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天天书吧!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明非绾在西城贫民聚集的地方开了一个医馆,专门给穷人看病,请了一个老大夫坐镇,她不是每天都去医馆。

想起来就去看看。

开这个医馆也是为了好拿药材。

吃了上辈子没药材的苦,加上她也想在京城后宅走动,有个医馆落脚才好。

她本就是主要看妇人病。

一手银针,把一个难产的孕妇救回来,母子平安,自此在西城名声大噪。

不少人都来找她看病,她可不是专业看病的。

明非绾神出鬼没,在西城小有名气,以至于脸上一直没怎么好,一天比一天暴躁的霍烟,得知西城出了一个神医,便让人去请。

明非绾收买了几个小乞丐,专门盯着丞相府和医馆那边,帮她养了鸽子,只要有消息,就飞鸽传书,飞入肃清王府后院。

傻王看着鸽子流口水:“娘子吃过脆皮鸽吗?”

“它们不行。”明非绾知道他又嘴馋了,护着信鸽们,对静月道:“给王爷准备两只脆皮鸽。”

傻王呵呵一笑:“娘子最好了,本王帮娘子喂鸽子。”

“不用,你伤还没好。”明非绾怕他把信鸽撑死了,等把人哄着睡了午觉,明非绾才悄悄离开,免得他醒了看不到自己闹腾。

月初和暗卫都知道明非绾的另一个身份,以及那个西城的医馆是她拿钱开的。

药材什么的,也是她花钱进的。

最近没事就看书,制作药材,是一点都没把他们当外人。

霍烟派人去请神医,只要丞相府的身份拿出去,就没人能拒绝,想来一个药婆子也不敢。

知道她医术好,霍烟想试一试。

那些御医太没用,都七八天了,她脸上的痛痒反反复复不说,嘴巴毫无知觉,以至于吃什么都没味道,人丑不说,还瘦了一大圈。

傅砚川送来不少补品关心,虽然安慰,却还是不爽。

若是她以后都好不了,怕是傅砚川会不喜。

明非绾被丞相府的马车接入丞相府,她做了伪装,头上花白的假发,脖子贴着药水泡过的假皮,一双手也符合一个五十岁老人该有的模样。

就连声音吃了药,也苍老不少。

脸上带着假面,任谁也猜不出,眼前的人是年轻貌美,名扬动人的她。

“小姐,神医来了。”婢女禀告。

御赐金丝楠木八宝屏风遮挡了明非绾的视线,后面坐着一个身影,瞧着不是霍烟又是谁?

她道:“你就是西城医馆的神医?”

明非绾谦虚道:“神医说不上,略懂而已。”

霍烟笑了一声:“行了,有没有真本事,给本小姐看了再说,若是看的好,少不了你的好,若是看不好本小姐的脸,小心本小姐让人砸了你的招牌。”

“这.......”明非绾假意为难,她下的药,还能看不好?

“不想被砸招牌,好好给本小姐医治。”霍烟从屏风后面出来,露出一张红疹满面的脸,看得出来,她是会糟践这张脸的。

若是不用其他药物,忍一忍,一个晚上后就能消退。

偏偏霍烟请了御医,并未对症下药,放到是加重了恶化,这才七八天,一张脸烂得没法看,明非绾差点笑出声,她也有今天。

“如何?”霍烟眉头微蹙,要是可以,这张脸真不想要。

她这几天被折磨的不行。

明非绾故意沉默,在她不耐烦的催促下,才开口:“可以治疗,不过药有点难找,怕是要花不少银子。”

霍烟冷笑:“本小姐是拿不出银子的人吗,你只管治好。”

明非绾狮子大开口:“六千两。”

霍烟差点一口茶水喷她一脸:“六千,你怎么不去抢?”

明非绾扎心:“不是霍小姐说有银子的吗,若是霍小姐给不起,老妇人这就走。”

一,

二,

三......

明非绾在心里默念。

在她走出第三步的时候,霍烟叫住了她:“六千就六千,若是治不好,有你吃不了兜着走的。”

明非绾笑了:“霍小姐放心,绝不会让你失望,老妇人这就回去准备药材,这诊金怎么也得先给一半,剩下的等治好了再给也不迟。”

霍烟瞪眼:“你怕本小姐赖账?”

明非绾赔笑:“这不是药材也要钱?”

霍烟看着眼前一张满是皱纹的老妇人,她长得不如何,一双眼睛倒是出众,完全看不出是个老妇人,倒是透出几分精明。

很快,霍烟让婢女把她的私房银子拿出来,都是这些年存的,原本打算嫁人后带去国公府,一下去了一大半,霍烟还是有点心疼。

比起脸,这点银子也不算什么。

怪只怪明非绾那个贱人,若不是她害的自己烂脸,也不会花这个冤枉钱不说,白白受了这么多天的罪。

付了银子,霍烟目送明非绾离开后,问婢女:“明非绾那个贱人最近如何?”

婢女道:“自从从宫里出来后,就没露面,肃清王府身份尴尬,失了圣宠,大家都不愿意待见他们,她也没人邀请,除了宅家,也没什么事可做。”

霍烟抚了抚痛痒的脸,冷哼一声:“且让她轻松几日,等本小姐脸治好了再让她知道本小姐的厉害。”

原本想把人叫来骂一顿,又不想明非绾看见她烂的脸。

明非绾这边,揣着三千两银子回了药馆,给老大夫开了月例,又给了乞丐们一些银子,让他们去买吃的喝的,看病的话,在医馆免费。

小乞丐们对她越发忠心。

毕竟在这个世上,也只有明非绾如此对他们好。

他们在街上,那都是人人避讳不及,路过都要踢一脚的。

特别是那些达官贵人,根本不把他们的人命当回事。

霍烟回到王府,傻王已经午觉醒来,看见他小炮弹似的扑了过来,把她熊抱起来:“娘子娘子娘子,你又跑哪儿去了?”

明非绾差点被勒死:“出去给你买好吃的,你猜猜是什么?”

一听好吃的,立马把她放下来,眼巴巴的等着明非绾投喂:“好香,是肉?”

“对,叫花鸡,刚出炉的,你摸摸是不是热的?”知道他好哄,给点吃的就能转移他的注意力。

摸着叫花鸡的外壳泥巴的傻王一脸惊喜:“热热!”

“来,趁热吃。”明非绾撬开叫花鸡的泥巴外壳,露出被荷叶包裹的鸡肉,香味扑鼻而来,耳边是傻王吞口水的声音。

她撕了一个大鸡腿给傻王,傻王摇摇头:“娘子先吃。”

明非绾意外,他居然知道谦让。

傻王一方好意,明非绾没拒绝,咬了一口肥嫩的鸡腿,余光看着大大吞口水的傻王,笑着把剩下的鸡腿都给了他。

傻王乐呵呵的抱着叫花鸡啃起来。

明非绾买了两只,还有一只给了静思她们尝尝。

有了食物做掩护,后来每次明非绾出门,傻王虽然不舍,还是很开心。

她每次回来带的吃的,傻王都很喜欢吃。

以至于每次她出去回来,傻王都像小狗似的,巴巴的看着她知道他娘子是给他买好吃的去了。

娘子真好!

最喜欢娘子啦!