筷子,用衣袖抹了一下嘴,走出包间。之前,他已经吃过一些点心了,肚子并不感到太饿。高鹏在冉府呆了五六年,之后随冉秋云来到歇马镇,在谭家呆了十八年,这些年,他抱定了一个信念:伺候好主人,尽下人的本分,这样才对得起冉老爷和小姐的再造之恩。正因为他做事稳当,尽心尽力,谭老爷才让他做了家丁的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