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玛利亚是准备看看局势再说的,只不过他很快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不知道谁是那位申京来的皇族子弟。
无论在船上,还是在到了南港,迪玛利亚都没有见到他,那位二公子似乎总是躲在专属于自己的区域里,在船上的贵宾包厢,在行程中的四轮马车。
只不过,迪玛利亚不知道的是,李昭承只是穿着禁卫军官的普通服饰,佩戴了少尉的军衔,经常出现在他的面前。队伍里认识他的人都是熟人,除了孙部、热普卡提江,都是从申京带来的。
这些人跟随了李昭承几个月,知道他不爱讲规矩,而孙部对李昭承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很恭敬。
在南港,李昭承集结了军队,挑选了精锐的骑兵随行,把所有的武器装备都放在了货箱里,仅仅用了七天时间,这支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的商队就踏上了北去的路途。
迪玛利亚跟着,没有轻举妄动,这支商队有七十多辆货车,一百三十多骑兵,步行的护卫有二百多人,还有七十多个杂役、马夫、修理工、厨子等人,都是飞鹰公司选出来的精英,飞鹰公司还配了一个经理担任商队的管理者,这是一个惯常走这条路线的中年人,而迪玛利亚认识他,旁敲侧击之后,才发现,这位经理也没有见过那位皇族子弟,一切的吩咐都是孙部代为传达。
跟着走了半个月,经过了两个熟番高乔人的村落,进行了很少的贸易,却补给了不少东西。迪玛利亚决定打探一下,他选择了坐在篝火旁看信的一个年轻人,他借着火光看信,不时哈哈大笑。
而之所以选择这个人,是因为科雷亚与他已经认识,迪玛利亚知道自己的短板,也知道队伍里的外来人对自己这类高乔人的戒备,他觉得,这个年轻人和科雷亚能聊到一块,也能和自己聊到一块。
“您在笑什么,先生?”迪玛利亚走到火堆旁,听到他爽朗的笑容,问道。
周围几个人看过来,因为很多人发现他在笑,大家也想知道他在笑什么。
年轻人问道:“高乔人,你有兄弟吗?”
“科雷亚就是我的兄弟。”迪玛利亚说。
“我说的是那种年纪小的兄弟,人嫌狗厌年纪的兄弟。”
迪玛利亚说:“或许有吧.......。”他已经离开家六年了,如果他的父亲这段时间有所出,那他就有一个兄弟。
年轻人似是没有听到,说道:“我有一个弟弟,他去我们一个亲戚家住一段时间,刚刚抵达,我很想他,所以只要有机会就给他发电报,而他也会回我的电报,这就是他的电报。”
迪玛利亚这才发现,年轻人手里的是电报,不是信件,心想这位申京来的军官真的有钱,他虽然没有发过电报,但也知道,电报局是按照字数收钱的,而这个年轻人手里的电报写满了一张纸。
“他的电报很搞笑吗?”迪玛利亚凑趣问道。
这个时候,孙部和张同也坐了过来,张同烤着红薯,孙部拿着小酒壶,不时抿一口,而两个人可不只是听笑话的,因为这个讲笑话的人是李昭承。
李昭承则是说道:“我的弟弟在亲戚家不太受待见,尤其是亲戚家的那些孩子和属下不喜欢他,虽然不敢欺负他,但总是疏远他。而我的弟弟可不是一个吃亏的人。
他想方设法的报复对方,他在信里说,亲戚宴请他们的时候,他放了一个很臭的屁,别人没听到,高乔人,还有你们猜一猜,怎么样才能报复身边这些不怀好意的家伙。”
孙部和张同自然知道李昭承说的是他的弟弟李昭铭去印度的事,只不过二人都不认识他,张同出身卑微,而孙部离开禁卫的时候,李昭铭还没有出生,但二人知晓他的大名,因为这位二公子总是会提起他。
即便是在行军打仗也是如此,他遇到什么有趣的事,都会记录下来,然后派人送到南港发电报去印度,他之所以不抗拒迪玛利亚这个高乔人的接触,就是因为从土着口中能听说很多有意思的东西,故事、传闻或者某种胡编乱造的东西。
而远在印度的李昭铭也会发电报给他。
在李昭承的嘴里,他的弟弟李昭铭精灵古怪,思维跳脱,做出什么事来都不让人震惊,而且胆子很大。
在南港出发前,二人还听李昭承讲起一个故事,据说帝国访亲团抵达印度,在港口迎接的印度使者对王妃不够尊重,这位裕王府的小公子竟然在坐车出发前赏赐了对方一杯加料的酒,看着对方喝了下去。
这酒里放了两种药,安眠药和泻药,结果就是印度使者上了车,一边睡觉一边拉稀,这样弄了一路,一直到了下一站,还不下车才被发现,可那个时候,人已经倒在屎泊里多时了,差点腌入味。
这样一个人,又是一个没有定性的孩子,指不定干出什么来。
迪玛利亚见李昭承身边的人没有说话,他说道:“如果是我,我会在讨厌的人身边放。”
“他也是这么做的,只不过没有那么简单。”
迪玛利亚又想了想,说:“那我会放一个臭屁,然后装作不是自己放的,一边喊谁放屁了,一边看向自己讨厌的人。”
“这样.....似乎太过分了。”李昭承想了想,说道。
他给迪玛利亚讲述的是亲友互访的平民故事,但实际上,李昭铭参加的是印度皇帝为其准备的国宴,虽说诬陷自己讨厌的人放屁很爽,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以印度斯坦帝国皇权至上的政治生态,这种国宴失仪或许会被问死罪。
就比如那个被李昭铭害的倒于屎泊的印度官员,最终就被免职发配去了阿富汗山区,李昭铭还在电报里感叹,自己只是想给对方教训,如果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就不那么做了。
迪玛利亚仔细想了想,忽然感觉到不对。
他发现自己似乎掉入了一种陷阱,自己为什么要思考一个屁的事,为什么要猜测一个小孩子做过什么?
“好吧,我猜不出来。”迪玛利亚说道。
李昭承笑着说:“什么东西烧着了,一股烧糊的味道!”
他身边几个人连续吸了几口气,细细嗅了嗅,又看了看旁边,迪玛利亚说道:“没有啊,没有失火。”
“是啊,没有出问题。”张同也说。
李昭承哈哈一笑:“那就是我闻错了。”
“那你的弟弟到底是怎么做的?”迪玛利亚问道。
李昭承更是大笑:“就是我刚才那样做的啊。”
“你明明什么都没做.......。”迪玛利亚脱口而出,却是忽然明白过来,如果刚才这个年轻人是先放屁后又询问哪里有烧糊的味道,那么自己可是要仔仔细细品尝一下他放的屁了。
李昭承从张同那里接过一块烤熟的红薯,吃了起来,想起自己弟弟在印度做的那些事,他还是忍不住发笑。
第二天一早,李昭承从帐篷里醒来的时候,听到外边乱糟糟的,出了帐篷门,远远的看到远处的山坡上似有上百人聚集,似也是一支小商队,有步行的人有骑马的骑兵,还有十几辆车,而飞鹰公司的经理则与对方的头目在一片草地上交涉。
但李昭承很快就发现不对,因为对面队伍里的步行者的状态和寻常人不同,他们只是成串的站在一起,几乎一动不动,要知道在休息状态的商队可是很散漫的。
李昭承抓起望远镜细细一看,发现那些成串的人男女老幼都有,他们全都被绳子锁着,似是奴隶一般。
“那是什么人?”李昭承问孙部。
孙部指了指一辆大车上竖起的旗帜,飘扬的黑旗上勾勒出一只白熊,孙部说道:“这是暴熊团的人。”
“什么是暴熊团?”
孙部说:“草原上的一支武装组织,坏事做尽,杀人放火抢劫,就没有他们不敢干的,南港和玻利维亚方面几次派人清剿,都没有结果,队伍里有三十多人,都是杀人的好手,说白了就是马贼。”
“那些人呢?”
“被他们抓的奴隶?”
“这里允许奴隶买卖?”李昭承诧异问道。
孙部说:“当然不允许,但是玻利维亚那边有奴隶需要。”
帝国对玻利维亚地区的统治就完全属于殖民地统治了,早先是以驻军弹压地方,后来索性交给了当地的西班牙人统治和经营,为的就是以最低的代价获得金银贵金属,因此当地的依旧存在着奴隶制度,只不过已经变成了奴工。
但因为统治没有深入基层,各类奴隶很常见。但其奴隶来援主要是秘鲁方向和巴西方向,不允许从帝国这边进口。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掳掠的是本地的土着。”李昭承更吃惊了。
孙部点点头:“二公子,这里太大,帝国可统治不过来。”
李昭承倒是理解这一状况,问:“那飞鹰公司的人和他们什么关系,看起来他们相谈甚欢?”
孙部说:“是暴熊团找上了来的,我让飞鹰公司的人去打发了对方。”
“飞鹰公司也参与奴隶贸易?”李昭承问。
孙部摇摇头:“他们不敢,奴隶贸易在帝国治下是死罪,他们可没有这个胆量。但和暴熊团有联系是肯定的,毕竟飞鹰公司往来于草原,不想和这些人产生仇怨。估计也就是销赃、买卖些东西罢了。”
李昭承忽然笑了:“既然飞鹰公司的人和他们这么熟,大可把他们请到营地来。”
“请他们?”孙部一时间以为自己听错了,他以为李昭承饥不择食,虽说这次征讨日本人需要精明强干的人,但与马贼合作,还是要谨慎的。孙部连忙劝:“二公子,若传出您与马贼合作,对您声名有损。”
李昭承微微一笑:“合作?我要他们的脑袋。”
“杀了他们?”
“为民除害,不成吗?”李昭承问。
孙部微微点头,立刻去办了,结果却是失败的,暴熊团是多年的老匪徒了,组织内什么人都有,高乔人、黑人、混血。首领却是一个白人,能混迹草原七八年的,都很警惕,不会贸然与飞鹰公司的商队合营。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保住了自己的性命,双方相安无事的共同北上,走了四天,李昭承见对方放松警惕,让孙部率人突袭,在凌晨袭击了其在水边的营地,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那是什么人,真是勇猛!”李昭承不被允许参与这场战斗,他站在远处,用望远镜看着不远处的战场。
在他的视野里有一个**猛男,骑在一匹战马,手里摇动着什么,每次扔出去,就有一个逃跑的马贼摔在地上,追到河边,他抄起一把斧头,追杀那些逃进河里的敌人,那些马贼竟然不敢与其对抗,四散逃命。
“是迪玛利亚,二公子,那天和你聊天的那个高乔人。”张同说道。
“这便是三国演义之中的那种猛将吧。”李昭承感慨说道。
马贼团只有寥寥数人逃亡,等战斗结束,李昭承走进马贼们的营地,地上摆着十几具尸,有马贼的,也有不幸死于战斗的奴隶,一些马贼的脚上绑着绳索,上面有三个猪大肠装着的石头,这是高乔人的传统武器。
而被抓的奴隶也多是高乔人,这个时候,迪玛利亚回来了,他的胸膛上多了一道伤口,但腰间拴着三个脑袋,还提着一个俘虏,正是马贼团的首领。
“这位大人,饶命,饶命,我可以把我藏钱的地方告诉你,我有很多钱。”
“你有多少钱?”
“不低于三千个金币,有中国的,也有西班牙的,还有很多银币。”首领恳求说。
李昭承说:“告诉我在哪里?”
首领说:“在安第斯山脉的一处山谷里埋着,我可以带您去找。”
李昭承笑了笑:“太远了,不想去。”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李昭承忽然拔出了一把手枪,直接把这马贼首领的脑袋打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