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来,最使田春达头疼的是那可怕的星期五正分分秒秒地逼来。尽管田春达他们已竭尽全力,那个飘忽不定的魔鬼无论怎样查访也找不到新的线索。唯一的目击者——那名男职员也没有提供出很具体、很有价值的证据来。刑警已经几次拜访他,让他尽量提供出些什么,但终未能奏效。
市民们也向警方反映了不少情况。有人在电话中模棱两可地说,自家住宅附近常有一个男人徘徊,用异样的目光打量年轻女人,他们怀疑是强奸杀人的凶手,要求警方去查办。有的人更肯定地说,住在某处公寓的男子就是凶手……
田春达一一派人去调查了报告人提供的地址,结果都与此案无关,其中还有女人跟男友吵翻,气愤不平打电话指控男友是杀人凶手,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在一无所获中,随着时间的流逝,凶手预告的可怕的星期五——19日来临了。
这一天从清晨就开始下雨。田春达因睡眠不足,红着眼睛注视着窗外蒙蒙的雨丝,心里暗想,如果那凶手是讨厌雨的人就好了。如果讨厌雨,他可能一整天都闷在家中,这样第三个受害者在今天就幸免了。可天不随人愿,也好像有意嘲笑田春达一样,中午刚过天就晴了。前两件案件都发生在夜里10时到12时之间。田春达仍认为这是个最危险的时间段。因此,南山市的各派出所在今晚都增加了巡逻人员的次数,还专门派人的在黑暗的巷道里蹲守。
时钟无情地走动着,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向前推进着。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凶手住在第一现场和第二现场一带,也没有任何证明判定凶手仍在上述两个地点作案。但对第一第二现场还是不能忽视的。
留在搜查总部值班的只有田春达和郝东两个人。他俩心似油煎,因为不安的等待比外出巡查更令人心焦。
“9时30分了。”
田春达看看手表轻声说道,又点燃了一支烟。他办公桌上的烟缸里已堆积如山了。郝东默默地为田春达倒掉了烟灰,又顺手推开窗户,深深吸了一口空气,望着长空说道:“好美的月夜呀!”
田春达心境不佳,凝望着苍白的月光,仿佛看着不祥之物一样。前两个案件发生的晚上,也是这样的月夜呀!尤其是第一件案件,凶手把尤美云扒光,可能就是在月光下欣赏她那晒黑皮肤上明显的泳装痕迹的。
今晚凶手是否正在暗夜中到处走动,寻找新的牺牲者呢?
过了10时,又过了11时,仍没有任何报告传来。
虽然没有报告传来,田春达沉重的心情并没减轻。
电话铃突然响起来,田春达拿起听筒脸色顿时骤变。
第三起案件终于发生了。
案件发生在一幢出售中的住宅的二楼。
这里有三幢样式相同的二层小型住宅。楼边竖立一块广告牌,上面写着“高级住宅出售中”的字样。
安居住宅公司的职员边庆,每天早上7时都要来检查一次住宅。一般在上午10时后向顾客举行住宅情况说明会。因为常有野狗在夜间钻进住宅,所以他查看住宅已成惯例。
由于昨夜下雨,住宅区一片湿气。边庆从右边的房子看去,没发现什么异样。当他查看第二栋中间的二号楼时,嘴里喊了一声“糟糕”。因为接近后门的窗玻璃被打破,窗锁也被卸掉了。他脑中立即闪过一个念头“是否是一对无房的情侣来这里过夜”?
边庆打开后门走进楼房,发现地板上有淡淡的脚印。脚印沿楼梯向上,边庆也追踪上了楼梯。
在二楼一间敞开的房间里,边庆又“啊”地喊出声来——一个全身赤裸的年轻姑娘,躺在地上。
她已死了。
这起案件同前两起一样,被勒死的年轻姑娘全身赤裸。
她的身高约1.60米,体态苗条匀称。双腿叉开得很大,有明显被奸污的迹象。死者全身晒得很黑,比基尼泳装的白痕非常清晰,被扒下的衣物揉成一团,扔在房间的一角。
田春达和郝东俯视着脚边的女尸。
田春达神情凄然地问道:“知道被害人的身份吗?”
警察郝东回答道:“查过死者的皮包,她是一家叫‘月光’的夜间俱乐部的女招待袁丽,年龄30岁。她住在附近的高级公寓,我可以带您去。”
袁丽住的高级公寓是座七层建筑的富丽堂皇的大楼,离杀人现场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如果受害人不是从店里回来遭到不测,那她本来很快就可以回到住处的。她住是二室二厅的房间。
作为夜间俱乐部的女招待,田春达认为房间布置得一定很华丽,但想不到竟相当朴实,三面镜和衣橱似乎也不十分昂贵。
“看来她的储蓄也许不少。”郝东说。
他们打开衣橱的小抽屉,仿佛要印证郝东的话一样,竟找到将近30万元的定期存款折。
在房间里还找到了出租保险柜的钥匙,看来她连珠宝也寄存了。
“不管存多少,被凶手杀了,一切都没有用了。”郝东耸了耸肩说道。
“你认为是流窜作案吗?”
田春达打量着房间问郝东。
“我认为和前两案是同一个凶手。可形式不是和流窜杀人一样吗?我不认为这次的受害人和凶手彼此认识。可能在夜里很晚的时候被杀,受害人和凶手是偶然遭遇。”
“你是说,对凶手而言,第三个牺牲者不管是什么人都行吗?”
田春达沉稳地反问道。
田春达喜欢听部下的意见;而且喜欢听跟自己想法相反的意见,因为这样可以避免主观武断。一般案件负责人喜欢听和自己意见一致的,这种人也许较普遍,但田春达认为对案件或凶手有几种不同说法反而比较有参考意义。
“不错。”年轻的郝东警察明确地答道。
田春达笑了笑,他喜欢明确表态的人。
“能谈谈你的理由吗?”
“三件案件的凶手显然是同一个人。”
“你再说下去。”
“我有两个想法,一是凶手认识这三个受害人,出于某种原因接连杀害。但我觉得这种想法没有说服力。”
“为什么?”
“前两个受害人是女大学生和公司职员;和这次的俱乐部女招待比起来看,身份不大相同;而且三人的住处也不在同一个地方,所以很难认为凶手和这三个姑娘有什么必须杀害的关系。如果憎恨到要接连杀害三个认识的女人,那么先奸后杀又很不合逻辑。”
“还有呢?”
“我的另一种想法是凶手根本不认识受害人。这个想法和这次案件完合符合。我想凶手是一个年轻人,孤独,不善言辞,所以没有女朋友,也许曾被女人背叛过。”
田春达点了点头,“刚才你说有凶手认识被害人和完全不认识的两种假设,还有另一种假设吧?”
“什么假设?”
“你想想看吧。”
田春达拍了拍郝东的肩膀。田春达又说:“这次的受害人的皮肤也是晒得很黑;比基尼泳装的痕迹看着很明显。”
郝东说:“我也有同感。不过这可能是偶然的一致。现在是9月,夏天时的女孩都到海边去,不被阳光晒黑那才怪呢!”
田春达说:“可这次的受害人是夜间俱乐部的女招待。一般来说这种职业的女人都不喜欢晒太阳。当然也有例外。个别女招待以晒黑的皮肤自豪。但是这种为数很少的女招待竟然被杀,似乎太偶然了。”
“那么,你认为凶手早就知道被害人的皮肤晒得很黑了吗?”郝东问。
“就因为我不能断定才觉得为难呢!”
田春达心里并不认为凶手与被害人认识。杀害认识的人,凶手会用手帕或衣物盖住死者的脸部,尸体也会被掩埋起来。因为尸体一旦被发现,她的周围人会首先被怀疑的。可这次的凶手却不同,既没有隐藏尸体,也没有掩盖脸部的做法。看来凶手和受害人不可能有亲密来往。但凶手又是怎么知道三个女人都被晒黑的呢?因为脸部晒黑吗?可三个女人都是夜间遭到袭击的,夜里怎能看清脸部呢?尤其是这次的受害人职业是俱乐部的女招待,已将脸部进行了化妆。也许凶手是公共浴池的工作人员。但说到公共浴池也不合情理,因为三个被害者的家里都有洗浴条件,而且三个人居住得相去甚远,很难同时到一个浴池里洗澡。
这些结论都是否定的。但田春达仍然没有放弃凶手知道被害人皮肤晒黑的想法,因为这三个年轻女人的裸体都晒得那么黑是确凿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