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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书吧 > 都市言情 > 我的三个女房客 > 第108章 热爱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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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了一家不大不小的火锅店,清真铜锅的牌子。

王经理下车给众人介绍道:“我跟老张前两天来这里吃的,他家的芝麻酱可香了,正好带你们来尝一尝,不知道能不能有位置。”

“没位置坐外头呗,宽敞的!怎么样?小辛,你觉得呢?”

“这小雨一下,在外面支个棚子,三五好友在一起涮火锅,喝啤酒,吃牡蛎,真是人间一大美事,这叫‘沉醉江南烟雨中。’”

“行啊!弟儿,有点文化,是比我们这些专科强一点,那就坐外面吧。”王经理开口道。

随即潘海南搂着辛杰坐到了座位上,笑着对辛杰说道:“满嘴顺口溜的,你想考研啊!”

辛杰笑着说道:“我是要成为火影的男人,不信你看!”

说罢,辛杰手里不断的摆弄着手势,随即拍到了南哥的胸口处,“ku qi you sei no jiu zi ——牛马!”

南哥搂着辛杰开口道:“啥意思?”

辛杰坏笑着摇了摇头,“不告诉你!”

随即潘海南在辛杰的胳膊上掐了一下。

辛杰故作很疼的样子揉搓着,随即说道:“挺大个老爷们你怎么掐人呢?是不是我嫂子在家总掐你,你气不过发在我身上了!”

“这都让你猜到了!你小脑瓜挺灵光的嘛!”

对面的新哥也笑着开口道:“郭子啊?”

辛杰笑着点了点头,“对对对!”

随即潘海南又打了辛杰几下,辛杰赶忙求饶,又给南哥点了一支烟,随即又给新哥和孙哥各分发了一根。

炭火加到了铜锅里,不一会儿,锅边就不停的冒出白烟。

新哥招呼着,“来来来!赶紧下肉,都别瞅着了,老板,再拿一盒芝麻酱!”

“起酒啊!小李。”孙洪伟招呼道。

随即李维点了点头,将雪花递给了王经理。王经理拿着酒给了孙洪伟,又开口道:“不喝了,喝完脑瓜子疼,明天还有事儿呢!”

“那你来点儿白的啊?”

“不来了不来了,你们喝吧。”王经理赶忙拒绝道。

李维又起了一瓶酒,通过辛杰递给了潘海南。

潘海南将酒推到了辛杰面前,摇了摇头道:“我也不喝了,一会儿得开车。”

王经理见状开口道:“陪孙哥喝点呗,我也能开车。”

“算了吧,新哥,这地方我比你熟,还是我来吧。”

“熟不熟的那不有导航吗?这大点儿个地方我还能找不到家咋的。”

“我来吧,新哥,这地方这大坡道,面包车拉着六个人也不好起步,我觉得还是我来吧。”

“行!那就吃吧,李维你俩不喝点儿啊!”

“我俩也不喝了,酒量不行!”

“完蛋玩意,还得是小辛行事儿,咱俩喝吧。”说罢,孙洪伟拿起酒杯与辛杰碰了碰。

余下众人各倒了一杯饮料,开始了用餐。

辛杰夹起一块涮好的千层肚,蘸了蘸碗里的芝麻酱,猛的塞入口中,又是一杯酒下肚,靠在椅子上感受着口腔里忽冷忽热的味感,又伸出手把持着伞外的细雨,这生活太让人惬意了!

由于都没喝太多酒,整个饭局上也没什么可唠的嗑,吃了有四十多分钟,就匆匆结束了饭局。

回到家,众人各玩儿各的手机,南哥在跟嫂子唠嗑,唠了唠又骂起来了。

辛杰看了一会儿书,洗漱完就睡下了。

可能是南哥白天睡得时间太长了,晚上没有什么困意,跟嫂子一直唠到了十点半,辛杰中间睡着了几次,又被吵醒了几次,插上了耳机,勉强又回到了梦境中。

南哥洗漱完成,又看了一个多小时的小说,这才不舍的睡去。

第二天清晨,辛杰完成了晨跑,买了两份早餐回到单位。由于自己能够确定是每天起的最早的那一个,所以向周达要了钥匙,把面包车的钥匙留给了南哥。

来到办公室,辛杰吃完了早餐,将新哥的早餐放在了经理室。

把自己的电脑摆放好,随即来到楼下,戴上了胶皮手套,接了桶水,开始了清扫。

今天的天气很好,太阳通过玻璃门窗,照在屋内,暖意升腾,打开一楼的大门,与阳光背道而驰的是,风很大。

辛杰没有感觉太冷,因为自己早起的时候就把绒裤套上了,薄薄的一层,但足够保暖。

冷风是深秋的常态,差不多下月中旬也要下雪了,辛杰最喜欢冬季了。

一来是冬天没有蚊子,而来是可以在暖炕上睡觉,还能出去掏雪洞,玩儿雪,还能放炮。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漫天飞雪的那一刻,就是要团圆的预兆,因为马上就要过年了。

这也是享受生活的预兆,从开春忙碌到年底的人们,渴望能够休息一下。这个时候,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活儿了,但只是对于靠天吃饭的人来说。

一场大雪过后,每家每户清晨都会清理院子里的雪,然后吃一顿热腾腾的早饭。

邻里间会互相串门,坐在炕上嗑着瓜子闲聊,愿意玩儿还会在家里摆个麻将桌,一群人坐在一起打麻将。

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本地人都会对东北嗤之以鼻,冬天一歇就是四五个月,这就意味着这几个月没有任何的收入。

在这消费不断多元化的时代,这显然是很糟糕的。

近些年来,辛杰也发现,东北本地的东北人都越来越少了,就像那句话说的,天南地北,哪里都有东北人,可就是东北不见人。

就拿自己的例子来说吧,身边基本上高中,大学的同学,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在南方生活,记忆中,最近的也在荷泽。

好像这一代东北人一出生,就注定要离开这里。

辛杰不一样,他舍不得离开这个地方,一方面自己确实是没什么实力,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南方打拼出一方天地。

另一方面,是这里有他放不下的东西。这里有其他地方不曾有的大雪,还有这里的风土人情,那种冬天亲朋好友坐在滚烫的炕上,一块扯犊子的日子。

裹着厚厚的一层衣物,亲朋好友三五成群,在街道上摔跤,打雪仗,打粗溜滑,打打尜(ga),从房檐上拽冰溜子……有太多太多好玩儿事情了。

随着手机的兴起,辛杰可能并不会觉得这些会很有意思了,自己也不会去做这些了。

但是只要回到村子里,看到别人家小孩拿着鞭子打尜,自己也会上去管他们借着抽两杆,这就足够了。

自己也会在院子里,用大板锹扬雪,他从来都不把这当做一种辛苦活儿,反而还觉得很满足,因为大雪才是独属于东北的浪漫。

冬天可以一觉睡到中午,睡到自己家炕上都是邻居,睡到满屋子的烟味儿,睡到实在憋不住尿的时候起床。

辛杰会将院子里的大黄狗牵到屋子里,让它在灶坑里面睡觉。他也会叫刘悦来自己家一块包饺子,然后招呼他的父亲过来一起吃饭。

一切的一切都深深的烙印在辛杰的脑海中,无聊的时候就回想一下,这会让自己的内心有牵绊,这种牵绊会在他的心里形成抓力,让他留恋这个世界,让他热爱这个世界。

那种出门上厕所不敢超过五分钟的感觉,那种走在墙根要躲着冰溜子的感觉,那种一群人在雪堆上打滚的感觉……太多了太多了。

辛杰要的就是这种感觉,光是想想就已经很满足了。

人活一世,说振兴家乡有点儿太吹牛了,但至少,也要热爱自己的家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