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洪涛就找到齐祖,连同几位在机械方面比较明白的匠人,一起计算了一下铜壳弹的生产量,结果证明了洪涛的想法。如果把机枪搞出来,只需要开火十分钟,就能打掉太阳城全力生产一个月的弹药量。
不光是铜弹壳加工麻烦,硝酸银底火的制作、火棉胶的制作也没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地步。这两种玩意都是极其危险的易燃易爆品,不是特别熟练、特别明白的人,不能加入到这两个作坊中去。如何加大产量、提高安全性,都需要慢慢摸索,甚至是靠人命去总结经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大踏步前进的。
“把线膛枪的批量生产停了吧,铜和火药不能浪费,好钢铁也不能浪费。现在咱们手里还没有掌握足够的矿产,奢侈不起。以后你的部队里只给枪法好的人装备长枪管线膛枪,让他们在战场上专门射杀敌人的头领,这是一个新的军种,叫做狙击手。其他士兵使用猎枪即可,铜壳弹使用完毕之后,必须回收,不许随意丢弃。你去弄一个有效的管理办法,每一颗子弹都要用在刀刃上,不许随便开枪射击,不确定的目标就让狙击手处理。”第二天自觉跑到机械作坊里开会的不光有洪涛和布什,还有斯万,他把布什留给他的几十发子弹全打光了,也充分掌握了这种枪的特性和优缺点,现在他想通了,是来找洪涛要猎枪的。
“您说怎么样,我就怎么干!把每发子弹编上号,按照号码发到士兵手里,然后按照号码回收怎么样?谁弄丢了就去当运输兵!这个任务交给宪兵队,每次战斗结束之后马上清点弹壳。我觉得每人十发子弹就够用,这东西太狠毒了,跑得再快也躲不过它里面的小铅珠,不用瞄太准就能打到目标,在树林里用最有效。”斯万估计也想过这个问题了,马上给出了一个可行的操作方案。
“不用太严格,什么事情太过了也不是好事儿。打仗的时候慢一秒就是死的代价,尤其是在追击敌人的时候,总不能要求士兵打一枪就停下来收集弹壳吧。我的意思是说尽量减少浪费,不是让你拿弹壳当命,具体程度你自己掌握。”斯万提出按照弹壳编号回收的建议洪涛给否了,这尼玛不成了弹壳比命重要了嘛。就算这里不缺兵源,士兵们在神教的忽悠下也足够忠诚,那也不能从心里不把人当人。残暴、杀戮只是手段,不是最终目的,洪涛一直这么认为,也一直这么要求身边的人。
“我明白了,可是啥时候能有新枪?”斯万把头点得和磕头虫一样,现在你让他干啥都成,只要给他新枪。
“不着急,你的士兵不用训练就能使用新枪。这次算你走运,我还打算给你再多弄一种枪,你先回去把狙击手挑选出来,过两天我带着新枪去找你,让你个傻小子开开眼。我可警告你啊,这几天不许来烦我,我每多见到你一次,就少给你一支新枪,数三下,马上从我眼前消失!”如果不是看在斯万为了太阳城东征西讨的份上,洪涛都有心把他送回帝国去。这个王八蛋居然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出征了好几次,说是要让孩子从小知道如何打仗,以后好接他们爹的班,当一个不手软的皇帝。大鼠和二鼠当时才三岁多点,每次回来都吓得做噩梦。他把马穆鲁克人从小培养战兵的办法用到了自己儿子身上,还没问自己同意不同意,太可恨了。
斯万在洪涛一字刚出口的时候就消失了,然后布什也跑了,他不喜欢在机械作坊里听各种金属的碰撞声,跑回他的领地里继续完善硝酸银的生产工艺去了。这件事儿洪涛帮不上忙,可以这么讲,布什在化学领域里,已经和自己齐头并进了。以前自己是依靠记忆领先一步,布什是靠不断的试验一步一步向前迈进。时间一长,此消彼长,记忆是越用越少,经验和知识却是越积累越多,很快布什就能超过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化学发明家。
五天之后,洪涛和齐祖提着一个小箱子又出现在了靶场上。这次不用人叫,斯万相差了不到五分钟就出现在洪涛眼前,这个王八蛋百分百派人在机械厂门口盯着呢,这种事儿他绝对干得出来。
“你向我保证,以后没有我同意,再也不许带我儿子上战场了,否则你一把新枪都别想得到。”洪涛踢了踢地上的箱子。
“这样可以让大鼠和二鼠不怕死人和打仗,以后接您班的时候就是个好皇帝了。”斯万还挺固执,他认为对的东西很难改变。
“你还是操点自己儿子的心吧,我再通知你一件事儿啊,两年之内,如果你还没有孩子,我就带你回金河城。我可不是开玩笑,别以为你身手好,别人拿你没辙,只要我活着,分分钟能把你放倒,不信你就试试!”还敢顶嘴,洪涛又加上了一个条件。这件事儿是斯万最大的弱点,他结婚好几年了,居然没孩子,而且都把他媳妇的名字给忘了,连家门在哪儿都找不到。罗有德说起这件事儿的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斯万这种人。
“……那您得保证新枪好用,不能用破玩意糊弄我!”斯万属于天不怕地不怕,死也不怕的人,估计连他爹都不怕,唯一顾忌的人就是洪涛。也不是怕,而是需要,只有洪涛给过他想要的东西、想要的生活,现在有,以后还会有,他舍不得。
“你啊,早晚死在这张嘴上,就不会说点好听的?”齐祖都看不过去了,斯万在金河湾的时候就和慈悲偷偷跑到靶场去打枪,这个孩子没啥坏心眼,但是性情和别人都不一样,说不出是好是坏。
“您指望他说好听的,不如指望一锄头刨出石油来。也别说,现在他肯定能说好话,把箱子打开给他看看,他能管您叫亲爹。”洪涛算是看透了斯万,这个孩子没有敬畏感,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的方式和人交往,在他眼里只有一个东西,就是武力。只要谁能提高他的武力值,他就认为你是亲人,反之就藐视你,是个白眼狼一般的性格。
“这是什么破玩意!齐爷爷,您老糊涂了吧?我这里还有两把呢,您要是喜欢送您了。”当齐祖从箱子里拿出一把一尺来长,黑乎乎蓝瓦瓦的铁家伙时,斯万又开始不招人待见了,嘴撇得和瓢一样,什么话难听他就说啥。
“嘿,你就说吧,现在说得越多,一会儿你就越难受,这是自己嘬的。”洪涛把斯万的手扒拉开,自己拿起那个铁家伙,咔嚓一下掰开了中间的一个小轮子,从兜里抓住一把银光闪闪的子弹,开始往轮子上的小洞里塞。
“那匹马是你的?”塞进去五颗子弹,洪涛手一抖,很利落的把小轮子磕了回去,转头四下看了看,发现身后几十米外站着一匹白色的战马。
“是我的,不外借……”斯万还叫板呢。
“啪啪啪啪啪……”洪涛也没废话,一抬手,举起铁疙瘩冲着那匹战马就是五枪。也难怪斯万看不起洪涛的枪法,不到三十米的距离,射击一匹正在低头吃草的战马,头两枪居然脱靶了。
“我!!!我的白旋风啊……我和你……”斯万都傻眼了,眼看着那匹白马的脖子上、身上中弹,然后哀嚎一声躺倒在地,四条腿不住的抽搐,大眼睛还泪汪汪的看着自己,他半天才反应过来,一扭头就要和洪涛拼命,可是手还没摸到洪涛的衣服,脸前面就多了一个冒着青烟的铁管子。
“怎么着,你本事不见涨,脾气倒是见涨啊,还敢和我动手了,我一枪崩了你,信不?”洪涛一点都不怕斯万翻脸,越是看到他难受,脸上就笑得越精彩。
“它是我从小养大的,刚五岁……呜呜呜……”斯万咬了咬牙,还是把拳头松开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嚎啕大哭。
“你是怕我把你崩了,还是真的不愿意打我?”此时嘴贱的人变成了洪涛,摇晃着手里的枪,蹲在斯万面前,还进行精神攻击呢。
“都有!它是我养大的,和我兄弟一样,您把我兄弟打死啦!”斯万抓起一把泥土,狠狠的扔在洪涛衣服上,哭声更大了,也不怕远处的卫兵听见。
“嘿嘿,我给你一个报仇的机会,看到没,子弹我帮你上好了,只要一扣动扳机,我就和你的兄弟一起去神国了。我杀你兄弟,你可以再把我这位叔叔也打死,反正都不是亲的,怕啥。”洪涛又拿出几颗子弹塞进了转轮里,然后掰开斯万的手指,把枪柄塞到了他的手里。
“斯万,你不许……”洪涛不怕,齐祖怕了,他怕斯万真的犯浑,给洪涛一枪,那就啥都完蛋了。除非他能把这里的人都杀光,否则洪金河的舰队转年就得来这里把城市变成废墟。搞不好这里的人就得把他给撕了,杀神使啊,这里的人对宗教是啥态度这几天已经看得很明白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