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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玄幻魔法 > 一品国士 > 第十二章 两脚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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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洛书正在想着,如何将那珍惜保护动物给送走时。

章猛脸色阴郁匆忙从别处跑来。

洛书心中咯噔一下,这家伙平日里极少这般严肃的,难不成是出了什么事?

章猛看了伯颜一眼,随即道,“大人,出事了!”

……

荆州城的监狱建在城东。

往南一点出了城便是荒地,那片荒地早年因天石降落,砸出了一个很大的坑。

一到了这梅雨季节,坑里都满是雨水。

每年此时,荆州城东外的告示栏上常常会写下,远离水坑的警示。

只不过,今年这坑有些特别了。

洛书只觉得眼前一片绚丽的红。

那一片翠绿色的齐腰深的蒿草,于夏日的春风里翻涌着碧绿色的海浪。

一阵阵的血腥味,带着浓郁的腐臭之气,混杂在青草与泥土的芳香之间。

令人作呕。

只见那一处水坑里,早已变成血池,里面漂浮着两具尸体。

正是昆成与王学仁。

他们的身体被绳子绑了起来,蜷缩在一起,身上的衣衫被划的像流苏一般。

那些血便是从破裂的伤口里流出来的。

因为刚死不过一个时辰,血液还没有完全凝固。

但洛书如何也想不到,她才回来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这两具尸体竟然被人毁坏到这种程度。

虽说这两人已经死了,但我朝规定擅自破坏尸体也是非法了。

只是不知道这两人到底得罪了何人,被砍成这副得行。

昆成和王学仁很快就下葬了。

洛书怕会引起瘟疫,特地便人将水坑里的血水给抽干净并将那水坑给填了。

长安城很快便派人来接任了荆州太守之职。

岭南王季羡之早在一日前便已乘船回去临行前,诚挚的邀请她到金陵城转转。

她觉得这个想法还不错。

正好经过汴州的时候,把元敏送回去。

这姑娘跟着自己总不太安全,万一怕她给搞丢了,她上哪里去弄个公主给金国和亲。

那隆庆帝更会找理由砍她的脑袋了。

期间,伯颜说要跟船随行,因为治疗小琛儿的一位药,在金陵的浑夕山上有,而她带的人多些,照顾相对方便些。

裴述自燕怀远来了之后,便一直躲着元敏不愿出现。

他对伯颜依旧一副你欠我一千两银子的模样。

他对章猛仍然是隔三差五的讽刺,两人一言不合就开打。

这可让小桃开心了,一来能欣赏猛男对决,然后和洛书买胜负,挣点零花钱,二来还能从两高手的对决中学到一些技巧来提升自己。

在裴英熊和章猛男第三次掀翻了驿站的屋顶时,洛书终于决定是即刻启程去金陵。

裴英熊和章猛男一致决定走陆路,原因为从荆州到金陵倘若走水路的话,极有可能会遇到劫匪。

而劫匪极是猖獗,除非有官兵护送,否则会被打劫的。

洛书微微一笑,对着两个极力发表意见的租来的下属说道,“理由不充分,逻辑不清晰,不予采纳!”

她要走水路!

见识见识什么样的水匪,敢猖獗到如此地步。

还真当自己是索马里海盗阿。

这可是内陆河流。

再说,她这一趟的巡视的目的,也有平了匪患这一项任务阿。

其间收到叶沉的来信,那家伙极是肉麻。

先写了一段什么“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一副怨妇的模样。

变相的说她自来到荆州之后,对他的不理不采之类的意思。

不过自那信来了之后,她发现只有伯颜来找她商议什么事,裴述必定会在三秒之内出现。

而且距离很近,很正大光明,一副我就站在这里看着你们说话,哪里也不去的样子。

南下的船分水而行,碧绿的江水澄澈无比,潋滟随波千万里。

于夕阳瑟瑟余晖之下,发出粼粼波光,宛如铺陈于江面之上的珍珠。

洛书站在船头之上看着眼前这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的景色,觉得心情也好了不少。

船后面紧跟着一艘商船。

是在荆州码头遇见的一个商户。

他本来是要走陆路,但因为近日大雨,官道泥泞不堪极是难走,而他一船的货物下雇主需要让他及时送到。

无奈之下只能铤而走险。

索性遇见了遇见了官船,遂邀一起同行。

那商船的主人也是位年轻的公子,虽说出身商户,身上却看不到任何一点铜臭气。

洛书对这人印象不坏,心想,反正也是举手之劳,也没问那人是送什么的,就应了下来。

金陵城的码头离着金陵城还很远。

洛书几人刚一下船,忽听身后那商船那位姓赵的商人,“洛大人,留步!”

洛书一回头,但见那人精神矍铄,丝正大步向自己这艘船上走来。

“赵先生还有何事?”

赵新予笑笑,“鄙人寒舍就在附近,天气不早,不若请洛大人几位到府上小憩,吃顿便饭,也算是赵某对洛大人这一路相护的的回报。”

“这金陵城里的名酒金陵春便是我们家酿造的。”

这个赵新予的言谈举止一点都不像是一个油腻的商人,反倒有几分书生的清矍与磊落,不卑不亢,反倒让人生了几分敬意。

也正是因为如此,洛书才答应他的商船随行的。

她刚想拒绝,却听得元敏咋呼一声“哇,金陵赵氏酒王,原来就是你们家阿,金陵春那酒十年才出百坛,除却贡品之外,等闲人根本尝不到的。”

裴述一听,眼睛亮了亮,用食指和中指揪了揪洛书的衣服。

伯颜面无表情,一副去也行不去也行的佛系派。

小桃笑的嘴合不拢,云州北地向来有饮酒的习俗,但极品佳酿往往出自南方。

洛书想了想“如此,真是让先生破费了。”

赵新予立马喜笑颜开,在前面引路。

一行人向着赵宅走去。

原来这金陵春之所以可以成为极品佳酿,究其原因与产地、原料、气候,水质有极密切的关系。

而金陵春所用的高粱为糯性高梁,在当地俗称为红樱高梁,而此种高粱只长在金陵以北的赤水河境内,香气幽雅细腻,酒体丰满醇厚,正是与这红樱高粱有莫大的关系。

而赤水河境内所有的可以产高粱的地方,都是赵家的名下的产业。

当然除此之外,一手传了近百年的酿酒秘方也成了金陵春在酒界独霸一方的重要原因。

只不过能这样巧合在此遇见酿酒界的龙头大佬还是有些意外的。

赵府在乡下的别苑,也就是金陵春的产地,还是极宽敞的。

别苑之后,种着几百亩的红樱高粱。

除却每年向皇室进贡的酒,还有就是有一些达官显贵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提前一年到两年预订的酒之外,这几百亩的高粱几乎都不够用的。

初夏时节,那高粱竟然已快没过人的头顶了。

赵新予带着他们一行人参观了酒窖。

并嘱咐厨娘在后院外的临水亭里摆宴席。

那厨娘生的黝黑,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岁上下年纪,见到生人总是怯怯的,不敢靠前说话。

一直是管家在她前面传话。

赵新予虽说是富家商户,身上却没有那种纨绔子弟的感觉,偌大的别苑,伺候的人统共也就四五个。

人数最多的地方,就是酒窖与酿酒室了。

临水的亭子里,四周摆上了冰块,亭子的四角各点着气死风灯,照的亭子里极为亮堂。

厨娘的动作很是麻利。

菜上的极快。

赵新予极是健谈,酒过三巡之后,早已与燕怀远兄弟相称。

伯颜喜静,赵新予早已让人安排好了饭菜送到他的房间。

洛书安安静静的吃饭,她坐船坐的没什么胃口,只吃了一点清淡的东西。

倒是章猛胃口极好,尤其对那一道红烧羊排赞不绝口。

他见洛书吃的少,极是自来熟的拿着筷子往她碗里夹羊排。

“吃、呜,吃阿,洛大人。”

洛书看着碗里的那一块羊排,目光渐渐冷下来。

因为那块羊排之上,还有一段半月型的骨头,与羊排连在了一起。

那是人的指骨!

似乎感受到了她情绪的变化。

燕怀远与赵新予都停止了说笑声。

“洛大人,这是怎么了!”

洛书盯着碗里那块被酱油汁沾满的骨头,目光寒凉的看着赵新予。

“难道这岭南也与蛮金一样,吃两脚羊吗?”

听到那句两脚羊,章猛转头将吃掉的东西吐了出来。

燕怀远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元敏一脸呆懵,“什么是两脚羊。”

小桃道“蛮人在每年冬季,大雪封山之后,都会去云州边境抢夺十二三岁以下的女孩子,来做为过冬的粮食!”

“而蛮人这些夏人为两脚羊!”

元敏听完之后,只觉得胃里一阵翻腾,索性她觉得那羊排太腥,没有吃。

赵新予听着小桃说完这话时,脸色极难看,他拿起那洛书面前的那一块弯曲的指骨,脸色惨白。

虽是商户出身,但他对长安城中朝中动态消息也是极灵通的。

眼前这位极年轻的瘦弱书生,断案之神他早有耳闻。

这样的人,不会无缘无故开这种玩笑的。

燕怀远道“这是什么什么?”

“左手小指的指骨,男人的!”

赵新予脸色越来越难看,握着筷子的指节发白,“管家,这是怎么回事!”

管家也在听到那一番两脚羊的言论之后,吓的脸色惨白。

“这,这……”

管家急的满头大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洛书起身,拍拍章猛的背,“不如去趟后厨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线索。”

说罢看了管家一眼。

“劳驾带路!”

管家急忙指引众人向着厨房走去。

而厨房里早已没了踪影。

赵新予方才想起来问管家道,“那厨娘何时为的,之前好像不曾见过她?”

管家擦了擦脸上的汗,“之前的周家嫂子家里新添了孙子,就让这小厨娘来暂代几天,老奴真是什么都不知道阿!”

洛书扫视了一眼,随即向厨房走去。

只见灶台被收拾的极干净,所有人东西都像是回归了原来的位置,案板道具擦的极是干净。

甚至厨房里都没有油烟的味道。

她再次环顾四周,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痕迹。

难道那指骨是意外?

环视了一圈,只见厨房里摆着各种青菜时疏,并没有鸡鸭鱼肉。

转而问道“肉类的东西放在了哪里?”

管家一怔,赶忙上前道,“回大人,金陵炎热,肉质品怕放坏了,都是单独放在冰窖里的,用时去取……”

“带我去看看!”

不等管家说完,便大步向着他指的地方去。

南北一带的冰窖其实是没有什么本质性的区别的,在地下挖了一间屋子,冬季的时候储存好冰块,等夏季的时候使用。

不同的是南方的冰窖挖的更深更长一些。

滴答滴答的水声,一股湿寒之气扑面而来。

众人只觉得后背起了一层寒意。

那一层的货架之上,摆着杀好的鸡和鹌鹑,还有一些切好的牛羊肉。

最下面的架子上盖着一块黑布。

“那是什么?”

洛书指着那黑布问道。

管家道“那是今日城内刚送来的排骨,明日准备给工人们吃的。”

洛书上前一把掀开那黑布。

众人长吸了口气。

灯光昏暗的冰窖里。

只见那块黑布之下,是两扇血肉模糊的肋骨,虽已剥了皮,红红白白一片,但仍能看出那两扇排骨并非动物身上的。

尸体被抬了出来。

除了那两扇肋骨之外,还找到了一些散落的指骨,但终究是被分解的太过细,无法确定死者的身份。

伯颜听到异响之后,匆忙赶来。

洛书抬头,“劳驾先生记录补充下。”

伯颜点头,两人极有默契。

洛书戴了手套,拿起那一扇肋骨看了看,“从肋骨的长度宽度和硬度来看,这是一具成年男性的尸体。”

“骨髓饱满,推测年龄应该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中间,从肋骨的长度来看,身高大概有五尺三寸上下,脊椎弯曲变形的状态,应该是常年从事体力劳动。”

她看了伯颜一眼,“目前我只能判断出这些,先生可还有补充。”

伯颜拿起那肋骨的一端看了看,“不,他并非是壮年,这并非饱满的健康的骨髓,是病态的膨胀,我推测他的年龄极有可能在五十岁以上!”

------题外话------

红樱高粱是酿造茅台的主要粮食,我对白酒文化了解不多,红酒还可以。所以特地百度了一下,借用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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