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友冲有些惊讶,小许说的,多少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但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
就连周倩欣,都回头看了他一眼,随后说:“咱们法医的尸检工作,基本都是遵循一个由易到难、由外而内、从表象到本质的这么一个顺序原则,先将容易发现、总结的线索找到,再做繁琐的工作。”
“怎么说呢,这一宗旨,本身的确也是为了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多的线索与证据,毕竟刑侦工作,尤其工作初期,以及连环案件当中,时间都是相当宝贵的。”
“从这方面讲,你的回答也对,只是方向不同。”
小许抿了抿嘴,显然有些高兴。
袁友冲也满意的点了点头。
像这种经由他思考后得到的答案,印象自然最为深刻,会深深烙印在他的脑海当中。而实习、见习期间,无疑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他的一个个发现,一点点积累起来的经验,最后便会形成他的办案与工作习惯和风格。
袁友冲接着问:“那之后呢?有什么发现?”
“首先是何睿的尸块。”他明显自信了不少,语气不那么迟疑,更加笃定了,说话都快了几分,说:
“其尸体各部位缺失严重,至少占据了其身前体重的三分之二,仅剩下头颅、约莫十三分之一的躯干——主要是脊椎,还被砍成多截,仅剩六段——以及少量内脏器官。这部分尸块,与先前发现的断手、断足一般,较为苍白。”
“其中,剩下的一小块肝脏,给咱们提供的信息尤其多——肝脏不仅是人体重要代谢器官,还是最大的储血库,急『性』外伤导致大量出血时,最大能释放出一千到两千毫升的血『液』供人体所需。”
“因此,在急『性』失血『性』休克致死的鉴定当中,我认为,肝脏检查是最为重要的。何睿剩下的这小块肝脏,颜『色』较正常肝为浅,且肝血窦和小静脉可见微血栓形成,肝小叶中央『性』干细胞变『性』坏死——这是典型的休克病理变化。”
“根据这,虽然咱们未在何睿仅剩的尸块中发现生前损伤,但也足以确定他死于急『性』损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
袁友冲听完,嗯了一声,随后看向周倩欣。
他虽然对法医学有所涉猎,但毕竟都靠的自学,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小许说的话,细节上正确与否,他还真没法判断,只能靠周倩欣了。
周倩欣接收到了他的目光,嘴角微微扬起,说:
“大体上是正确的,不过嘛……致死原因的判断,除了一些特殊死因所形成的典型特征与病理『性』改变之外,大多情况下,需要结合多项检查才能最终确定,并没有哪项检查最为重要的说法。”
“就比如你说的失血『性』休克致死的鉴定,机体多器官实际上都存在病理变化,其典型『性』并不亚于肝脏。”
“比如,中枢神经系统方面,脑神经元可见缺血『性』固缩或肿胀,胶质细胞肿胀,神经细胞及小血管周围间隙增宽,脑基质结构疏松、水肿。”
“再比如,消化系统方面,可见胃肠道粘膜小血管淤血、漏出『性』出血以及糜烂和应激『性』溃疡等。此外,心脏、肺脏、肾脏同样具有许多典型特征。”
“况且,许多时候,致死原因相当复杂,很可能是多种因素合并作用的结果,比如原发『性』损伤合并并发症,比如毒物作用合并气管堵塞引发的机械『性』窒息,再比如大量急『性』出血导致某些慢『性』病急『性』发作等等。”
“所以,在实际尸检工作当中,‘该致死方式下某一器官的病理『性』改变最为典型,应该重点检查’的想法,绝不能有。”
“你应该知道的是,针对某种死亡方式,应该检查哪些而非哪个器官、部位,多项检查结果合并,才具备客观『性』。”
“否则,一旦急着下结论,便很可能形成个先入为主的观念,再想扭转就难了,做出的报告说不得也有失偏颇,导致调查方向错误。”
“决定解剖尸检的时候,不论生前损伤部位,初步推测致死原因为何,都必须开三腔,也就是胸腔、腹腔和颅腔,而且每一个器官都必须仔细检查过一遍,并做好切片的根本原因,就在这儿。”
“咱们法医学,与临床医学一样,同样必须得遵循循证医学的核心主旨,必须得保证鉴定结果科学、客观,明白了吗?”
小许连连点头,示意她自己听进去了。
年轻法医轻笑一声:“周主任,他能知道肝脏的检验结果对失血『性』休克致死的鉴定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已经很不错了,不要苛求太多嘛,我当初刚毕业实习的时候可还不如他呢。”
“不,”周倩欣摇头,严肃的说:“实习期间可塑『性』是最强的,更应该重点引导,否则一旦成型,形成思维惯『性』,再想扭转就难了。我宁愿他不知道这个知识点,也不想他因这一认识而试图在尸检工作中‘走捷径’。”
“再厉害的法医,哪怕一眼就能看出致死原因与致命伤,也得老老实实按部就班的将尸检工作一步步完成,根本原因就在这。”
“无非,他们能第一时间将自己的主观判断告诉外勤的同事,给他们一个方向作为参考罢了,等尸检工作结束,还是得递交一份尸检报告,如果与先前的判断有所出入,则第一时间更改。”
年轻法医抿抿嘴,不说话了。
袁友冲干咳一声,接着说:“那个,小许,刚说了,何睿死于失血『性』休克无疑,然后呢?”
“呃,然后……然后就是廖文觉的尸块的检查了。”小许说:“在尸块个人识别与同一鉴定工作完成,也就是确定这些尸块都属于廖文觉后,咱们进一步确定,廖文觉的尸块较为完整,未有重要脏器与肢体躯干部位缺失。”
“其次,经鉴定发现,尸块上,共计有好几处生前损伤,一为钝器伤,在后脑;其余为砍创,位于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