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赵队长,”降央嘎亚又从烟盒里面拿出一支烟,点着了,只吸了一口,他抽的很节省。他心里非常清楚,他抽烟的时间不多了,能供他支配的香烟也不多了。
“这件事情还得从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说起。有一回,我和一个叫阿木加措的同学拌嘴,他竟然——竟然骂我是——是野种。”
“我气不过,就和他打起来了——我在他的脸上拉了两道血痕,老师把我们俩叫到办公室训话。老师问我为什么要动手打人,我说阿木加措骂我是野种。老师就问他为什么要骂我野种。阿木加措说是听他阿爸阿妈说的。”
“你回去问降央卓布了?”
“我们没有问,我也没有跟他们说这件事情,其实,我发现了很多疑点。”
“有哪些疑点?”
“我阿妈经常偷偷把箱子里面一个包裹拿出来看,有一次被我看了,她赶忙把包裹放进了木箱——我家有好几个木箱,那个木箱子一直是锁着的。”
“就是降央卓布交给我们的包被吗?”
“是的。有一天,阿爸阿妈到亲戚家去串门,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就把木箱打开,从巷子底下翻出那个包裹。”
降央卓布提过这件事情。
“木箱不是锁着的吗?”
“阿玛把钥匙藏在枕头里面,我在家里找了半天,踩在枕头里面找到钥匙。”
“你看到了包裹里面的东西?”
“是的,我看到了包裹里面的东西,那个抱被,我印象很深,阿妈为什么要把抱被藏在箱子底下呢?关键是抱被上的牡丹花很特别?”
“怎么特别呢?”
“康定绝大多数居民都是藏人,在藏人的服饰上是没有牡丹花的。即使有牡丹花,也是和其它图案错杂在一起的,在任何服饰上从来没有单独出现过牡丹花,那两件小孩子穿的衣服也很特别,藏人的孩子出生的时候,不穿那样的衣服——降央扎西和降央呼勒出生的时候,也没有穿那样的衣服。”
“最重要的是,我和两个弟弟的肤色完全不一样,我和阿爸阿妈的肤色也不一样,我平时和左邻右舍大爷大妈们接触的时候,他们看我的眼神和看两个弟弟的眼神也不一样。”
“你从来没有问过养父养母吗?”
“没有,我把这件事情藏在了心里。”
“你去过洪河镇吗?”
“去过,我去过两次洪河镇。”
“第一次到洪河镇去,你证实了自己的怀疑,是不是这样?”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呢?这件事情,我不曾跟阿爸说过。赵队长,你们还知道什么?”
“第一次到洪河镇,你是不是看到了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王洪宝?”
“不错,第一次到洪河镇,我看到了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王洪宝,不仅如此,我还看大了一个人?”
“谁?”
“我的亲生父亲王亭鹤。”
这个情况连降央卓布都不知道。
“王洪宝和你长得一模一样,你能认出他,可你的生父王亭鹤,你是如何确定的呢?”
“第一次跟阿爸到洪河镇去,阿爸忙着卸货、装货,便派货栈一个伙计陪我到街上去转转。”
“那是一个下午,四点多钟的样子,我在大街口——那是洪河镇最热闹的地方,我在那里看人玩杂耍,不自意间,看到对面站着一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除了衣服不一样外,其它地方都一样。”
“一看就知道他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他背着一个书包,腋下还夹着一本书,和我的年龄一般大小。我本来就对自己的身世有疑惑,我阿爸每个月往返康定和洪河镇两次。”
“如果我真是阿爸抱养的话,那一定是从洪河镇抱走的。正在我纳闷的时候,王洪宝被一个人拽走了,这个人就是王洪宝的父亲,他的出现,更进一步证实了我的疑惑。”
“为什么?”
“因为,他们父子俩的相貌非常相像,我就跟踪他们到王宅。看着他们走进了王宅。”
“你就是凭这个确定自己的身世的吗?”
降央嘎亚的判断在支撑上似乎太过单薄。
“是,但又不完全是,一天夜里,我让尿别醒了,刚想喊阿妈,突然听到阿爸和阿妈在说我的事情,听了他们的交谈以后,我确定了自己的疑惑。但他们只说了一半就打住了。有了线索,那就好办了。”
降央嘎亚抽一口烟,喝一口茶,接着道:“第二次,我主动提出要跟阿爸到洪河镇去,这次,我们在洪河镇呆了三天的是时间,我就是利用这三天的时间查清了自己的身世。”
“你是如何查清自己身世的呢?”
“王家有一个老佣人,年龄在五十岁左右,他是王家祠堂的守门人,此人非常爱喝酒。”
“他是不是接生婆刘李氏的老伴刘老爹?”
“就是他,我打听到,刘老爹的老伴专为王家接生。”
“你用酒贿赂他了?”
“我没有出面,我让货栈的伙计,带了几瓶上好的酒去找他。”
“货栈的伙计得了你什么好处呢?”
“我给了他一百块钱。”
降央嘎亚第二次到洪河镇是做了准备的。
刘李氏并没有把王家双生子的事情告诉老伴——刘李氏是这么跟令狐云飞说的。
不过,按情理判断,刘老爹作为王家的佣人,是可能知道这件事情的。
“刘老爹跟货栈的伙计说了什么?”
“他不但说了王家双生子的事情,他还说了另一个孩子身上的标记,我的身上正好有他所说的标记。”
双生子的事情,刘李氏是不会跟老伴说的,那么刘老爹是如何知道呢?
好在,这已经不那么重要了。综合各方面的信息,降央嘎亚最终确定了自己的身世,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应该有这种能力了。
降央嘎亚之所以如此怨恨自己的亲生父母,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如果他们因为家境贫寒,难于养活两个孩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将我送人的话,我是不会怨恨他们的。”
“可王家在洪河镇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从祖上就开始做紫檀家具生意,自己的孩子,不留在身边好好抚养,却把他送给别人。”
“这——我怎么都想不通——我一辈子都想不通。更让我想不通的是:他们是把我当做祸根灾星送出家门的。”
“有一点,他们是说对了,我就是王家的灾星祸根,既然上天注定我是一个灾星祸根,那我就让王家尝一尝灾星祸根的苦头。”
同志们也想不通,但它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让女人裹小脚,这显然是泯灭人性,有违天理,丧尽天良的事情,但它确确实实地发生过。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可有些人就是要既喝酒又开车,最后发展到国家出台法律,出台法律,也没有用,喝酒开车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有一个人间悲剧。这是为什么?因为一种含有毒汁的所谓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一些人血液里面,并且钻入了他们的骨髓。
鞭炮是一个坏东西吧!每年过年,因为放鞭炮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数量相当惊人,可人们就是要放,有一点喜事,就要放鞭炮,生怕人家不知道,连老人过世的时候都要放鞭炮,说是把丧事当做喜事办。死人,不管死者的年龄有多大,也不管从什么角度讲,都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情,如此自欺欺人,实在可笑之极,有人竟然还把它们当做民俗文化来标榜炫耀。
纸钱,即冥币,我们都知道死人是收不到的,可有些人还是要烧,结果弄得昏天黑地,乌烟瘴气,最后收到这些纸钱的不是阴曹地府里面的魂灵,而是我们自己。
有人还要将这种文化发扬光大,不但烧纸钱,还要扎别墅、小汽车,各种各样荒唐可笑的事情,一直在发生着,这些荒唐的事情都是人干的。
这种文化竟然还能与时俱进,随着人民币的出现,冥币也变成了人民币的模样,这肯定不是老祖宗干的事情,因为在几千年前,人民币还没有出现,笔者不禁要问,把冥币变成人民币的模样,有没有跟阎王爷商量呢?币是什么?币是用来流通的,阴曹地府里面流通的到底是什么钱呢?
人民币已经流通六十几年,冥币在阴曹地府里面已经流通了几千年,怎么能说改就改呢?想想就觉得可笑,如果阴曹地府里面不流通,那么先人们即使收到钱,又怎么用呢?
如今,竟然在冥币里出现了美元的身影,难道阴曹地府也在和国际接轨。实际情况是:在阳间,很多人还没有用上美元呢。
其实,我们都知道先人们收不到,为什么还要烧呢?糊鬼也应该糊出一点水平来,有些人竟然把它标榜成一种文化,实在滑稽。
人们为什么要自欺欺鬼呢?答案只有一个,在父母活着的时候,他们没有尽到孝心,父母去世以后,他们便用这些鬼名堂来弥补内心的亏欠,所谓做给活人看,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