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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下午1点,金辉饭店的客房女服务员左莉按照客人的约定,到20层的2022室提醒退房时,用电话要通了房间却没人回答。她请服务台的一名服务员和她一同去房间査看一下。
2022室是一个双人间,里面住了一位客人,他计划退房的时间是12点。门把手上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
有时客人虽然到了退房的时间,但由于临时有了什么“事情”睡过了头而取消退房,这样的情况也并不少见。
由于超过了原定的一个小时也没有重新更改,于是服务员便要重新核实一下是否退房。左莉到了2022室的门前摁了摁门铃,又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听里面的动静,好像里面一点声音都没有。
“客人是不是走了?”左莉自言自语地敲了敲房门。敲房门没人答应,于是左莉就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去査看。
由于这个房间是一个“L”型的布局,因此床在门口的死角。
“有人吗?”
不管有没有人,服务员也要在门口停下来问一声。房间拉上了窗帘而且没有开灯,室内昏暗。
“有人吗?”
左莉又问了一句。还是没有人回答,左莉只好用手打开了墙壁上的开关。首先看到房间里的椅子倒在地上。
左莉心想“不好”。客人会根据自己的习惯移动家具,但不会把家具“放倒”的。在她的印象里,有时客人走时会开着灯,开着电视,这样便给人一种“还没有走”的错觉。但这次却是椅子翻倒在地上,室内灯、电视机、收音机都关得好好的。顿时在她心头涌出了一个不祥的念头。
“先生……”
她又喊了第三声,但语尾在嗓子眼儿处“僵”住了。因为她已经看到了这名客人躺在了床上。他穿着饭店为客人准备的睡衣,是胡乱倒在床上的。在他的后枕部有一小块黑色的黏液块,并且从床单上流到了地上。
虽然暂时还看不到他的面部,但一想就知道这名客人的样子非常异常。
左莉差点尖叫起来。她连忙用房间里的电话给总服务台打了电话。
服务台的值班经理来了一看,马上决定向总经理报告。
饭店方面在通知警方的时候,一般都要在饭店内部、尤其要对客人封锁消息。
总经理赶到后立刻报警,这时距发现尸体已经过了20分钟了。作为饭店来说发现得算是比较早的了,但这个时候凶手很难说是不是已经逃出饭店了。
重案一组的刑警在组长田春达带领下很快赶到现场。
服务台的人员讲,死者几乎没有带任何行李来到了饭店,预交了五百元的预订金。
这家饭店总共有500多个客房,有的房间不经服务台也可以到达。各层都有客房服务台和服务员,但他们并不是24小时都待在走廊服务台上的。客人有事招呼时服务员才会赶到。
这间2022室位于饭店20层的最里头,通过“紧急楼梯口”也可以到达房间。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来的话完全可以避开服务员的耳目到达2022室。
“本人到达后点名要的这个房间吗?”田春达问服务员。
“他只说希望要一间安静些的房间。”
负责安排房间的服务台人员答道。而且说这名客人看上去不爱说话。
“你当时还发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了吗?”
“没有。”
“那他讲没讲一会儿会有什么人来找他吗?”
“没有说。”
“预订房间的是他本人吗?”
“预订记录上记着是他本人打来电话预订的。”
但接电话的人无法鉴别是不是本人的声音。
“是什么时间预订的?”
“昨天下午3点。”
登记卡片上登记了死者的姓名和电话。
通过尸检,证明死者死于昨天夜里9点左右。并确认凶手是趁死者不注意的时候用金属钝器猛击脑后部致死。身体的其它部位未见创伤。也看不到有搏斗的痕迹,倒在地上的椅子也许是凶手在逃走时慌乱中碰倒的。室内没有留下凶器。
从死者轻易让凶手进到房间来看,死者和凶手应该是认识的。
不巧的是,案发当日与死者相邻的房间里没住客人,2022室附近房间的客人也都不在。警方按登记名单进行了询问,有的人巳经回到了家中、有的在外地旅游,但都声称没有听到2032室里有过异常响动。
由于大城市里的饭店客人进出非常频繁,因此调査一个特定的时间发生的事情比较困难。
警方査看了一下死者随身物品。上衣是一件灰色布夹克;裤子是一条蓝色牛仔裤,穿了一双黑皮鞋。
上衣口袋有一只装了不到五百元的钱包,一个普通打火机,一块手绢,另外还有一支年代比较久的钢笔。腕上带着一支国产普通手表。随身物品也就这些。
“咦,这是什么?”在现场勘査的刑警郝东从地上捡起了一张白纸,上面有几行数字,像是打印上去的,正好掉在了床和墙壁之间的空隙里,如果不仔细找还发现不了。
“像是什么收据。”
田春达看看郝东交给他的这张纸片,这是一张超市的收据。
“这是福瑞超市的收据呀!说不定死者或凶手与这家店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可能去过这家店买了什么东西。把收据拿去,说不定能从购买的东西里査出什么线索呢。”田春达说。
“如果能查到线索那就太好了,也许会找到买主呢!”
这张收据绝对是一个重要的线索。
这时刑警孟晓春从死者的遗留物中发现了奇怪的东西。
“组长,你看这只钢笔。”
“典型的‘派克’笔。”田春达看着钢笔说。他又说:“笔杆的前端刻着字哪!。”
在笔杆的前端有几个非常小的字:黄兴文
田春达说:”这应该是这支钢笔的主人的名字。一般来说,要是在钢笔上刻名字,多在笔杆上端刻,以防被磨掉。“
“可死者在饭店登记的名字不是这个呀。是彭伟男”孟晓春说。
“那这钢笔也许是别人的。”郝东说。
为了解剖尸体,法医运走了死者。解剖的结果和当时现场勘察的差不多。死因系用铁锤一类的凶器猛击头后部、造成脑损伤导致死亡。
田春达命令全组对案件进行调査,首先调查的重点是死者的关系人和那张超市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