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华特尔的黑火酒吧却没有往日的热闹。
眼看着月亮就要升起,落日的最后一丝余晖即将消散,但这里却还没有坐满人,更不用说加凳子加桌子什么的了。
这对于这个金森特区晚上最热闹的地方来说,是一件相当不可思议的事情。
尽管金森特区离圣城法兰克福不算远,金森特区的居民相比较班萨其他的城市,要遵守的规矩无疑会更多一点。
比如说,原则上泰尔的信徒在夜晚是不能外出娱乐的。就算是泰尔的教义并不强制禁止牧师以外的人守夜,但对于这种日夜颠倒的行为本身就是对泰尔的不敬。
也就是在金森特区这里,作为班萨女王的狂热追随者的金森特侯爵的领地里,人们才能不用理会那些教堂里古板面色又难看的老头子,随心所欲的在晚上出来乐呵乐呵。
而在华特尔城的黑火酒吧,这个金森特区最大的酒吧、甚至侯爵的次子经常都会出现的地方,却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热闹。
人们的脸上依旧有笑容,但眼神却落寞。人们甚至开始快速的喝完了酒然后就上楼或者离开酒吧,不再像往常那样一群不认识的人围坐在大厅欢快的聊天打屁。
为什么会这样呢?
要说的话……大约就是,侯爵的次子不幸遇难了吧。
“我又有点想哈里森小哥了。”
一个须发茂密的男子这么说着,深深的叹了口气:“要是他还在,这时候应该会大笑着推开酒馆大门,搂着妞向老板大喊一声‘今天我请!’然后一屁股坐在大厅里。咱们就高声欢呼着干掉一大杯的黑火啤酒,然后围成一圈给他唱‘红色勇士’,然后小哥就被逗得哈哈大笑,站起来一边跳舞一边跟着唱……”
“然后小哥就搂着妞蹲在桌子上,高声跟我们吹着牛……说真的。他真的一点贵族脾气都没有,那天露娜不小心把酒撒在他身上,他也没生气。为了安慰吓坏了的露娜,他又拿了一杯啤酒顶在自己脑袋上,装作不小心没接住,一下子从自己头上倒了下去——”
“啊啊啊,我记得我记得!他的头发一下子就被浸透了,那副蠢样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
“我倒是记得,他那天给我们吹牛的时候把桌子踩翻了——我记得是他和那个叫阿金的德鲁伊决斗的故事的时候。”
“我就记得那个好蠢好蠢的名字。那个德鲁伊的父母一定是得罪了三贤。”
“哈里森的好故事!可惜再也听不到了……”
“——行了。都别说了。”
棕发棕眼的老板挠了挠头,一束束的扎成密集的小辫的油量的头发和他圆滚滚的肚子看上去颇具喜感。
但老板也没有想往常那样滑稽的从柜台后蹦出来,然后和他热情的朋友来个拥抱。
他的脸上没有笑容,有的仅是忧愁:“别说了……哈里森是个好孩子。他这一辈子朋友无数,侯爵大人应该为他感到骄傲。”
“老黑火!你就实话说——你到底知不知道小哈里森怎么死的?”
一个身高只到老板腰间、胡子和辫子一般长的矮人暴躁的大喊着。
矮人和山民在上古时代有宿仇,互相之间都看不起。但恰巧的是,多数酒馆和旅店都是由山民经营,唯有在班萨这个鄙视红发人之血的地方,嗜酒的矮人才能放心的进来喝上几杯。
在这种极少数的不由山民经营的酒馆里,总能看到这群矮子的身影。
“说出来,铜须老爷要为他报仇!矮人从不惧死亡!”
一遍这么说着,他一边咚咚咚的干了比他的脑袋都大的一杯啤酒,一边挥舞着空掉的酒杯,满嘴酒气的嚷嚷着:“用我手里的锤子,就这样彭——地一下,把那个杂种的脑浆都干出来!”
闻言,酒馆内的其他人不禁也将目光移了过来。神色各异的看着这个据说和侯爵大人有几分亲戚关系,但又老实好客的壮实的胖子。
老黑火深深的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多少知道点。”
他刚一开口,周围的人眼睛瞬间就亮了。
他们眼中闪烁着狼一样的光芒,嗜血的凶狠的颜色在他们脸上闪过。
一位裸着上身的光头大汉殷勤的推过来一个凳子,把老黑火按在凳子上:“黑火爷,您就说吧。大家都等着听呐。”
“就是就是,黑火爷,咱们都是老实人,才不会去干那些违法乱纪的事。”
一个镶着金牙的小矮子笑呵呵的说着。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了当啷的清脆风铃声。又有人推门而入。
一时间,所有人都将目光移了过去,但在注意到那人披着全覆式的斗篷的时候,他们便识趣的将目光收了回来。
在外闯荡这么多年,有些事已经不言而喻。
人家既然已经穿成了这样,摆明了就是不想让你知道他的身份,这种时候再表现出好奇和兴趣纯粹就是没事找事。
如果没什么恶意的话,最好就是双方都当看不见对方;如果真有恶意,那就更不能表现出对对方的关切和好奇了。
“快进来,找个地方坐好烤烤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